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实验 小学 学生 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有关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必须听从实验教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必须认真清朝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说得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1.危险药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并登记在《化学危险药品登记单》内。
2.危险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柜内(保险箱、水泥柜)。
危险药品必须专人保管并加锁。
3.储存易燃危险药品的专用柜必须远离明火,防盗、防潮。
4.化学危险药品必须根据实验需要限量采购,不准超量贮存。
5.各种化学危险药品标签必须明确无误,及时更换陈旧失效试剂,做好安全处理工作。
6.危险剧毒药品必须定量领用,多余的应及时归还。不准移作它用。领用危险剧毒药品的教师必须填写《危险剧毒药品领用单》,其内容包括领用时间、领用人、药品名称、领用数量、主要用途、经手人 。
7.含有有毒危险药品的废液必须严格回收处理,不准随便倒入下水道。
8.易挥发的有毒危险药品必须在通风柜内使用。严防污染环境。
9.增强安全意识,定期检查灭火器设备,并做好记录,做到防患于未然。
学生实验仪器赔偿制度
一、在教师指导下,按正确步骤操作而损坏仪器可以不赔偿。
二、 在实验过程中由下列原因损坏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赔偿(10%--5%)。
1.在实验过程中不小心损坏的仪器; 2.对实验过程不够了解,在实验过程中损坏。
三、在实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而损坏的,应全部赔偿。
1.未经教师允许擅自动用仪器; 2.不按操作规程; 3.实验不认真; 4.不遵守课堂纪律以及违反实验须知等情况。
四、由下列情况损坏仪器,应加倍赔偿。
1.损坏仪器不报告,被查明者; 2.有意破坏仪器者; 3.偷窃仪器被查获者。
实验教师(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三、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四、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台帐。经常核查教学仪器总帐和实物明细分类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五、坚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提供实验仪器、器材和药品,确保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六、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熟知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保持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
八、定期向教导处和教研组汇报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和仪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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