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理 要求 1 安全检查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及防护等原始资料
2 安全教育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试卷、档案卡记录等
3 事故管理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的记录、事故分析会记录及其他资料并符合相关规定
4 安全奖罚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考核、奖罚资料
5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危险作业的审批、管理、监督检查的原始记录
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设备台帐、档案、维修保养记录、设备事故分析记录、故障记录等
7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管理、发放、领用记录 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有记录 危险化学品造成事故的分析及记录
8 “三同时”审批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对项目“三同时”的审批、执行记录,并符合有关法规规定
9 职业病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的防护设施和措施并落实 对患职业病员工进行康复治疗、体检等并建立管理档案
10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正式的危险作业审批单
11 危险源管理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有危险源管理档案 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检查、评估并有记录 防止危险源发生事故的措施落实
1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各工种和岗位发放防护用品的记录 对不使用及不正确使用的处罚记录
13 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并落实有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
14 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有正式文本,内容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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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及安全技术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理要求 1 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服符合规范。在操作作业无赤膊、穿背心、衣襟散开、系围巾、穿裙子、系领带操作等违章行为 现场作业戴安全帽、工作帽、头发置于帽内 现场作业无穿高跟鞋、拖鞋、凉鞋的电焊、气焊作业戴护目镜或使用防护面罩,穿绝缘鞋 电气作业无不穿绝缘的鞋 操作旋转机床无戴手套的现象 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登高作业无穿硬底鞋的 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没有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加工工件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合,戴防护眼镜 其他危险场所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和用具
2 现场作业防护措施 危险作业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设专人监护 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安排人员进行指挥和监护 物件堆放不超高,稳妥,按定置图堆放、不占道 工业平台、地坑、地沟等有防护栏杆或盖板 吊索具及时进行检查,状态不良或达报废标准及时报废,不再使用 厂房内不乱停放自行车和其他车辆、物品 高处作业不往地面(低处)任意扔物件 厂房内禁骑自行车 外来施工队在本单位作业要遵守规范、有专人管理
3 机械设备 对停止使用、查封的设备、设施在未消除隐患前不得安排使用 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不得开车操作 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设专人监护 不得任意开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不得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使用设备 设备上有安全装置(如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装置、显示仪表等),不得擅自拆除或在开车时弃之不用 不得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
阀等 冲剪压设备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冲床脚踏开关有防护罩 机械旋转传动部位有防护罩 4 起重设备 起重机械司机不得违反“十不吊” 货梯不得载人运行 行车设有门联锁和舱口联锁装置,并且性能良好 行车工按规定进行班前检查,并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行车的限位器、缓冲器等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行车司机作业按规定呜铃
5 电气作业 检修带电设备时,办理停电审批手续,并悬挂警示牌 按规定进行审批使用临时电源线 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设备时,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工作 防水部位的电动机、闸刀盒有防水措施 电闸不得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电源线、插座、插头应符合安全规定 绝缘防护鞋、防护手套定期检验,有检测标签
6 锅炉压力容器 容器内作业时要使用通风设备,有人监护 非岗位人员不得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内逗留 焊割封容器和管道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设备运转及检验按规定记录 氧气瓶、乙炔瓶距离符合要求
7 其它方面 不得有擅自脱岗、串岗和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特种设备和要害部位认真执行登记、记录、交接班制度 不得有其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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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站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 际状况 处理要求 1 变配电站环境 与其他建筑物间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 与爆炸危险场所、有腐蚀性场所有足够的间距 地势不应低洼,防止雨后积水 应设有 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或排油措施 变配电间门应向外开,高低压室间应向低压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门、窗孔洞应装设网孔小于 10×10mm 金属窗网 电缆沟、隧道、进户套管应有防小动物和防水措施
2 变压器 油标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无杂质、变压器有定期绝缘测试化验报告、不漏油 油温指示清晰,温度应低于 85℃,冷却设备完好 绝缘和接地完好可靠,有定期检测资料 瓷瓶、套管清洁、无裂纹或放电痕迹 变压器内无异常响声和放电痕迹 使用规定的警示标志和遮栏
3 高低压配电间、电容器间 所有瓷瓶、套管、绝缘子应清洁无裂纹 所有母线应整洁、接点接触良好,母线温度应低于70℃,漆包鲜明,连接牢固 电缆头外表清洁,无漏油,接地可靠 油断路器,应为国家许可生产厂的合格品, 有定期的维修检验记录,油位正常,油色透明无杂质、无漏油、渗油现象 操纵机构,应为国家许可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有定期维修检验记录,操纵灵活、连锁可靠,脱扣保护合理可靠 所有空气开关灭弧罩应完整,触头平整 电力容器外壳无膨胀、漏油现象 接地可靠、并有定期测试记录 有规定的警示标志及工作操作标志 各种安全用具应完好可靠,有定期检测资料,存放合理
4 通道 变配电间内各种通道应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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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柜)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理要求 1 箱(柜)安装 箱(柜)内整洁、完好、符合电气安装规程要求
2 连接 各种元件、仪表、开关与线路连接可靠,接触良好,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3 编号 编号识别标记齐全、清晰
4 熔断器 各熔断器内熔断元件应与负荷(或线路)匹配合理
5 接地(零)保护 箱体接地(零)可靠,插座接线正确
6 箱(柜)内外卫生 箱(柜)内无杂质、无积水,箱(柜)前无堆积物,无悬挂物
7 外露元件 外露元件屏护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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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线路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理要求 1 审批手续 有“临时接地装置审批单”,审批手续完备,不超期使用
2 电线 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电线必须与负荷相匹配
3 架设高度 临时线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离地面高度,户内应大于 2.5m,户外应大于 4.5 m ,跨越道路应大于 6m
4 开关 临时线路必须有一总开关,每一分钟应设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
5 接地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
6 安全距离 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 0.3 m
7 场所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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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理要求 1 电源开关 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容量与电焊机相匹配
2 防护装置 电焊机一、二次线接线柱防护罩齐全
3 电缆线 电源一次线不允许超过 30 m,接头不许超过 3 个
4 保护接地 有接地线,接地良好
5 电焊机接地线 禁止连接建筑物的金属构架、管道、暖气等做焊接回路
6 电焊机绝缘 一二次线圈绝缘电阻不少于 1 兆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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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情况 处理要求 1 接地电阻 低于或等于 10 欧姆
2 避雷针或避雷带与引下线连接 连接必须是焊接、必须是搭接。搭接长度:圆钢为直径的 5-6 倍,扁钢为宽度的 2-3 倍
3 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必须是独立的,不得设在行人经常经过的地方,与道路、建筑的进山口或其他接地物的距离大于 3 m
4 构架 构架上不得架设低压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
5 定期检测 阀型避雷器每年雨季前检测一次,并有评价当年及上年的检测资料 管式避雷器每三年或工作三次后检测,有检测记录;瓷管无破损、裂纹、烧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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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区域地面状况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情况 处理要求 1 道路 人行道宽不小于 1 米,车行道不小于 1.8 米
2 防护装置 为生产所设置的坑、池、槽等应有可靠的防护栏杆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3 工业垃圾 工业垃圾、油污、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4 地面 车间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其他物品应设置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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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道路设施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情况 处理要求 1 道路 道路必须畅通 不准占道、封道、堆放生产用料、抛弃杂物垃圾 道路施工现场设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 跨越道路高度的架空线路最小净高不得小于 5 米
2 交通设施 各种交通标志醒目 铁路道口安全设施设专人看守,护标、护栏、灯光完好有效
3 停放 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严禁乱停、乱放车辆按线停放、规范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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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梯台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情况 处理要求
1 直梯 梯宽不小于 300mm,不大于 500 mm 2m 以上部分应设护笼,直径小于 750 mm,扩圈间距小于 500 mm,护笼垂条不少于 5 根(不包括直梯杆)
直梯上端的扶手高度为 1150 mm 梯级间隔小于 300 mm ,踏根直径不小于 20mm
结构件无严重脱焊,变形,腐蚀,断裂现象
2 斜梯 扶手立柱高于 900 mm,间距小于 1000 mm 梯宽大于 600 mm ,小于 1000mm 踏步高度适当 除扶手外,必须设一横杆 结构无严重脱焊、变形、腐蚀、断裂现象
3 护栏 扶手高度大于 1050 mm
立柱间距小于 1000mm
横杆间距小于 380mm 结构无脱焊、变形、腐蚀、断裂现象
4 走台及平台 高于 1.5 m 的走台或必须有护栏 走台或平台净空高度应大于 1800 mm 走台宽度应大于 700mm
走台或平台的设计负荷应大于规定值或实际使用负荷 结构件或平台面板无脱焊、变形、腐蚀、断裂现象
5 活动扶梯 梯宽不小于 300 mm,不大于 500mm。
结构件无松脱、裂损、变形、腐蚀。梯长应小于 8 m。梯脚应有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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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刃磨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 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理要求 1 设 备 检 查 1.1
砂轮运转时应无明显的径向跳动。
1.2
刀架纵向运动、换向装置必须齐全、灵活、可靠。
1.3
刀架横向进给装置的撞块,棘轮爪应齐全牢固、灵敏准确。
1.4
刨刀压板及压紧螺栓、螺母应完好。
1.5
机床应保护接地(零),且有明显标志。
1.6
砂轮防护罩应完好,坚固牢靠。
1.7
防护板应完好。
1.8
皮带防护罩应完好。
1.9
砂轮轴台肩或垫圈与砂轮间应垫入 1.2mm,厚软垫,其直径比台肩或垫圈的外径大 2~3mm。
2 行 为 2.1 装夹刨刀时,严防“假夹紧”,确保刃磨安全。
2.2 砂轮应无裂纹,若有应立即更换。
检 查
2.3 更换砂轮,必须使用与轴径相一致的内径尺寸的砂轮。
2.4 装、卸被磨刀具,必须待车停妥后,方可更换。
2.5 操作者不许正对砂轮站立。
2.6 严禁在设备砂轮上磨削非金属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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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特别说明:木工工具经常需要刃磨合修正,因此,在使用万能刃磨机时砂轮的选用、安装、调试必须按规定要求,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合理调整人机关系,不许正对砂轮站立。
自动磨锯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 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 理 要求 1 设 备检查
1.1 砂轮运转时应无明显的径向跳动。
1.2 法兰盘应完好、无缺损。
1.3 砂轮手动升降装置,升降灵活,搁置稳当。
1.4 拨齿机构完整,拨杆磨损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1.5 机床应保护接地(零),且有明显标志。
1.6 砂轮防护罩应坚固,砂轮与罩板有一定的间隙,正面间隙为 20~30mm,侧面间隙为 10~15mm。
1.7 端部挡板牢固地装在罩壳上,螺栓完好无缺损、装卸灵活。
1.8 皮带防护罩完好。
1.9 法兰盘与砂轮之间应垫 1~2mm 厚垫。
1.10 吸尘装置有效,其作业点粉尘浓度符合 TJ36—79的规定。
2 行 为检查
2.1 端部挡板工作时严禁拆下不用。
2.2 严禁使用受潮、受冻或有裂纹的砂轮。
2.3 机床工作时,操作者严禁离开岗位。
2.4 禁止卸去防护挡板、安全装置或防护板并敞开着工作。
2.5 砂轮与锯条要平稳地接触、防砂轮受冲击震动而破裂。
2.6 锯条拉缝要平直,节锯结合面不得小于一个齿,对有裂纹或凹凸扭曲的锯条,锯片应予妥善处理。
2.7 锯片裂纹长度超过 25.4mm 时,禁止使用,一吋以内须经技术签定后方可使用。
2.8 带锯的锯齿间宽度不应超过锯宽度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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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特别说明:木工机械锯条锯齿需要经常刃磨,在使用自动磨锯机时,砂轮的选用、安装、调试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合理调整人机关系。
冲床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 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 理 要求 1 设 备检查
1.1 冲床设备技术状态良好,零件结构严密。
1.2 冲床离合器、制动器、曲轴、连杆、滑块、启动按钮等灵活、正确、可靠。
1.3 冲床设备机械传动外露部分做到“有轴必有套”有齿必有罩。
1.4 电气线路符合《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
1.5 模具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1.6 冲床与地面基础连接牢固、可靠、并有防震措施。
1.7 设备紧固件无松动、模具、夹料板运行正常、防护装置良好、模具无损坏。
2 行 为检查
2.1 “手不入模”做到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技术上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2.2 严禁违章指挥,强迫工人冒险操作。
2.3 工人在无安全装置或装置失效的情况下不得操作冲床。
2.4 机床安全防护和紧急刹车装置应处于良好状态。
2.5 使用的一切工具应符合要求,调整或换模时,必须关闭电源。
2.6 两人以上操作时,做到统一指挥、一人开车时,必须通知另外的人。
3 作 业环境
3.1 冲术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79 规定。
3.2 工作场地应保持整齐清洁。
3.3 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不妨碍操作者通行和工作。
3.4 工作地点局部照明应符合 TJ34—79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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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板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 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 理 要求 1 设 备检查
1.1 设备牢固地固定在基础上,地脚螺栓上锁紧螺母不得松动。
1.2 刀架上下运动平稳。液压传动的剪板机,其上刀架(或滑块)在规定的行程范围内无爬行、停滞、振动和明显的冲击现象。
1.3 压斜装置的压料脚无严重磨损,被剪料板受压均匀。
1.4 机械和液压传动的剪板机工作过程和动作顺序正常。停车时上刀架停在规定的位置上。
1.5 工作台面平整、清洁,无焊疤和油污。托料铜球滚动灵活送料方便。
1.6 刀架与支承面的固定接合面紧密贴合。刀架安装正确,固定螺钉拧紧。
1.7 刀片工作间隙调整装置锁紧可靠,调整螺栓无滑丝、乱扣和突出于工作台面现象。
1.8 刀架平衡装置有自锁的安全结构和防护措施。
1.9 刀架平衡装置能保证刀架在行程的任何位置上自行保持平衡。
1.10 档料装置挡料准确、调整灵活、送料方便、使用可靠、并有完整的档料退让机构。
1.11 托料装置的滚动,升降等动作灵活可靠。
1.12 在剪切过程中,离合器与制动器相互联锁,即离合器结合时,制动应先脱开,离合器脱开后,制动器才合上。
1.13 气动摩擦离合器及制动器正确、牢固地装于传动轴和飞轮里,并保证顺序动作,相互
联锁,灵敏,可靠压缩空气无泄漏现象。
1.14 气动摩托车擦离合器和制动器的各零件齐全完好、调节灵活、作用良好。
1.15 气动摩擦离合器和制动器的摩擦片及圆盘无磨损和发热情况。
1.16 刚性离合器与带式制动器应联锁。制动带的实际接触面不小于摩擦面的 75%。
1.17 紧急制动时,离合器能立即脱开,制动带将转轴刹住,实行制动。
1.18 离合器与制动器及其操纵机构的配合动作协调、准确可靠。
1.19 液压、润滑系统无堵塞、渗漏现象。气体管路系统中无泄漏现象。
1.20 导轨的润滑油有回油或盛接的装置。
1.21 液压与气动系统中,装有液压与气压突然消失或供液与供气中断的保护措施及显示
置。
1.22 工作时,油箱内油温低于 50℃,连续满负荷工作 24h 以后,应低于 60℃。
1.23 液压系统的压力表应清晰、灵敏、准确和可靠。无铅封的压力表禁止使用。
1.24 齿轮转动平稳、无不规则的冲击声。剪板机空运转的噪声低于 90dB。
1.25 飞轮牢固的固定在轴上,转动平稳。
1.26 飞轮轴应设有超载离合器或其它超载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1.27 露于床身外的传动齿轮。胶带轮、飞轮、联轴器及其它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旋转部位均有防护装置。
1.28 对剪切料头可能飞出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挡板。
1.29 剪板的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措施。
1.30 1)遮挡式防护装置如挡板,罩、网都能达到防护栅栏的宽度与剪刀宽度或工作台宽
度相当,并能防止进入剪切、压料的危险区;
2)便于观察和操作,且不易被操作者任意拆除。
3)不与机床运动部位相接触。
4)活动式防护栅栏的启闭应与刀架运动联锁。
5)固定式防护栅栏在刀架或其它运动部位运行时,不得开启。
1.31 电气设备符合设计要求,铭牌清晰,安装牢固。电气连接良好,导线接头有防松措施。有振动影响的电器要防震措施。
1.32 气动控制系统应有紧急停车按钮。
1.33 启动“按钮”有高于按钮头的防护挡圈,装在按钮盒内,其外加设铁皮盒,并上锁, 以免他人操作。
1.34 电动机接线需套以金属保护管;电器箱箱门完整、关闭严密、压紧螺钉(或门锁)齐全、紧固、内部保持清洁、干燥、所有电器零件及接线端子不松动;机床保护接地(零)线良好。
1.35 离地面高度 2m 以上设置的阶梯、平台及围栏符合国标 GB4053.2—83;GB4053.3—83;GB4053.4—83 规定。
1.36 阶梯必须有与主动轴控制联锁的措施,登梯检修时能断开主传动电源。
1.37 剪板机应有名牌和指示润滑、操纵和安全的标牌或标志。
1.38 主机配合的各种附属装置,其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要装有防护装置。
2 行 为检查 2.1 剪板机严禁超负荷运行。
2.2 剪板机上使用的螺栓、螺母、销钉等紧固件要有防松措施。
2.3 刚性离合器在运行中,应保证转销和键无明显的撞击声。
2.4 剪切小料应采取加垫的方法,防止压料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
2.5 多人协助工作时,应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并操纵脚踏开关。
2.6 禁止超长超厚使用机床。
2.7 严禁剪切淬过火的钢、高速钢、合金工具钢、铸铁及脆性材料。
2.8 电动机不得带负荷启动,开车前离合器应脱开。
2.9 工作前要用手扳动皮带轮转几转,观察刀片运动情况。
2.10 经常检查拉杆有无失灵现象,紧固螺栓有无松动。
2.11 一张板料剪到末了时,不要将手指垫在板料下送料,不得两人在同一台机床上同时剪两件材料剪床
2.12 后面不准站人,接料。
2.13 调整和清扫机床,必须停车进行。
2.14 调整刀片后,一定实行手扳车试验及空车试验。
3 作 业环境
3.1 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3.2 工作场地周围保持整洁,保证垂直起吊工件或零件无阻碍。
3.3 工作台面的水平照度保持 60lx,机床局部照明参照TJ34—79 的国标规定。
3.4 安 全 色 参 照 GB2893—82 ; 安 全 标 志 按 国 标GB2894—82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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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操纵装置对安全生产关系重大,两人以上操作必须有联锁装置,还需做到手在挡料装置或刀片下时,不能启动。
摩擦压力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理要求 1 设备检查
1.1 摩擦压力机的基础应符合机床说明书要求,并无裂损。
1.2 摩擦盘与飞轮之间的表面无油污,调整间隙的锁紧螺母可靠。
1.3 摩擦盘无裂损,倾斜摩损小于 1mm。
1.4 轴承座与机身的连接牢靠,无松动。
1.5 主轴上上调节摩擦与飞轮间隙的螺纹无滑丝现象。
1.6 将飞轮紧固在主螺杆上的压紧螺栓无松动。
1.7 皮带与飞轮轮槽结合良好,无“柔动”现象。
1.8 摩擦带铆钉系铜质,铆钉头无外露现象。
1.9 摩擦带无损伤或断裂现象,无润滑油浸入。
1.10 主螺杆与压紧法兰连接牢靠,旋转灵活。
1.11 主螺母无磨损、变形或损坏。
1.12 滑块上的轨道与车身导向面接触良好,滑块滑行平稳、可靠。
1.13 在工作循环中,主螺杆上行下行时无滑块或飞轮撞击床身横梁的现象。
1.14 带轮与主轴及电动机的连接牢固、可靠。
1.15 制动带松紧适度做到:
1)
在飞轮系统上、下行程中不阻碍其工作;
2)
需停机时,能有效地使飞轮系统及时停止在任何位置;
3)
飞轮系统不得在最高点或最低点撞击床身横梁
1.16 制动带和制动轮上不得浸粘润滑油。弹簧有效,无裂损。
1.17 操纵机构各转动或滑动部位运转灵活,连接牢靠。
1.18 操纵杆上弹簧完好,有效、无裂损。
1.19 带轮及飞轮安全防护装置完整无损。
1.20 防护罩与机身的连接牢靠,无松动,摇晃或摆动现象。
1.21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摩擦压力机都要按机标JB3058、JB1272 和机床说明书进行检查外,还需按本检查表要求进行验收和试车。
1.22 摩擦压力机所使用的模具,其最大、最小高度、最大宽度都应满足机床要求。
1.23 热锻、热压模冬天工作时,使用前所应预热到 150~200℃。
1.24 液压操纵摩擦压力机的油箱、油缸、油泵、 溢流阀,分配阀功能良好。
1.25 压力表灵敏、可靠、表面清晰、刻度准确无泄漏现象。
2 行为检查
2.1 任何情况下,严禁重物撞击主箱杆。
2.2 主螺杆与滑块连接处,不清洗及调换润滑剂的记录。
2.3 传动胶带与带轮槽型符合,胶带松紧一致,无松驰、剥层、损伤等现象。
2.4 上、下碰块及上、下限程板的位置,根据工艺要求调节合理,并固紧。
2.5 电动机开动后,绝对禁止无证人员操作手柄。
2.6 机床各部位的各种润滑良好,油路畅通。
2.7 摩擦压力机热压时,应设置挡板,防止氧化皮伤人。
2.8 液压操纵摩擦压力机开关启动后,需待油泵运转一定时间后,才能开始工作。
2.9 压力机间断工作时,在间隙时间内,必须关闭液压控制开关。
2.10 开车前,检查锤头定位装置缓冲垫良好,模具固紧螺钉无松动。
2.11 飞轮转动时,不得违章调整或安装模具。
3 作业环境
3.1 压力机安装需在室内。
3.2 车间通道应符合 TJ22—77 国标规定,并保证道路畅通。
3.3 设备周围设置防护栏杆,符合 GB4053.3—83要求,安全色应符合 GB2893—82 规定。
3.4 压力机利用自然采光,但必须设置人工照明,并符合 TJ34—79 国标规定。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空气锤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 理 要求 1 设备检查
1.1 上、下砧砧面的平行度应在 1:300 以内。
1.2 上、下砧修复或复制时,高度不可任意改变,需符合设备设计规定。
1.3 上、下砧无松动。上砧与锤杆的紧固杆——销楔、横销,无松动或损坏。
1.4 发现活塞断裂时,应及时停车检更换。
1.5 锤杆杆身表面无明显的拉伤痕迹。
1.6 两汽缸上盖(工作缸上盖和压缩缸上盖)由两个螺母锁紧,无松动。
1.7 球形止回阀灵敏度正常,动作可靠。
1.8 油泵运转正常,油量处于正常刻度范围内。
1.9 油路畅通,无泄漏和堵塞现象。
1.10 脚踏杆或手柄与连接杆和旋转阀连接可靠,操作灵活。
1.11 采用脚踏杆操纵空气锤,连接脚踏杆的拉簧应有效。
1.12 电气控制盒结构牢固,关闭严密,与空气锤启动开关之间的导线应装在金属管内。
1.13 熔断器符合设计要求,无不合要求或用金属丝片代替的现象。
1.14 启动按钮应有明显的开、关标记,并启动灵敏。
1.15 曲轴与连杆连接牢固,无裂损象。
1.16 轴承座应无松动现象。
1.17 旋阀与操纵系统的连接可靠,方向吻合,工作循环正常。
1.18 外露传动部分要有安全防护装置,连接牢固,可靠。
2 行为检查
2.1 操作前检查所用的工具确实良好,齐备、气压完全符合规定。
2.2 开动设备前,应检查电气接地、防护装置、离合器等是否良好。加好润滑油。
2.3 车间内温度较低时,规预热锤头、锤杆、胎模和工具,以防断裂。
2.4 更换上、下砧时,应用适当垫铁托住锤杆。
2.5 空气锤必须在“空行程”的工作循环下启动。在飞轮转速达到正常时,才开始工作。
2.6 严禁超负荷锻打。
2.7 工作中发现异声,要立即停车检查。
2.8 除空气锤操作者外,严禁任何人踩脚踏杆或板动手柄。
2.9 空气锤、模具符合下列要求:
1)
在锤上使用的各类夹具,其钳回的形状、大小与锻件的形状、大小一致。
2)
硬度不高于 HRC45;
3)
冬天模具预热在 200℃左右。
2.10 在传送锻件时不得有投掷现象。
2.11 掌钳工做到手指不置于两钳把之间。钳子放在体侧而不放在腹部或胸前。
2.12 不得打冷料或过烧坯料。
3 作业环境
3.1 车间道路必须符合 TJ22—77(试行)规定,并保持畅通。
3.2 易燃易爆物品不放在加热炉或锻件堆放处。
3.3 锻造操作机运行及热锻件运送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和站人。
3.4 车间内物件堆放不过高,而且要可靠。
3.5 红热工件、工具、夹具不准随意乱放。
3.6 空气锤利用自然采光为主,不足时应按国标TJ34—79 规定设置人工照明。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说明
1)空气锤的销楔、横销对事故的发生起着重要作用,在检查中一定要注意,以防弹出伤人。
2)操作正确与工件模具完好是防止工伤事故发生的关键,要严密注意。
蒸气锤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 理 要求 1 设备检查
1.1 保险缸的紧固螺栓全部拧紧、牢靠。
1.2 进气孔通道保持畅通。
1.3 保险气缸的活塞环密封,无串气,无裂损。
1.4 脚踏开关复位弹簧和滑阀复位弹簧应保持正常的弹力。
1.5 各杠杆、推杆、操纵杆、月牙板的手柄应保持移动和转动灵活。其连接螺栓、螺母无松动。
1.6 月牙板正常,月牙板轴无折断。
1.7 滑阀杆与滑阀体端部法兰之间密封良好,滑动自如。
1.8 滑阀各部分的连接螺栓牢固、可靠。
1.9 模锻锤装有安全脚踏板,防止误踩脚踏开关。
1.10 活塞环至少应 3 个月检查一次,防止断裂串气。
1.11 锤杆无断裂或裂纹。
1.12 锤头燕尾部分无列纹、锤头燕尾斜楔无松动。
1.13 砧座连接弹簧无松驰,弹力正常。
1.14 夹钳的形状和大小应与锻件的形状和大小相适应。
1.15 管道上除装有闸门阀外,还装有安全阀。
1.16 整个管道无漏气现象。
1.17 进排气管离锤 5~6m 处有“Ω”形弯。
1.18 节气阀、滑阀、导轨、密封面和气缸润滑油泵良好。
1.19 所有油路管道无泄漏现象。
1.20 各类夹钳大小及形状与锻件相一致。
1.21 锤上使用的各种锻模硬度低于 HRC45°。
1.22 室温较低时,各类模具、剁刀、压条器具应预热至 150~200℃。
2 行为检查
2.1 锻模使用前,检查无任何裂损。
2.2 锻模每次使用前预热到 120~150℃。
2.3 蒸气压力,压缩空气压力无过低,过高现象。(即蒸气压力在 0.7~0.9)MPa(7~9kgf/cm2),压缩空气压力在 0.6~0.8MPa(6~8kgf/cm2 范围内)。
2.4 设备及管道内的冷凝水应排清。
2.5 蒸气管道外层包有绝热材料。
2.6 锤杆、锤头斜面、导轨、操纵系统的各滑动、转动部位润滑良好。
2.7 节流阀打开后,非主操纵者不得踏动脚踏开关。
2.8 模锻锤包括自由锻不得无证操作。
2.9 固定模的销子和楔铁、靠操作者方向不得露出 100mm。
3 作业环境
2.1 锻模使用前,检查无任何裂损。
2.2 锻模每次使用前预热到 120~150℃。
2.3 蒸气压力,压缩空气压力无过低,过高现象。(即蒸气压力在 0.7~0.9)MPa(7~9kgf/cm2),压缩空气压力在 0.6~0.8MPa(6~8kgf/cm2 范围内)。
2.4 设备及管道内的冷凝水应排清。
2.5 蒸气管道外层包有绝热材料。
2.6 锤杆、锤头斜面、导轨、操纵系统的各滑动、转动部位润滑良好。
2.7 节流阀打开后,非主操纵者不得踏动脚踏开关。
2.8 模锻锤包括自由锻不得无证操作。
2.9 固定模的销子和楔铁、靠操作者方向不得露出 100mm。
4 个人防护 模锻工正、副操作者工作时,必须戴上有机玻璃的专用防护面罩,穿上防油的特制式作服。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说明
1)
蒸气锤燕尾部分及斜楔必须保持良好,否则易伤人。
2)
蒸气管道及接头、阀门等必须牢靠,以防蒸气喷出伤人。
四柱式万能液压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 理 要求 1 设备检查
1.1 上横梁及工作台完好,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
1.2 工作台台面平整,“T”形槽平直、光滑、无缺损。
1.3 立柱导向表面光洁、活动槽梁运行平稳、可靠、无阻滞现象。
1.4 立柱螺母完好。
1.5 限程套完好。平行。限程套 高度一致。
1.6 活动横梁完好。“T”形槽平直、光滑、无缺损。滑块沿主柱导向面上、下往复运动平稳、无阻滞现象。
1.7 活动横梁与柱塞连接部位有环形集油槽。
1.8 上横梁、工作台、立柱、立柱螺母、活动横梁及油缸之间的连接牢固、可靠。
1.9 主油缸与顶出缸完好,无裂痕等缺陷。
1.10 主油缸与顶出缸的缸体与缸盖、活塞杆的连接牢固、密封、无泄漏现象。
1.11 充油阀门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1.12 油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无裂痕。
1.13 油管路畅通、连接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1.14 电磁换向阀或电液换向阀能改变油液流向并改变油缸塞柱(杆)的运动方向。
1.15 手动换向阀启闭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操纵手柄完好、握手处平整、光滑、无油 污。操纵手柄定位正确、可靠,并有上、停、下的标志牌。
1.16 压力表表盘刻度清晰。
1.17 压力表灵活、准确、可靠、无泄漏现象。
1.18 液压控制系统内油质符合机床设计要求。
1.19 液压控制系统中各液压元件动作灵敏、可靠。
1.20 液压控制系统中,传动部件在工作速度范围内不发生振动、爬行、停滞和显著的冲击现象。
1.21 电气操纵台、盒完好、整洁、干燥。其上的按钮、开关、标示牌、指示灯齐全、灵敏、可靠。
1.22 按钮、指示灯的色标按 GB2893—82 规定。
1.23 控制柜结构完整,关闭严密。
1.24 门上有安全标志和电气联锁机构,柜内清洁、干燥、无油污和杂物。
1.25 熔断器符合规定,不得任意代替。
1.26 电动机铭牌齐全,接地(零)良好,安装正规。
1.27 机床及控制柜外壳有护保接地(零)线。
1.28 电气系统的各元、器件齐全、灵敏、可靠、安装牢固。
1.29 模具有完善、可靠的定位、退料及接料机构。
1.30 机床设置有安全防护装置。
2 行为检查
2.1 模具安装前,应事先对机床、模具进行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2.2 安装时,上下模间安全防护挡板四周均布、安置稳妥、作用可靠,并有专用的压板、T 形块、垫铁和螺母、螺栓。
2.3 调整、试压合格后,才可安装自动、半自动
进、退接料装置。
2.4 滑块下行时,操作人员的手不得留在危险区
内,手在模具中时,不准开动机床。
2.5 工作前,必须用放气阀排一次空气,把混入液压系统内的空气排放干净。
2.6 不得超负荷使用。
2.7 开车前,油压系统各油泵、控制阀、压力表正常、可靠、各处油路无漏油、油箱油位正常。
2.8 人离机床时,要关车,并停止油泵电动机。
3 作业环境
3.1 工作场地周围保持整齐、清洁。
3.2 道路保持畅通,通道不小于 1m。
3.3 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堆放整齐、不防碍操作者通行、工作。
3.4 工作地点局部照明应按 TJ34—79 规定。
3.5 工业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说明
液压机多人操作时,一定要有专人指挥,以防配合失误造成事故
水压机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 理 要求 1 设备检查 1.1 上横梁四周设置栏杆,并固定牢靠。
1.2 横梁上不许有检修工具,密封件等杂物。
1.3 安装模具用的紧固件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伤痕和裂纹。
1.4 低压充水罐零件齐全,有溢流阀、安全阀、回水阀、进水阀、水位计、压力表、闸阀、排污阀、并保持良好。
1.5 各类阀门,气塞灵活,无泄漏、有效。水位计清晰、压力表准确、指示灯等齐全有效。安全阀有手动开启装置,并定期检修。
1.6 各类分配器所有密封件完好,无泄漏。
1.7 各类支架紧固件齐全、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1.8 高压关闭阀“开”和“关”有明显标志、以防误操作。
1.9 设备外露传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1.10 高压水泵运转时,各部件无异常声响,润滑系统油路畅通、无泄漏。
1.11 锻造水压机不允许在低于停锻温度时进行锻造。
2 行为检查 2.1 无底模生产时,活动横梁下不允许站人;有底模生产时,闭合高度应超过人体高度。
2.2 移动工作台与顶出器应有联锁装置,保证二者不能同时运动。
2.3 移动工作台运动时,不准任何物件超出工作台,更不允许打开地坑盖板进入地坑。
2.4 水压机工作时,不允许任何人进入顶出器地基坑。
2.5 底座地基坑应保持清纯,无积水和油污。工作时盖板应上锁。
2.6 每班开车前,应检查阀杆与顶杆之间隙是否符合规定,保证各阀正确地开启与关阀。
2.7 使用移动工作台分配器前,联锁装置操纵手柄应在正确位置。
2.8 操纵顶出分配器前,联锁装置操纵手柄应使其与移动工作台起到联锁作用。
2.9 高压管道系统及充水阀上的放气塞应每班开车前放气。
2.10 严禁带压补焊或敲击。
2.11 高压关闭阀的手柄应符合规定长度,严禁用
过长手柄或鎯头用敲击办法“打开”或“关闭”高压关 闭阀。
2.12 高压管系中设有缓冲器的设备,每班开工前应检查缓冲器工作是否正常。
2.13 每班工作前,应进行空运转试车,检查各部件所有阀门的开启顺序是否正确。
2.14 铁砧砧面上的油污水渍应擦试干净。
2.15 禁止使用楔形垫,以免锻压时飞出伤人。
3 作业环境
3.1 水压机本体周围、坯料、工件、模具、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3.2 车间利用自然采光,水压机工作场地的照明 应符合 TJ34—79 规定。
3.3 移动工作台运动的范围内,保持整洁,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说明
1)
各类阀门、管道、气塞、压力容器,严防泄漏,失效,以防高压液体飞出伤人。
2)
锻件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范要求范围内。
3)
维修管道及各类受压件时,应放气卸压。在无压力情况下进行工作,以防止危险。
空压机 站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实际状况 处 理 要求 1 设备检查 1.1 站房的位置、建筑与结构。
1.1.1 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有害气体及粉尘的场所,并位于上述场所全年风向最小频率的下
风侧。
1.1.2 站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如下规定:
1)
与露天堆煤场和散发尘埃的场所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50m。
2)
与乙炔站和煤气站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20m。
3)
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物距离应大于或等于50m。
4)
与厂外铁路中心线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50m。
5)
与厂内铁路中心线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10m。
6)
与厂外公路路面边缘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15m。
7)
与厂内路面边缘距离应大于或等于 5m。
1.1.3 空气压缩机站属戊类生产建筑物,当单台机组容量不大于 20m3/min 时,应采用不低于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大于 20m3/min 时,应采用不低于三级耐火建筑。
1.2 站内的布置
1.2.1 机器间的空压机布置,其通道宽度应不小于有关规定。
1.2.2 站房内设备和辅助装置的布置以及与毗连其它建筑物的布置,均应不影响站房的自然通风和采光。站房的门窗向外开。
1.2.3 站内一般不贮油料,若要存放,中、小型站房可存放一周的用油量,大型的站房应设单独油料库,但不超过 300kg。
1.2.4 贮气罐的基础应高出地平面,相邻的两贮气罐之间的净距不小于 1m。立式贮气罐与机器间外墙的净距不小于贮气罐高度的一半。
1.2.5 站内外管道漆色可按照鄂 Q/LD83—84《冷作、焊接车间的安全要求》中表 7 的规定,并画出介质流动方向。
1.3 空压机
1.3.1 空压机生产必须是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产品,并有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1.3.2 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严禁有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并无棱角、毛口,所有的紧固件及地脚螺母等必须拧紧,并有防松措施。
1.3.3 空压机必须有字迹清晰的铭牌和安全、润滑、指示标志。
1.3.4 安全装置
1.3.4.1 压力表包括油压表、水压表、气压表
1.3.4.1.1 凡一、二级气缸排气气压,储气罐气压,空气机组传动机构润滑处应装压力计。吸气过滤器
后面气压,空气机组冷却水进水口处应装压力表。
1.3.4.1.2 压力表精度不低于 2.5 级。液压表量程为额定工作压力的 1.4~2 倍,气压表为额定工作压力的 1.5~3 倍,表盘直径不小于 100mm,卸压和指针应回零位。
1.3.4.1.3 压力表刻度盘应标明最高压力警界红线且铅封。
1.3.4.1.4 压力表装于容器本体,表与本体间装有三通旋塞,且垂直装于管段上。
1.3.4.2 温度计
1.3.4.2.1 凡一、二级气缸进气,二级气缸排气,空气压缩机组传动机构润滑油应装温度计。冷却水总进水管,空气压缩机组冷却排水处应装温度计。
1.3.4.2.2 温度计应清晰可靠,符合设备运行要求,严防超温。
1.3.4.3 安全阀
1.3.4.3.1 凡一、二能冷却器、油水分离器、贮气罐、压缩机与切断阀门之间等应装安全阀。
1.3.4.3.2 安全阀启动时所能通过的流量,必须大于空压机的排气量,且启阀灵敏可靠。
1.3.4.3.3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容器本体或管道气相界面位置,且有铅封。
1.3.4.4 空压机组旁应装设紧急停车按钮保护装置。
1.3.4.5 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放置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
1.3.4.6 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 4Ω,避雷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 10Ω。
1.3.4.7 检查和修理所用的移动式和固定式局部照明灯具,其电压应不大于 36V。在贮罐内或空压机的金属平台上使用的手提灯,其电压不超过 12V。
1.3.4.8 使用高压供电的同步电动机周围应有木质栏杆,高压开关柜的操作外应备橡皮绝缘垫,耐压橡皮手套及绝缘工具。
1.3.4.9 站内的地沟应补设盖板,高出地面 2m 以上的固定操作平台、站外的冷却水池等均须设置高度不低于 1050mm 且结构牢固的防护栏杆,其下部有不小于 150mm 的底护板。
1.3.5 根据空压站所在环境的尘埃条件,空气压缩
机的吸气系统必须装过滤装置。
1.3.6 空压机吸气系统的进气口,在室外应有防雨装置。
1.3.7 二级气缸和面必须设有二级空气冷却器,不得将未经冷却的空气直接送入贮气罐。
1.3.8 空压机与贮气罐之间必须设有油水分离器,各压缩机不宜共用冷却器,油水分离器和储气罐。
1.3.9 在贮气罐的进口处,必须设有止回阀和截止阀。
1.3.10 空压机和贮气罐之间不宜装切断阀门,如装设时,压缩机与切断阀门之间必须装设安全阀。
1.3.11 每台压缩机的二级空气输出管道口必须设有单独旁通阀,其排出口必须设在室外安全处。
1.3.12 空压机与贮气罐之间装止回阀,压缩机与止回阀间宜装放散管。
1.3.13 贮气罐与供气总管之间,应装切断阀门。
1.4 压缩空气管道
1.4.1 压缩空气管道应采用钢管。切断阀门的直径大于 50mm 时,应采用闸阀。
1.4.2 压缩机空气管道的连接,除与设备,阀门等处用法兰或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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