平南县质监局开展“大敦促”、“大约谈”、“大自查”活动方案
开展“大敦促”、“大约谈”、“大自查”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确保专项工作在 20**年 6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开展“大敦促”、“大约谈”、“大自查”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工作“大敦促”、“大约谈”、“大自查”活动,督促全局各股室、各技术机构干部职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解决问题,以实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
20**年 4-5 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敦促”,督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根据《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规定、时间要求,督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如实交代本人的违纪违法事实、退缴违纪违法所得。对主动交代本人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和主动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通过召开会议、板报张贴、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把通告内容
宣传到每一名干部职工中去,增强政策的震慑力。
(二)继续开展大约谈,讲透党纪党规,面对面传导压力
结合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大约谈活动,要有针对性宣传主动交代问题的政策,督促违纪人员主动自首,争取组织从宽处理。
(三)开展“大自查”,进行专项工作个人有关事项申报
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主动向县纪委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享受惠民补贴、违规收受好处费、违规领取津补贴等情况。凡是在 20**年 5 月 10 日前能够主动申报交代问题及清退违纪所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轻处理。所有的申报事项表格,由单位纪检组负责收集、核实和调查处理。该申报表请于 5 月 15 日前收回交县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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