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篇 党员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
》 心得体会
近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
》 (以下简称《纲要》 )
, 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治社会是文明的标志, 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 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安定和谐、 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离不开法治社会建设。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纲要》 的重大意义, 扛起神圣使命, 大力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 为法治社会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作贡献。
出台《纲要》
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求。
法治社会、 法治政府、 法治国家建设是相互促进、 相辅相成的。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构建法治政府、 构筑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
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须得益于以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和遵循, 得益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面深化,得益于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
《纲要》 的出台, 回应了社会关切, 回应了现实需求, 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蓝本, 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宣传《纲要》 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有力抓手。
全民守法用法, 是建立在知守的基础之上的。
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宣传的思想自觉,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不断总结先进经验, 查找不足和短板, 提高普法工作水平。
要大力宣传《纲要》 , 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 在全社会树立起宪法法律至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形成衡量是非对错的共同标准。
要通过宣传《纲要》 , 引导公众逐渐由知法、 用法向守法、 敬法、 护法转变, 使法治精神真正融入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 使全民法治观念显著增强。
贯彻《纲要》
是加强合法权益保障的必要途径。
《纲要》 提出, 到 2025 年“八五” 普法规划实施完成,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法治社会建设的原则是人权保障和人本取向, 《纲要》 的贯彻就是要达到这一目的, 形成符合基本国情、 体现时代特征、 人民群众满意、 权益充分保障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 为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党员干部要带头抓好《纲要》 贯彻工作, 创新方式, 拓宽形式, 丰富内容, 让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落实《纲要》
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是我们党追求的崇高价值。
建设法治社会, 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 完善的执法机制、 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体现。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日益增长,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党员干部落实《纲要》 , 就要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 反映人民愿望、 维护人民权益、 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形成良法善治新局面, 以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篇二:
学习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 —5 2025 年)
》
心得体会
近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 年)》,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 标之一。“长计划短安排” ,此番发布的《纲要》 就是为实现这个长远目 标而制定的一小分步。
其在总体目 标中指出, 到 2025 年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形成符合国情、 体现时代特征、 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 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就是符合国情的集中表现。
毋庸置疑, 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取得, 是人民的选择, 也是历史的选择。
历史和现实都一再表明, 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依靠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从中国实际出发、 走自己的路。
近代以来, 我国一直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的法律理论与法律制度。
但无论是清末的改良立宪方案还是后来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方案, 都出现了 “水土不服” 的现象。
可见, 法治建设如果严重脱离本国实际, 必然导致失败。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始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艰辛探索。
既传承转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遗产, 又吸收借鉴了 西方先进法治文明成果, 更重要的是回应了 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既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也在法治建设实践中积累了 丰富经验。
70 多年来, 无论是法治理念的树立, 还是法律体系的完善,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都取得了 令人瞩目 的历史性成就。
鉴往知来, 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推动形成体现时代特征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 新旧业态更替迭代的频度速度幅度都在不断地加快增大, 人们之间的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 社会交往越来越密切, 各类主体间的矛盾纠纷也会不可避免地增加, 社会建设迫切需要法治的扩容和增突。
针对于此, 《纲要》 指出,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 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 强化道德规范建设, 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 保障社会善治。
诚然,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首要来自于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但更大的部分却来自日用而不觉的法治社会。
比如,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等都是极具时代特征的重大举措。
另外, 在知识经济、 信息经济时代条件下, 基于网络的经济社会活动迅猛发展, 建网、 管网显得十分紧迫。
推动形成人民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依靠人民, 为了 人民。
人民群众既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力量, 也是法治建设的落脚点。
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 保障权利、 守法诚信、 充满活力、 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比如,完善社会重要领域立法。
完善教育、 劳动就业、 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医疗卫生、 食品药品、 安全生产、 道路交通、 扶贫、 慈善、 社会救助等领域和退役军人、 妇女、 未成年人、 老年人、 残疾人正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
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 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等。
法治显然是当代最有效的治理方式。
让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方式延伸到社会治理领域, 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方法,也是其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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