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旅游业价格检查工作总结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 x 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市物价局开展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价发〔xxxx〕xx 号)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市物价局开展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物价局开展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物价局开展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检查从 xxxx 年 x 月 xx 日开始,xx 月 xx 日结束。检查范围包括:旅行社、旅游参观景点及旅游景区停车场、景区内经营者、宾馆酒店、旅游购物定点单位、农家乐等行业经营者,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措施;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未按规定落实未成年人、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的;景区周边餐饮、住宿、购物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违法行为;其他违反价格政策、价格法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我们以明码标价工作为切入点,严格要求落实《关于商品和服务实现明码标价的通知》精神,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及周边餐饮、住宿和农家乐经营者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模糊计价单位、两套价格标价、虚假打折促销等问题。针对我县唯一的旅游景点 x 产业园,我们认真核对了相关收费文件,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告诫酒店旅社不得借旅游旺季之际乱涨价、虚构原价、两套价格、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奇客宰客、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检查了中国枸杞馆的标价情况,发放了《x 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要求他们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进行交易,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形式必须有依据、有相应的参照价格。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旅游行业经营者都能够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但个别经营者存在明码标价信息不全、没有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等问题,我们当场给以纠正和规范。截止目前,我们未收到相关旅游业的投诉举报
经过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保持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使 x 县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公示不到位、不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停车场收费公示不规范、强制服务收取游客讲解费等违法价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景区门票价格秩序明显好转,对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县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后工作重点是:一是加强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宣传和公示。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深入宣传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公布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旅游行业自觉遵守收费政策,强化旅游行业收费自律。严格执行旅游行业收费公示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收费管理、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收费打白条、收费不开票等现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要经常性开展旅游行业收费专项检查。把旅游行业收费检查纳入每年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地毯式检查,确保旅游行业价格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维护群众基本利益。在检查处理过程中,坚决以清退为主,抓好公开退赔,规范收费行为,严肃价格政策。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对个别屡禁不止,问题严重的违纪单位责任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给予应有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必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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