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 市 2021 年民政 工作要点
2021 年是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胜而上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官之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会议精神,坚持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统揽,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加强党的建设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第
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和全市民政会议精神。
(二)突出组织建设。以纵深推进“五化”支部建设为重点,抓好“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切实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三)突出廉政建设。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压实两个责任,用好政治巡察,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加强资金项目、购买服务、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注重抓早、抓小、抓好日常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着力抓好民生保障
(一)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兜底保障。全面摸清“在保对象、易返贫对象、边缘困难群体、突发临时困难群体”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及时将返贫人口按规定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制定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办法,对兜底保障对象中的特殊群体给予特殊关爱。科学提高兜底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确保2021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0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 208 元且不低于上年度救助
水平;统筹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到 65 元/月。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着力改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全面完成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二)围绕精准救助,加强长效治理。完善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分类帮扶、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临时救助主动发现、农村低保减退机制,细化救助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算办法,落实物价联动机制,探索开展低收入家庭救助、城镇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持续抓好低保专项治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考核评估问题整改落实,督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完成市级核对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跨省跨层级在线即时核对。
(三)关注流浪乞讨人员,加强救助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
(四)立足儿童福利,加强关爱保护。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重点风险隐患,继续做好孤儿助医助学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职能拓展,
办好孤残儿童特教学校。完善“三留守”人员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行动,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实现全市村级儿童之家 100%全覆盖。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一)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国家试点。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XX 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推动落实“四同步”工作机制,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及成效,形成具有 XX 特色的现代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二)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的原则,研究制订区域康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年内启动项目。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深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新改扩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不低于
3 家,新增床位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 80%,有效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
(三)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机制,围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重点,强化安全保障措施;推进“安联网”建设,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健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衔接、日常监管、联合惩戒、宣传教育联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等综合监管机制。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落实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开展星级评定。继续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完善扶持政策,激发社会资本投身养老事业的活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一)深化基层民主自治。深入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和实施,建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常态推进机制;进一步理清乡镇(街道)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完善村(社区)承担公共事项清单。健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强化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规范村(社区)活动场所挂牌。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全覆盖。充分发挥村(居)议
事会、监事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抓好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等示范单位创建和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积极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工作,加强换届选举调研,完成村居财务清理,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举办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完成村居“两委”换届轮训。
(二)健全区划地名管理。完成涟源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增改街道)。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强化高层建筑、商住小区的地名实地查勘和命名审批工作。根据《湖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组织修订《XX 地名管理实施细则》。抓好怀娄线、邵娄线、涟源/双峰线的界线联检工作和行政区域界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三)扎实推进老区建设。组织实施革命老区帮扶行动,开展“老区换新颜,脱贫奔小康”系列宣传帮扶,大力弘扬老区精神,提升老区精准帮扶工作成效。
五、发展壮大社会组织
(一)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分类评估工作,大力推进全省“十百千”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全面完成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重点孵化城乡社区类、
社会公益类社会组织,扶持和培育有行业影响力、有发展潜力、社会急需的社会组织。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
(二)引导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更高质量服务社会、服务发展,特别是为精准扶贫、创文管卫、扫黑除恶等全市重点中心工作积极贡献力量,重点组织实施“万家社会组织进千村帮万户”活动。
(三)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专题教育,加强支部示范阵地建设,推进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工作成效。
六、不断加强殡葬管理
(一)提高殡葬服务质量。继续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殡仪馆、城乡公益性墓地等公墓殡葬设施建设,重点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推广使用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火化证的统一管理和打印;推进
“互联网+殡葬服务”和殡仪馆服务标准化管理,强化经营性公墓年度检查措施,不断提升全市殡葬服务水平。
(二)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深入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非法从事遗体接运、非法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非法提供治丧场所专项治理。以清明为契机,继续做好节地生态安葬的宣传引导,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绿色生态的殡葬环境。
七、大力发展慈善和社会工作事业
(一)推动慈善捐助扩面增量。推进实施“慈善爱心企业”项目,深入挖掘社会慈善资源,充实慈善基金。在继续组织实施“关爱肾病患者”“关爱贫困家庭”“慈善金叶医疗卡”“关爱抗战老兵”等慈善项目的同时,进一步丰富慈善救助活动,打造更多更有影响力的慈善品牌。积极宣传慈善事业的理念、方针、政策,推广慈善品牌项目,营造慈善工作良好舆论氛围。改进慈善资金募集方式,借力网络募捐,提升募捐效果。
(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积极开展“三区计划”和“牵手计划”,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
促进成立社会工作协会,加强社工专业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
(三)建强慈善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在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规模的同时,提升志愿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四)创新发展福彩事业。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优”总要求,推进“二次创业”,积极推进公益、绿色、健康福彩建设。强化精细管理,优化销售场所结构布局。拓宽销售渠道,加大跨行业合作和市场开发力度。探索即开票三项试点,加快视频票新老游戏迭代升级。多维度、多领域宣传推广福彩公益事业,完成 XX 本土即开票的设计和申报,切实提升福彩公益品牌形象。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打造高水平干部队伍。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领导带头讲课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综合素质;采取公开招考、遴选、选调、人才引进、调入等方式,吸收高学历、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充实民政系统干部队伍。不断优化老干服务。挖掘和宣传全市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
(二)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着力健全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机制、二级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激励、示范及惩戒作用,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三)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严格执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完成相关市局下属事业单位职能划转、挂牌、班子调整及人员配备等各项工作。
九、抓实重点中心工作
(一)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从严落实值班值守、监测检查、物资保障、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民政干部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深化五化民政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五化”民政建设各项指标任务,推动全市民政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三)抓好民政事业规划。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开展“十四五”规划基础性调研,研究编制《XX 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养老、儿童等专项规划。
(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村民自治、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民政工作 8 个领域,加强线索摸排,强化乱象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深入开展“回头看”,及时补选出缺的村(居)委会成员。
(五)加大创文管卫工作力度。巩固城乡社区创文管卫工作成效,抓好烈士陵园绿化、美化和硬件改造等提质扩容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院落、卫生院落创建。
(六)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开展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
(七)加快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实施 XX 市康复养老中心改扩建项目,完成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建设,督促、配合市创发集团完成市殡仪馆扩容提质项目主体工程,协调、支持娄星区政府完成市局机关办公楼前坪早元西街断头路征地拆迁和路段拉通工作。
(八)夯实民政统计基础。推进民政统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立权责明晰、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数据归口管理,加强定性定量分析,科学服务民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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