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 年 在局政法队伍 教育 整顿工作部署会讲话 稿与“三个规定”宣讲稿
同志们:
我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动员会召开以来,局党委坚持把教育整顿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所属党组织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部署要求,在市驻点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迅速组织部署,拧紧责任链条,统筹策划实施,与__学习教育有机结合,通过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夯实理想根基,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教育整顿工作良好开局。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我局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即日起,我局教育整顿转入查纠整改这一重中之重的中心环节,为扎实抓好该环节各项工作,我代表局党委和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讲五点意见。
一、做好学习评估,确保环节有效衔接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序时进度,集中学习教育环节基本上告一段落。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环节评估收官,要对照学习教育环节参与率、普及率、转化效果“三看”要求,全面查缺补漏、优化提升,确保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规范、资料齐整。要联合宣传部门充分挖掘各部门工作亮点和优秀事迹,做好经验提炼推广、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全体干警要全力配合所在党支部,自觉对标对表抓紧补缺补差,同时要牢固树立“学无止境”的意识,把学习提升始终贯穿于查纠问题工作全过程,做到在学习中查纠,在查纠中学习,确保学习教育环节与查纠整改环节实现有效衔接。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清查纠整改目的
政法队伍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党维护稳定、惩治犯罪、革除积弊的一把利剑。从学习警示案例及反腐败新闻报道来看,不可否认,政法队伍中的极个别人员已经发生“变质”,其所作所为让这把“利剑”生锈蒙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查纠整改就是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关键环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能否触及要害、取得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的质量。因此,所属党组织、各部门及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坚定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认清抓好查纠整改的重要性,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抓好抓实这一环节。希望全体干警能够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充分认识政法队伍顽瘴痼疾的危害性、严重性,切实增强自查自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全面清查到位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联系对接市驻点指导组,按照查纠整改环节总要求,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认真分解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统筹策划、谋实谋细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标准明晰、流程可视化、举措表单化。所属党组织和各部门要在党委及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对接、细化制定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举措,大力宣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要精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瘙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全体干警要重点对照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六类顽瘴痼疾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和签订《承诺书》。要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向干警家属延伸,向干警家属发放《致政法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引导干警家属支持配合查纠整改工作,要确保清查行动查深查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局纪委合理设置信访举报途径、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要安排专班负责对每条问题线索查清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指导监督,推进问题整改闭环
所属党组织和各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形成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导一级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联系点制度,紧密结合__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一线与分管片区干警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梳理“责任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研究施治措施,要指导督促各责任主体做到问题整改责任到人、整改标准明晰、整改措施可行、整改效果可衡量。各党组织要对照症结问题,建立“组织+个人”两套问题整改台账,对问题实行编号、销号管理,坚决防止“蜻蜓点水”和“水到沙滩不到头”的现象。问题整改中要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善始善终,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出成效,在查纠整改尾声,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将从自查自纠是否全覆盖、线索查核是否彻底、害群之马是否清除、政策运用是否精准、顽瘴痼疾是否有效整治五个维度对各党组织查纠整改环节效果进行检查评估,严肃处理问题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走过场”“搞形式”的行为。
五、精心组织保障,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查纠整改环节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局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也要协作配合,全力做好查纠整改环节各项保障工作。适时安排对各自领域负责的前期准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在查纠整改过程中,针对一些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要注重听取各方意见,汇聚力量,集智攻关。要及时关注查纠整改环节舆情信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回应、及时处理。要注重优秀做法的提炼推广,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志们,查纠整改环节已经拉开序幕,让我们深入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局党委决策部署,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刀刃向内的决心、壮士断腕的毅力,深入开展好查纠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实现在教育中锤炼、在整顿中提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
1 2021 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稿 文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首要问题。为进一步加深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有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这一顽瘴痼疾,现将对“三个规定”内容进行宣讲。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xxxxx 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下面让我们来重温一下时间线:
2012 年 12 月 4 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xxxxx 强调,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2014 年 1 月 7 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xxxxx 表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15 年 3 月 24 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xxxxx 谈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xxxxx 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这个就是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
二、重大意义
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危害。落实党中央部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明确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进行记录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首,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可以说,“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保护神”,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
三、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15 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第一个规定:2015 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个规定:2015 年 3 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三个规定:2015 年 9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四、适用范围
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适用范围: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适用范围: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
相关热词搜索: 宣讲 政法 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