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指标、统计调查及统计制度
统计指标、统计调查
及统计制度
一、统计指标
统计指标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素。因此,在统计设计阶段就应该全面考虑。
(一)统计指标的含义
1.统计指标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统计指标有两种解释:一是指反映总体数量特征的概念或名词,如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人口数等等,它们都是可以量化的概念,我们称之为统计指标的设计形态;二是指反映总体数量特征的概念在一定时间、空间条件下的具体数值,我们称之为统计指标的完成形态。一般教材中提到的统计指标都是后一种解释。
统计指标就其完成形态而言,由以下要素构成:
(1)定性范围——包括指标名称和指标含义。
(2)定量方法——包括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
(3)指标数值——即一定时间、空间条件下的具体数值。
2.与统计指标有关的几个基本概念
为了正确地理解统计指标,首先必须搞清和统计指标有关的几个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1)统计总体和总体单位
统计指标反映的是统计总体的数量特征。统计总体是客观存在的某种性质相同的大量个体所组成的整体,简称总体。总体具有同质性、大量性、差异性三个
基本特征。构成总体的个体单位称为总体单位。
(2)标志和变量
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或属性的名称。通常分为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两种,品质标志表明事物属性方面的特征,只能用文字表示,例如人的性别、文化程度;数量标志表明总体单位数量方面的特征,例如人的年龄、工资。数量标志的具体表现值称为标志值。统计指标就是根据总体单位某一数量标志的标志值汇总计算得到的。在统计研究中,品质标志主要是作为统计分组的依据,进而计算出各组的总体单位数。数量标志除作为分组依据计算总体单位数外,还可以进行许多其他计算,如计算单位产品成本、人均劳动生产率等。
在数量标志中,不变的数量标志称为常量或参数;可变的数量标志称为变量。由于变量的函数仍为变量,所以由可变数量标志构成的各种指标也称为变量。变量的具体表现值称为变量值或标志值。变量按其取值的连续性又分为连续变量和离散变量两种。离散变量的取值表现为整数,通常以计数的方法取得,如人口数、企业数等。连续变量的取值是连续不断的,相邻两值之间可以作无限分割,其数值必须用度量或测量的方法取得,如人的身高、体重等。
指标和标志分别对应于总体和总体单位,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标志是计算统计指标的基础,统计指标是标志值的综合表现;随着研究目的和任务的变化,指标和数量标志之间存在着变换关系。
(二)统计指标的种类
1.统计指标按其反映总体现象的内容特征不同,可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又称外延指标,是反映总体现象规模大小和数量多少的指标,一般表现为绝对数。质量指标又称内涵指标,是说明总体性质、内部结构、比例关系的指标,其数值表现为相对数或平均数。
2.统计指标按其具体内容和实际作用不同,可分为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
(1)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是反映客观现象总体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总规模、总水平的综合指标,用绝对数表示,也称绝对指标。例如,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的人口数、耕地面积等都是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是认识总体现象的基本指标,也是计算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的基础。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一般是由两个有联系的总量指标对比计算出来的,是总量指标的派生指标。
总量指标主要有三种分类:
一是总量指标按反映总体内容不同,分为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总体单位总量反映的是总体单位数的多少;总体标志总量反映的是总体单位某一数量标志值的多少。例如,将河北省统计局作为一个整体,统计局的全体职工总数就是总体单位总量;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就是总体标志总量。
二是总量指标按反映总体的时间状况不同,分为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时期指标反映统计总体在一段时间内发展的总量,例如产品产量、商品销售额。时点指标反映统计总体在某一时刻状态上的总量,例如人口数、商品库存总额、固定资产原值。时期指标的数值可以连续计算,各时期的数值可以直接相加,数值大小与时期长短成正比。时点指标的数值不能连续计算,其数值大小与时间间隔长短没有直接关系。
三是总量指标按采用的计算单位不同,分为实物指标、价值指标和劳动指标。
实物指标是根据事物的自然属性和特点采用实物单位计量的指标。包括自然单位、度量衡单位、复合单位和标准实物单位,例如,人口以“人”为单位、粮
食以“吨”为单位、货物周转量以“吨公里”为单位等等。实物指标的主要特点是能够直接反映现象的具体内容和使用价值,从而具体地表明事物的规模和水平。但是该指标在使用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即缺乏不同类产品或商品的综合性能。因此,不能用来反映现象的总规模、总水平。
价值指标是以货币单位计算的总量指标,如增加值、销售收入等。价值指标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性,可以综合反映客观现象的总规模、总水平。
劳动指标是以劳动时间为单位计算的总量指标,如出勤工日、定额工时。该指标主要在企业范围内使用。
(2)相对指标
相对指标又称统计相对数,它是两个有联系的总量指标的比率,用以反映现象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它以相对数的形式表现为百分数、千分数、系数、倍数、成数及翻番数等,也可以用复合单位表示,如人口密度用“人/平方公里”表示。
相对指标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范围广泛,它可以反映社会现象的相对水平、普遍程度、内部结构、比例关系和动态变化程度,可以使一些不能直接对比的现象找到共同的比较基础,从而判断事物之间的差别程度。
相对指标按照研究目的不同,主要分为六种:
①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用于同一总体中的实际数与计划数对比,表明预定目标的完成情况,通常用百分数表示。
②结构相对指标:用于同一总体中某一部分数值与总体全部数值的对比,反映总体内部的结构状况,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③比例相对指标:用于同一总体中不同部分之间数值的对比,表明总体内部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
④动态相对指标:用于同一现象不同时期的数值之比,说明同类事物在不同
时间上的发展方向和变化程度,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⑤比较相对指标用于不同总体中两个性质相同的指标之比,借以说明同类事物在不同空间条件下的数量对比关系。一般用倍数表示。
⑥强度相对指标:用于不同总体中两个性质不同但有一定联系的总量指标之比,用来说明现象的强度、密度和普遍程度。一般用复合单位表示。
(3)平均指标
平均指标是反映总体各单位某一数量标志一般水平的综合指标,如职工的平均工资、平均年龄。平均指标的特点是把同质总体内某一数量标志的差异抽象化了,是总体各单位标志值的代表值。利用平均指标可以反映总体分布的集中趋势,同时由于该指标消除了总体范围大小的影响,因此,可以对同类现象在不同单位、不同地区间进行比较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广泛。
平均指标按计算方法不同分为算术平均数、调和平均数、几何平均数、中位数和众数等几种主要形式。
①算术平均数是统计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平均数。它的基本计算形式是用总体标志总量除以总体单位总数。
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未分组资料计算平均指标一般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数的方法,即将总体各单位标志值简单相加除以总体单位总数。用公式表示:
式中*i 为总体各单位标志值(i=1,2,3,…n),n 为总体单位数。
根据分组资料计算平均指标就需要用加权算术平均数的方法,即首先计算出各组的总量指标,然后加总计算出总体总量指标,再除以总体单位总数。用公式表示:
式中,*i 代表各组的标志值(i=1,2,3,…n),fi 代表各组的次数,即权数。
②调和平均数是利用标志值倒数计算的平均数,所以也称倒数平均数。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只有各组标志总量和各单位标志值,缺少总体单位数的情况,这时就必须采用调和平均数的方法计算平均指标。
简单调和平均数的计算公式:
加权调和平均数实际上是加权算术平均数的变形。当知道各组的标志总量(*f),而不知道各组的次数(f)时,可以设 m=*f,则 f=m/*,代入加权算术平均数的计算公式,即:
由此得到加权调和平均数的计算公式:
其中,mi 表示各组的标志总量,在这里作为权数。在具体应用时,如果掌握各单位标志值和相应的次数资料,就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数公式;如果掌握各单位标志值和各组的标志总量,就采用加权调和平均数公式。
③几何平均数是用n个变量值的连乘积开n次方计算的平均数,它适合于计算平均比率和平均速度。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i(i=1,2,3,…n),代表各组的变量值,n 为变量值的个数;П为连乘符号。
④中位数和众数是
将总体中各单位标志值按大小顺序排列,居中间位置的那个标志值就是中位数。如果总体单位数是偶数,则居中间的两个标志值的算术平均数是中位数。由于中位数不受数列中极端值的影响,因此,在一些情况下能更好地反映现象的一般水平。例如居民收入中位数就不受个别极高收入户的影响,比平均收入更具有代表性。
总体中出现次数最多的标志值叫众数。利用众数作为社会经济现象一般水平的代表在具体工作中有一定的实用性。例如要了解农贸市场上某种商品的价格水
平,只要观察该种商品多数成交价格即可。
(三)统计指标体系
一个指标只能表明统计总体某一特征或某一侧面的情况,而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全面、系统地反映总体各方面的数量特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设计一套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
统计指标体系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指标群所构成的整体,用以说明所研究总体各个方面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统计指标体系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基本统计指标体系和专题统计指标体系。基本统计指标体系是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组成部分基本情况的指标体系;专题统计指标体系是针对某一个经济或社会问题而制定的专项指标体系。
统计指标体系是以指标为基本要素构成的整体,因此具有成套性、结构性、适用性的特点。
二、统计调查
(一)统计调查的概念
统计调查就是按照统计设计所确定的统计指标和统计分组,采用科学的方法,有计划地搜集反映总体各个单位有关标志的大量统计资料的过程。
统计调查的基本任务是向调查单位搜集原始资料。原始资料是指从调查单位搜集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整理的个体资料。统计调查是整个统计工作过程的基础,因此,要求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全面、系统。统计调查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整个统计工作过程的成败。
(二)统计调查的种类
1.按调查对象所包括的范围不同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全面调查就是对被调查对象的全部单位无一遗漏地进行调查,如人口普查。非全面调查则是对
调查对象中的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如抽样调查、重点调查。
2.按调查登记的时间是否连续分为经常性调查和一次性调查。经常性调查要求随着调查对象的发展变化,连续不断地进行调查登记,因此又称连续调查。例如,要了解企业的产品生产、原材料消耗等情况,就必须在观察期内连续登记。一次性调查是间隔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所作的调查,一般是为了研究总体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
3.按组织方式不同分为统计报表和专门调查。统计报表是按照统一规定的表式要求,自上而下的布置,自下而上地逐级提供统计资料的一种方式。专门调查是为了研究某些情况或问题专门组织的调查,在我国目前的统计工作实践中应用广泛。其主要方式有:
(1)普查:即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主要用来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或时期内的现象总量。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的普查项目有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其中人口普查和农业普查每隔 10 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 0、6的年份进行。经济普查每隔 5 年进行一次,在逢 3、8 的年份进行。与其他调查方式比较,普查可以得到更全面、更具体、更详细的资料,但是它需要的调查时间长,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巨大,因此一般适用于了解有关国情、国力的重要资料。
(2)抽样调查:是按照随机原则从调查总体中抽出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根据样本资料推算总体数值的一种调查方式。所谓随机原则是指从总体中抽取样本单位时完全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使总体中的每个单位都有同等被抽中的机会,这样才能保证样本的结构和分布近似于总体,从而使样本对总体具有代表性。根据样本推算总体的数值虽然存在一定的抽样误差,但抽样误差的范围是可以计算并加以控制的,因此对总体的推断结果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3)重点调查:是指在所要调查的总体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的调查。所谓重点单位是指这些单位虽然数量较少,但其标志总量在总体标志总量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能够大致反映总体的基本情况。重点调查的投入少,见效快,既可用于一次性调查,又可用于经常性调查,实用性较强。
(4)典型调查:是根据调查目的和要求,在对所研究总体做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择少数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的一种方法。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周期性的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的多种调查方法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体系。
4.按搜集资料的方法不同分为直接观察法、访问法、报告法、电话调查法等多种具体方式。
(三)统计调查方案的设计
进行统计调查的首要问题是设计调查方案,一个完整的调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调查的目的和任务。即明确在调查中要解决哪些问题,通过调查要取得什么样的资料及这些资料的用途。
2.明确调查对象、调查单位和报告单位。调查对象是在确定了调查目的、任务之后所要调查的范围,即调查总体;调查单位就是组成调查总体的个体,它是调查中各个调查项目的承担者;报告单位也叫填报单位,是负责向统计调查机构提交调查资料的单位。
3.制定调查项目和调查表。调查项目是指对调查单位所要调查的主要内容,即调查单位的各个标志的名称。调查项目一般采用调查表(或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表是按一定的结构和顺序排列制成的表格。
4.选择调查的方式和方法。根据调查任务的性质、要求期限、经费等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调查方式。
5.规定调查的时间和组织计划。如果调查的是时期现象要规定出提取调查资料的起止时间,如果是时点现象要明确规定统一的标准调查时点。组织计划即确保调查实施的工作计划,包括调查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和培训、经费来源、工作步骤等内容。
三、统计制度
(一)统计制度简介
统计制度是指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进行统计活动时应遵守的、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技术性规范。统计制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统计制度是指统计工作应该遵守的技术性规范。狭义的统计制度仅指统计调查阶段应遵守的技术性规范,即统计调查制度。
我国统计调查制度包括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三个部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务院各部委等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制定。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又可称为政府综合统计制度。
(二)政府综合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的分工
政府综合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是我国统计工作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不同的侧面反映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水平、发展趋势。
国家统计调查是为了反映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及编制、检查国家计划执行情况而组织的全国性的统计调查,调查的范围较广,要求调查全国各部门和各地区及其所属的全部单位或部分单位。
地方统计调查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满足本地区的特殊需要,反映本地区特点而组织的地方性统计调查。这类统计调查收集的资料,主要是管理地方经济和社会,制定地方政策所需要的地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调查的范围基本上是本地区管辖内的单位。
部门统计调查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业务技术管理的需要进行的专业性统计调查。这类统计调查收集的资料主要是为满足各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技术管理所需要的数据,专业性较强。调查范围基本为本部门或本行业管辖的单位。
政府综合统计调查主要从宏观经济层面反映国情国力,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所需要的经济统计数据。
目前,河北省政府统计调查制度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等 30 多项调查制度。
(三)现行政府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种类
政府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可以分为日常统计调查制度和专项统计调查制度。
1.日常统计调查制度
日常统计调查制度是为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而制定的调查制度,是法律赋予统计的基本任务。目前的日常统计调查制度以行业统计为主,如《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等。
2.专项统计调查制度
为满足党政领导制定政策、进行宏观决策和社会各界了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需要,统计部门在完成日常统计工作的同时,还要进行大量的专项统计调查。这类统计调查与日常统计调查相比,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调查内容比较广泛,调查方式更灵活。
3.普查
除上述两类调查外,还有普查,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
(四)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统计调查制度主要由统计调查表、统计分类目录及统计标准、指标解释和实施办法几部分组成。
1.统计调查表
统计调查表(常称统计报表)是政府统计部门及政府其他部门向基层单位取得有关资料信息的主要方式。统计调查表根据调查内容和调查对象的不同,可采用表格形式或问卷形式。在目前的统计工作中以表格形式的统计调查表为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统计调查表,必须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
统计调查表可分为综合表与基层表。综合表是统计调查的综合单位进行整理汇总基层统计数据并报送上级统计机构使用的统计调查表。基层表是基层单位组织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表按报告期限可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定期报表又分为半年报、季报、月报、旬报、周报、日报及一次性调查表等;按调查内容可分为经营业务表、财务状况表、劳动情况表等。
2.统计标准与统计分类目录
统计标准是组织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的依据。政府统计制度中的统计标准大多数是国家统计标准,如“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政区划代码”、“企业规划划分”等。
统计分类目录也是一种统计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统计分类目录是统计资料采集和分类整理的依据,是分析研究的基础。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分类目录,如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中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销售与库存目录》等等。但是有的行业统计并不使用行业目录。
3.统计指标解释
统计指标解释主要是用于向调查对象说明所调查指标的范围、含义、具体内容及计算方法。指标解释以文字描述为主,必要的辅之以公式、表格等方式加以说明。统计指标解释要求准确、简洁,它是调查对象正确填报统计调查表的关键。
4.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是统计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它包括统计制度的制定部门向调查单位说明制发统计制度的目的、依据、统计制度实施的范围、执行统计制度时所应遵循的原则、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如制度中的“总说明”包括制度的实施范围、统计原则、填报要求等内容;“报表目录”说明调查表的填报单位范围、报送时间、报送方式等;“填报说明”明确指标之间的逻辑审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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