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财政扶贫资金自查情况汇报
街道财政扶贫资金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区财政局财监[20**]67 号《20**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 68 号《关于开展全区财政扶贫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街道辖8个村,4个社区,**.*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万人,总面积42.6平方公里。**街道自 20**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总计***户 1***人,20**年已脱贫***户***人,20**年已脱贫***户***人,20**年已脱贫***户***人,20**年返贫 4 户***人。**街道目前实际尚有***户***人未脱贫,其中一般贫困户***户***人,低保贫困户***户***人,五保贫困户***户***人。
20**年计划脱贫***户***人,其中一般贫困户***户***人,低保贫困户***户***人。
余下的***户***人中有***户***人是一般贫困户和低保贫困户,将分别在2018、2019、2020 年按照贫困户发展情况逐步予以安排脱贫。最终剩下的***户***人是五保户,这部分将按照政策由政府兜底脱贫。
郝家岗村是本街唯一的贫困村,是全区 68 贫困村之一。
二、财政扶贫资金发放情况
20**年全年和20**年1-3月份我街共发放财政扶贫专项(产业奖补)资金250**元,使用“大户带动”小额信贷款 25**元,其分年度如下:
1.20**年度
第一批产业奖补计***户,***人,金额 114**元,发放时间:20**年 9 月 20日;
第二批产业奖补计***户,***人,金额 30**元,发放时间:20**年 10 月 17日;
“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行动”救助3户,金额9**元,发放时间:20**年10月;
“大户带动”小额信贷发放***户,款 25**元,发放时间:20**年 12 月。
2.20**年 1-3 月
我街共发放财政扶贫专项(产业奖补)一个批次计***户,***人,金额 96**元,放时间:20**年 2 月。
**街道没有农村畅通工程项目。
三、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
1.严格实施产业项目奖励补助政策。按有意向、有条件的原则,引导并动员贫困户发展小型家庭养殖、种植等传统优势小产业,在发放前认真进行了深入、细致、全面的核查;
了解贫困户吃、穿、住、医、学和收入、支出等情况,核算农户的收入、支出账,核查致贫原因。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反复的原则,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项。在此基础上合理界定贫困户发展产业规划和实际种养情况,由贫困户本人申请,村组干部结合扶贫责任人审定,报街道审批,汇总上报区扶贫办集中打卡发放。
2.我街坚持在贫困户产业项目奖补项目建设中,能坚持严把资**全关、效益关。针对财政扶贫资金,我街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强化管理这个关键,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对扶贫资金的各个环节实施了严格监管。
既确保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同时也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一是严格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扶贫资金。
二是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审批制。对各村上报的扶贫户项目的报批执行街、村两级评审制,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
三是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在扶贫资金发放过程中,实行资金公开、涉及户公开,补助项目、品种、数量、资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是严格执行验收考核制。对实施补助的项目,按各户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发放财政扶贫资金。
通过自查,**街道各项财政扶贫资金能够按照年初计划安排使用,没有发生随意调整计划重新安排使用的情况;
没有发生、截留、滞留、套取和骗取等违规违纪现象;
截止目前,没有结存财政扶贫资金。**街道的财政产业扶贫资金能够全部兑现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并打卡发放完毕。
**街道脱贫攻坚作战指挥部
20**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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