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警心得体会2021年】

时间:2021-10-13 09:05:58 浏览量:

从严治警心得体会 2021 年 4 篇

  从严治警心得体会 2021 年 1 篇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是我国新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全面落实从严治警,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方针,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和政风行风建设,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确保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队伍应当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总体上说,公安队伍是好的,无论是从信念、责任、纪律、能力、作风,公安队伍都是一支积极能打胜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中坚力量,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是个别公安民警出现了为谋取私利泄露国家机密,滥用吸食毒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失职渎职,这不仅侵蚀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同时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还甚至让公众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任。

  习总书记为此作出重要指示“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发现问题后却不解决。”公安部党委也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并通过观看《警钟》警示片对全体公安干警进行警示,充分说明从严治警是要动真格硬碰硬的,也向社会释放出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

  公安队伍建设要持之以恒。接下来,我们要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对执法犯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进而真正打造出一支信仰坚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纪律过硬的公安队伍。

 从严治警心得体会 2021 年 2 篇

  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十*届*中全会提出的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对公安机关来讲,贯彻依法执政的要求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依法从严治警是人民警察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公安机关从严治警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是公安机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把依法从严治警摆上战略性、全局性的位置,深入研究,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狠抓落实。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践,笔者就新时期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谈点认识和想法。

  一、深刻认识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的重要意义

  依法从严治警的本质涵义,是国家依法对人民警察实施领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管理队伍,人民群众依法对公安机关实施监督,使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依法从严治警是依法、从严、治警三位一体的科学体系,其中“依法”是管理的依据,“从严”是管理的要求,“治警”是管理的对象。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尤为迫切。

  首先,依法从严治警是公安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写入了党章、载入了宪法。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主体之一,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负有重要责任。依法从严治警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际行动,也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依法从严治警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对公安机关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以法治精神驾驭复杂局势,以法律手段处理复杂问题,才能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四个能力”、“两个水平”,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依法从严治警是公安机关实现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广大民警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转变了执法观念,但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害群众权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坚决抛弃一切不合时宜的和错误的执法观念,坚决纠正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伤天害理的事情,才能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第四,依法从严治警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根本途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本质内涵是法治,基本要求是从严,依法从严治警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根本途径,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是依法从严治警成效的直接体现。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努力实现公安队伍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推动队伍管理从单纯凭经验、按惯例办事向按法规制度办事转变,从习惯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向依法有序抓工作转变,真正形成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队伍依法管理、民警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解决影响依法从严治警的突出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相比,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无论在认识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依法履行职责不够好的问题,也有依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公安机关自身执法能力的问题,也有外部执法环境的问题。集中体现为三个方面不够适应:

  (一)公安法制建设水平与国家法治化进程还不适应。一是执法思想上存在误区。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对法律、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影响了公安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执法实践中出现偏差。有的奉行实用主义,执法时随心所欲,滥用强制措施,滥用自由裁量权。有的对新的法律法规似懂非懂,执法时单凭经验办事,或者死抠条文,机械地理解和执行法律。三是执法机制不够顺畅。公安机关内部级别管辖和职能管辖不够清晰,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机关业务部门与派出所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尤其是一些部门、警种越权争办有“油水”的案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内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不够,没有形成监督合力。执法责任机制不够清晰,责任分解不科学、追究不合理、问责不到位。

  (二)公安队伍管理水平与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一是治警严得不到位。尽管这些年来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各地公安机关搞了不少教育整顿,但一些单位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环境脏乱差、作风稀拉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从优待警不全面。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在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物质装备和民警生活待遇上办了不少实事,但对解决民警执法遇到的问题和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做得还不够。三是片面理解。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对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往往一味强调执法环境差、警力不足、经费紧张,将其作为挡箭牌而放松要求。有的把姑息纵容与关心民警混为一谈,对队伍中的问题不主动揭露、不如实报告、不认真查处,看似保护民警,实际上既害个人,又害单位,更害事业。

  (三)公安保障机制与完成公安工作任务的需要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保障跟不上。比较突出的是,人民警察法的配套法规不够完善,特别是迄今没有完整的公安组织管理法规,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务序列、录用交流上缺少统一规范。虽然该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但在一些部门法中没有得到体现。另一方面,警务保障不到位。警力不足、经费短缺、装备落后是长期以来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给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的深入贯彻实施,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我们应当认清当前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抓住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有利时机,牢固树立早抓早主动、越拖越被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气力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努力走出一条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依法从严治警之路。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依法从严治警

  依法从严治警,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正规化、法治化,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必须勇于创新、勇于实践,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实现依法从严治警,既要靠公安机关上下结合、共同努力,着力解决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靠国家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武器和警务保障,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心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为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当前我认为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法律学习研究,提高全警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既是政治素质,又是业务素质。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既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依法从严治警突出问题的当务之急,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公安机关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一要丰富法律学习内容。要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学法活动,尤其要帮助一线执法民警了解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二要拓宽教育培训途径。以深化大练兵活动为契机,按照“明确基本执法要求、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提高基本执法技能、解决基本执法问题”的要求,大力开展全员法制练兵。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学校的作用,把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作为教育训练的重要内容,尤其是要通过提高领导骨干的法律素质带动基层执法水平的提高。要建立网上学法平台,及时为基层民警学法用法释疑解惑、提供便利。三要严格学习考核奖惩。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对不具备公安法律基本知识、难以胜任相关执法领域领导职务的,及时予以调整。不断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和民警执法质量末位培训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公安执法工作。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和能动执法相结合,提高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度。一方面,必须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全面正确履行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不作为、不负责任、执法不严甚至放纵违法犯罪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能动执法,完整准确地理解法律,主动积极地执行法律,既要用足用好、又要用巧用活现有法律武器,为现实斗争服务。二是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必须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而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以及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则要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从宽处理。三是坚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既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也要依法行使制约权。四是改进完善执法机制,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能。要深化公安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公安机关内部职能管辖和层级管辖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

  (三)坚持治警与优警并重,依法管理公安队伍。在治警与优警并重的把握上,要注意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在依法的基础上从严。从严治警必须靠法治,不能搞人治。要以贯彻人民警察法和内务条令、训练条令、“五条禁令”等为核心,坚持用法律和制度管理公安队伍,用标准和规范建设公安队伍,做到严之有据、严而有度。二是从优待警要从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延伸。要在继续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解除民警职业后顾之忧的同时,充分考虑公安机关职业风险大、执法环境复杂的因素,为民警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法律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切实关心民警的心理健康,逐步建立心理健康保护机制,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舒解民警的心理压力,减轻他们的精神负担。三是积极探索严优结合的治警新路。我省建立的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在严警与优警的结合上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安机关履行职责。针对这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务之急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抓紧制定和完善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建议在修改完善人民警察法,特别是明确规定人民警察性质的基础上,抓紧出台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职务序列、编制管理、人员录用、干部任用等。要从政权建设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立法上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问题,确保国家对公安机关的人财物投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加。二是为公安机关履行职责及时提供法律等武器。要适应打击违法犯罪、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快相应立法工作,抓紧制定、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消防法、紧急状态法、反恐怖法等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三是适时将公安工作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在国家加强公安立法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不等不靠,大胆探索,结合公安工作实践,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社会治安中出现的新问题、基层执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公安执法工作中反复发作的问题,加强政策法律研究,及时制定指导意见,或对典型案例进行解剖,通过范例加强执法指导,提高指导的规范性、权威性。

  从严治警心得体会 2021 年 3 篇

  “从严治警”从 1984 年*月第五次全国公安政治会议上首次提出来后,一直是我国公安机关带队伍的法宝。通过对人民警察严格的教育、管理、训练,严明纪律,人民警察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能逐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环境。在现阶段“从严治警”方针必须长期的、坚决的贯彻实施。

  近些年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民警察这一特殊的群体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从严治警放在经济大发展的时代好像是老生常谈,但是,越是在经济非常活跃时期,从严治警的方针,越是显得非常的重要。

  一、什么是“从严治警”

  “从严治警”,就是依照相关制度和法规,对广大人民警察严格、教育、训练,严格明纪律,使其能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自觉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监督。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任,是维护祖国稳定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利益的不受侵犯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力量。

  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飞速发展的现阶段,保护祖国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非常重要。现在社会各种犯罪仍层出不穷,归纳起来有以下特点:犯罪多元化、结构集团化、类型复杂化、手段智能化。治安形势的复杂多样,体现出建设一支纪律严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高素质公安队伍显得非常重要,从严治警是现阶段建造这样一支公安队伍的必走之路。

  二、“从严治警”要把严字落实处。

  “从严治警”,就是要把“严”字落到实处。人民警察经常与社会中的阴暗面接触,现阶段,社会上的一些已经侵蚀到我们的公安队伍,少数民警已经被“糖衣炮弹”击中,如何能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首先就要从严治警,把严字落实处,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落实“从严治警”,要杜绝喊喊口号的形式主义;要教育为先、强抓技战术水平。

  (一)坚持教育引导

  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和指导公安工作取得胜利的保障。要正确的树立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现在公安队伍中,有少部分民警宗旨意识淡泊,有特权思想。在经济发展的现在,把握不住自己,世界观、人生观出现错位,价值观扭曲;把手中的权利视为筹码进行交换。公安机关首先要开展学习教育,通过不断的学习教育,树立起坚不可摧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提高民警道德素养,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消除特权思想。

  2.要加强公安法制教育

  依法治警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实质。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担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公安部明确提出了从严治警必须依法治警的方针。有三个方面的含义:(1)要有法可依。国家法律法规要保障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发挥职能作用。(2)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必须有法必依。(3)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接受法律法规的监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规范所有警务活动。不断增强全体民警的法制教育、强法制观念,提升执法水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强抓技战术水平,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从严治警的根本出发点是精兵强警。和平年代,人民警察是最危险的职业。近年来,全国每年牺牲四百多名民警,负伤近万名民警,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民警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指出了民警急需提升克敌制胜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1.做好基础建设

  建设训练场地、改进训练教材、培养师资力量。首先,建设训练场地。加强人民警察训练场地建设或依托人民警察学校进行有计划的训练,使民警有地方可练。其次,要抓好教材建设,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现实所需从现有材料中选好教材、组织优秀人才和专家学者编好教材,为培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再次,培养师资力量,近些年推行的“教官”选派制度,突破了只靠学校“教师”教学的单一的概念,由各地公安机关选派优秀人才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回各地公安机关培训本单位民警,这样一层一层、以点扩面、以面扩体的矩阵式培养机制,节约成本,效果明显。

  2.及时考核,严格达标制

  通过训练能否取得实际效果,关键在考核达标。无论是警事技能培训还是实战训练都要有一个标准,没有标准就会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活动,形成制度。督促民警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技战术水平。国外在在这方面也有很好的做法,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借鉴。

  (三)提升队伍素质,把好进出关口

  要确保公安队伍纯洁性,就要树立“进出必严”的观念,国家领导人关于从严治党有这样一段论述:“兵贵于精,不能允许滥竽充数的现象存在。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首先要把好入关口,对于确实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不能留在党内,这样才能形成党员队伍?吐故纳新?、保持活力的机制。”治党如此,治警亦如此。要严把“进口”,疏通“出口”。

  1.考试录警,严把队伍“进口”

  考试录用,是人民警察队伍管理的首要环节。要按照《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安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地方公安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的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人民警察,凡进必考,使真正优秀人才进入公安队伍。

  2.消衔出警,坚决疏通“出口”

  《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对辞职、辞退和开除有明确规定,这些都是对违纪违法人民警察予以处理的依据。

  3.查处必严、依法严惩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锄一害而众苗程,刑一恶而万民悦”。有些人民警察在“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腐化堕落甚至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这样的情况就要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各级公安机关应明确,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政治问题,对违法违纪案件,无论是谁,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该处分的就处分,该判刑的就判刑。否则,违法违纪问题就遏制不住,就会在毁掉一批民警。对典型案件举一反三,树立警示牌,在公安机关通报,让民警从中受到深刻教育和警醒。坚决从思想上筑牢抵御各种违法犯罪。

 从严治警还应该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之路。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建设一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公安队伍,在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时,必须落实科技教警。从严治警是人民警察保持头脑清醒、树立思想廉洁的保证,是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常抓不懈把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从严治警心得体会 2021 年 4 篇

  随着形势不断发展,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日益艰巨繁重,警察队伍也面临着许多新挑战、新问题。依法从严治警,既是构建法治公安的需要,又是公安机关驾驭社会转型期治安局面的需要;既是公安机关应对社会舆论的需要,又是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警队的需要。基层公安要把队伍建设更加自觉地置于从严治警当中去研究谋划,以新理念、新方法不断提升治安之策和治警之道,积极应对从严治警新常态。

  公安队伍建设法治化。在依法治国视角下,推进依法从严治警,是保证公安队伍和业务建设纳入长效发展良性轨道、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必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等纪律条令,自觉纠正与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行,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特别要慎重对待周围的小事小节,慎重对待身上的小错误、小贪念,经常性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核心价值、政治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政治立场面前不动摇、酒色金钱面前不动心、威胁压力面前不低头,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做清正廉洁、严守纪律的表率。在繁忙的工作中,广大民警要经常静下心算一算“政治账”、“经济账”、“社会账”和“亲情账”等等,冷静客观地审视得与失、审视对与错。

  职业安全保障最大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提升队伍“精、气、神”是深化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效手段。中山公安以“重保障、解警困、聚警心”为落脚点,制定了一系列从优待警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警对公安事业的归属感。由纪委牵头,组建了以公、检、法、司为一体的“民警维权委员会”,对涉警侵害案件做到迅速介入、从快查处,保护民警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完善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制度,加大对恶意投诉等侵害民警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不仅为民警创造出了拴心留人的环境,更提升民警的工作劲头。在落实从优待警举措的同时,要对相关日常优待项目进一步优化和延伸。注重发挥文化育警功能,切实推进物质文化建设,改善民警工作生活设施,提炼公安文化,建立荣誉室、荣誉墙,不断推动公安职业的文化象征和载体建设,提升民警职业荣誉感;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民警的情操,加强文化育警的力度,继续加强“平安中山”大讲堂、“修身学堂”建设,引导民警在感知文化的影响力中,不断提升公安文化品味,努力建设学习型公安机关和学习型警队,开创民警培训新模式,进一步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警示教育预防全覆盖。中山市局党委将确定为“构建体系年”,围绕“毒赌黄”查处、取保候审等***个执法重点领域,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规范、全公开、全监督、全追责”的要求,预防违纪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单位、落实到每一个民警、细化到每一个措施;通过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书画展等形式,不断加强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警队核心价值观培育,有效提升广大民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创建廉洁派出所为契机,巩固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依托“民警家属工作委员会”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民警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县级公安机关应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心理咨询师、基层所队配备一名兼职心理咨询师,对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民警及时进行帮扶和疏导,有效缓解其紧张情绪和生活压力。实时动态排查民警违纪风险,及时发现、提前介入、综合施策,有效降低民警违法违纪的风险,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关爱随行。

  工作执法监督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围绕“人、财、物、权”等重点领域,以风险点较为集中的部门为试点,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漏洞和环节,切实做到用制度、用规矩来约束民警的行为,逐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把纪律过硬作为首要标准,把作风过硬作为第一要求,继续深化对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讲话等重要精神的学习,认真研读、反复讨论、立查立改,进一步强化民警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 2012 年以来,中山公安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多从细节、小节、环节入手,围绕“人、财、物、权”等重点领域,新修订 80 多项规章制度,用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执法执勤和队伍管理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民警做任何事都讲纪律、讲规矩、讲章法,进一步筑牢警队拒腐防变的防线,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实现用纪律管权、按纪律监督、靠纪律制约的目标。引导民警正当执法,避免民警“流汗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确保不发生因民警态度冷漠、工作推诿、办事拖沓等引起的投诉事件。

  惩治违法乱纪零容忍。围绕民警执法执勤、遵章守纪、廉洁自律、“8 小时之外”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深刻查摆,切实找准和整改自身存在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以往只注重事后追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追责。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迁就。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违纪行为,民警违反党的纪律要给予处分;按照公安部“三项纪律”、《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令》等纪律条令,重点整治暴力执法、偏颇执法、不规范执法等违纪行为,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整治“四风”问题的经验做法,坚持机关作风建设与警纪警风建设相结合,民警违法违纪“零容忍”与“严处理”相结合,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实现队伍“零违纪”的目标。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公安队伍,为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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