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二、聚焦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兜底脱贫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30 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6月1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省民政厅党组切实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压实整改任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实过硬的作风,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采取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先后 40 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来 X 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抓好整改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增强。5 月 27 日,厅党组召开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纪律作风等 4 个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存在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做好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厅长 X 为组长、2 名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揽民政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省民政系统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重大举措,从严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标《反馈意见》,及时制定印发《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方案》,逐项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夯实整改责任,采取建立整改台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的方式,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以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质量提升,以实际工作检验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成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7月3 日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召开后,立即与省扶贫办沟通对接,查找民政部门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具体问题,迅速制定《开展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方案》,抽调省市县民政部门业务骨干 36 人,组成 9 个督查组,深入全省 12个地市、98 个县区、160 个镇办、221 个村(居)开展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地督查,共实地入户核查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未脱贫人口 269 户、783 人,督导检查 119 个社区(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工作情况,确保了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县区民政部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部署要求,督促厅党组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对标整改,有力推动了整改任务落实。
二、聚焦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经过认真扎实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厅党组针对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 3 个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 15 项,涉及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不够健全、“福康工程”项目推进缓慢 2 个问题的 8 项整改措施已全面完成,涉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不够完善问题的 7 项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持续推进。
(一)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不够健全方面 1.关于“配合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工作不够到位,主动与省扶贫办等部门联系对接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会同省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基本生活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把防止返贫致贫和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兜底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以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城乡低收入家庭以及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困难农户等为重点,强化与扶贫等部门协作配合,定期开展数据信息比对,不断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优化兜底保障政策和工作流程,对存在风险的及时发现预警、排查核实,对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切实巩固脱贫成果。二是与省扶贫办建立每天数据比对、动态纳入机制,联合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和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紧盯未脱贫人口、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人群,先后三轮逐户逐人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推行“周审批”“掌上办”等措施,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截至 11 月底,全省已脱贫的 462.4 万人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 97.73 万人,占21.14%。4.3 万脱贫监测人口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58万人,占 59.98%。4.35 万边缘人口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6 万人,占 59.7%,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2.关于“提高农村低保覆盖率作为防止返贫的一项有效措施,省民政厅开展这项工作还不够有力,截止 4 月底,全省农村低保覆盖率为 4.1%,低于全国 4.4%的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扎实开展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坚持精准救助、应保尽保的原则,用足用好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扣减和“渐退帮扶”等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制度的可及性和覆盖面,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截至 11 月底,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 115.5 万人,较 2019 年底净增 29.8 万人,农村低保覆盖率提高到 5.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推动部省市县四级社会救助核对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省级核对平台与 13 个部门的 37 项信息数据实现共享,与 31 家银行签订金融资产核查合作协议,与人民银行 X 分行就核对系统接入 X 西金融城域网达成协议,与省工商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铺设专线,实现了存款数据联网查询,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三是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举措,起草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编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网,为“十四五”时期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奠定基础。《实施意见》近期将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出台。
(二)“福康工程”项目推进缓慢方面 1.“福康工程”是聚焦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的项目,从 2019 年5月13日省民政厅收到民政部《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到 11 月 28 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福康工程”项目实施细则》通知,历时半年时间。截止目前,仅对 10 个深度贫困县做了筛查取型假肢、矫形器工作,深度贫困县商南县三项需求(假肢、矫形器、手术)统计全部为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举办了“科技助力、精准助残”康复辅助器具座谈交流会,逐一解决“福康工程”项目实施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组织“福康工程”项目实施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倒排工期,加快对已取型的假肢、矫形器进行制作和调试,通知残疾患者前来适配。对部分患者因疾病、外出打工等个人原因,无法来 X 进行试样的,组织人员分组、分地区实行上门配送假肢、矫形器。截至 8 月 6 日,共配置假肢、矫形器 140 具,“福康工程”工作项目已全部执行完毕。
2.虽然 10 个深度贫困县对假肢、矫形器、手术矫治康复的需求数量相差悬殊,但在资金分配上没有考虑实际需求的轻重缓急,只是做了平均分配。
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专人,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赴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的 11 个深度贫困县,根据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上门完成全部假肢、矫形器的取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实施“福康工程”的精准性。已配置完成的 140 具假肢、矫形器,分配略阳县 16具、镇巴县 9 具、紫阳县 12 具、汉滨区 8 具、岚皋县 10 具、白河县11 具、山阳县 22 具、丹凤县 16 具、柞水县 17 具、镇安县 18 具、商南县 1 具。
(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管理不够完善方面 1.全省集中安置点共 2116 个,由于搬迁群众很多人户分离,生产资料、组织关系、社会保障等还在原户籍地等问题,给社区管理带来了很多难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工作项目统计表》,挂图作战、对标对表推进工作落实,持续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截至目前,100%的安置村(社区)制定公开目录并设立村(居)务公开栏,94%的安置村(社区)对涉及移民群众利益事项进行专项公开;民主协商全面开展,100%的安置村(社区)民主协商主体中有移民代表参加,近两年开展涉及移民群众利益的民主协商 8035 次;民主评议全面进行,100%的安置村(社区)对村(居)干部开展民主评议,99%的安置村(社区)将搬迁群众服务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内容,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二是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和“小微权力”工作法,在村务公开中对涉及移民群众利益和关切事项进行专项公开,明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主任责任清单,细化规范“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流程,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持续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对涉及脱贫攻坚的民主协商、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工作进行细化规范,有效维护易地搬迁社区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三是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基础设施保障力度,按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资金不低于 20%的资金比例向易地扶贫安置社区倾斜,下达 2021 年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000 万元,用于资助 60 多个易地扶贫安置社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安排 500 万元省级基建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功能提升。四是积极配合组织、人社、公安、医保等相关部门,做好搬迁群众社会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搬迁群众党组织关系、户籍、社保、医保转移接续相关保障和服务工作,为搬迁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五是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搬迁安置社区干部履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2.社区开展移风易俗、道德评议等活动促进组织建设政策融合、人文融合、环境融合工作不够扎实,需要持续用力,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居民群众日常行为自我规范功能,推进居民规范自我行为与安置社区治理的良性互动。扎实开展道德评议、移风易俗等活动,持续培育新民风,促进搬迁社区文化融合、乡风融合、情感融合。二是建立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7 月、8 月份,两次对全省各市区的 180 多个安置点社区(村)进行了实地督查,推动安置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同时,结合厅机关“下基层、大调研、促落实”活动,对安置社区治理工作进行“点穴”式抽查,督促指导安置社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兜底脱贫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厅党组将坚持和加强对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尽锐出战,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推进省委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兜底保障能力,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全面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 X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扶贫工作、关于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工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将其纳入厅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和民政干部培训计划,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聚焦脱贫攻坚,将学习贯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常态化做好问题整改工作。把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贯穿全年脱贫攻坚工作始终,对脱贫攻坚普查、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民主监督、日常调研督导等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建立问题整改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强化问题整改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坚持焦点不散、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限期见效、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推进和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注重源头治理,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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