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深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30 11:05:06 浏览量:

  1 民政局深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 2020 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面推进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为核心,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特殊群体关爱、社区治理等职能统筹衔接的民政领域脱贫防贫工作格局,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政力量。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实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二)综合施策助力脱贫攻坚。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志愿者服务力量等向扶贫领域聚焦;加强贫困农村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开展贫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三)重点关注非贫困低保对象,完善举措防致贫、返贫。

 三、推进措施 (一)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实现“五应五尽”1、加强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扶贫标准;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对全县建档立卡人口中未享受低保、特困保障政策的进行集中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进行保障,对符合临时救助的及时进行救助,对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中已享受低保、特困救助政策的进行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助力解决“三保障”问题,提高保障水平;集中开展以农村低保、特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核查工作,解决“漏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乡镇开展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的贫困人口中老人、无劳动能力人员

  2 大排查,落实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坚决兜住脱贫攻坚的底;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建档立卡,按人(户)建立登记表、按村建立花名册,建立统一的统计表,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指导意见,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规范性和精准度。2、加强临时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实现应救尽救。将因易地搬迁、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动态监测、及时救助,防止返贫;对已返贫人口,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推动各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额度。3、加强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养育和保障服务,实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高供养服务水平;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护政策。4、加强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应补尽补。密切与残联部门的配合,从源头上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经常性开展信息比对;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规范资金发放,确保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人员及时足额享受补贴。5、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实现应帮尽帮。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建立各类信息台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导,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 60 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台账,继续建立完善分类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二)强化综合施策,聚焦聚力脱贫攻坚 6、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支持我县脱贫攻坚;加大我县社会组织对接全县脱贫攻坚需求;配合

  3 省民政厅完善社会组织扶贫信息平台和数据统计平台对接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扶贫项目资金落地落实。7、引导慈善、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向扶贫领域聚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实施社会工作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员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形式完成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员项目的实施推进。8、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贫困乡村群众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到年底,实现每个村都要有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三)完善脱贫防贫举措,防止非贫困低保对象成为新的贫困人口 9、筑牢非贫困低保对象保障防线,确保不致贫。充分利用好省民政厅防致贫信息系统,进一步对非贫困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完善电子档案,按人(户)建立登记表、按村建立花名册、乡以上建立统一的统计表,建立完善动态监测机制,采取信息筛查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形式,对低保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加强与扶贫、教育、住房、医保等部门信息比对,对因残、因病、因学、因房或其他意外情况导致家庭刚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水平,符合条件及时纳入民政社会救助范围,发现确实存在致贫风险的,及时发布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由民政、教育、医保、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及时核实情况,按政策提供救助,实施精准防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落实。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二)加强指导监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对标对表重点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要完善监督机制,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工作督导和纪律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对工作中不担当,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政策落实,影响扶贫脱贫效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三)提高工作能力。

  4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项目外包形式,量化购买服务经费,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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