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篇 民政局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2021 年工作计划&县民政局 2020 年工作总结暨 2021 年工作计划
篇一:民政局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靶向瞄准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着力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强力纠治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为圆满完成主责主业营造了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一、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一)抓管党从严,“两个责任”进一步压实。落实“两个责任”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出台了巡察工作方案和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暂行办法,对 X 个单位 2020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县局党委先后召开 X 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 X 次专题调研,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定期开展专题教育、组织专题督导帮扶,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
(二)抓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落实。2020 年,全县民政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 X 件,同比下降 X%。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X 件 X 人,同比分别下降 X%和 X%。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落实,其中采取约谈函询等“红脸出汗”措施 X 人,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等措施 X 人,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措施 X 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X 人,“四种形态”的结构趋于合理。
(三)抓作风整治,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一是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推进纪律作风建设。针对“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X 余次,发现并纠正问题 X 个。二是对 X 项重大任务部署及X 个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鞭策庸懒散,提升执行力”、涉案财物管理、遏制党员干部酒驾、窗口单位等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收集重点问题线索 X 个,查证属实 X 件,查处纪律作风方面案件 X 件 X 人。
(四)抓源头防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进一步形成。一是强化监督合力。发挥纪检、督察、审计、巡察“四位一体”监督效能,网上巡查单位 X 个次,发现各类问题 X 个。审计金额 X 亿元,查出违规金额 X 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 X 万元。二是坚持廉政教育。全年组织 X 名参训党员干部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送廉政课下基层 X 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 X 名新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基层“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三是严格廉政审查。共廉政审查职务晋升干部 X 人次,立功受奖集体 X 个次、个人 X 人次,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晋升”、“带病立功”等问题的发生。
(五)抓自身建设,监督执纪更有底气。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在全县民政系统纪检干部中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培训班 X批次,着力提升理论水平。部署开展专题理论读书班、读书分享会、演讲比赛、主体党日、参观见学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夯实了思想基础。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县民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 X 次,以案带训 X 场次,选送 X 人次骨干到上级纪检机关跟班轮训,组织 X 人次纪检监察干部“上调下派”,多渠道、多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基层监督力量建设。制定《全县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清单与考核标准》,对 X 名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 X 名纪检专干工作岗位,对 X 名纪检专干拟任人选进行审核,切实做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全局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比例虽然略有下降但影响恶劣。在今年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 X 名党员干部中,领导干部就有 X 人。有的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有的带头私分涉案财物,有的带头贪腐或违反财经纪律。在自身违纪违法的同时,也带坏了队伍的风气。二是失职渎职类违纪违法比例居高不下。今年共立案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政务纪律等失职渎职党员干部 X 人,占总立案人数的 X%,较前一年上升近 X 个百分点。既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又抹黑了民政系统形象。三是部分问题高发或在专项治理后又出现反复。今年有 X 名党员干部因违反生活纪律被查处,同比去年上升明显。这些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没有打牢。四是“两个责任”落实仍然不到位。在查处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有的为了敛财不择手段,形式多样;有的受贿索贿性质恶劣。这些案件的发生,根本原因还是日常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责任追究不力,没有履行好监督责任,影响了监督执纪的效果。
认真反思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责任清单的要求仍停留在纸上,没有内化为自觉的意识和行动,以身作则不到位,抓早抓小不落实,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慢作为、虚作为、不作为,导致队伍违纪问题频发。二是一些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法律赋予了民政机关重要权力,如果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心理失衡,就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个人利益,导致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三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仍有待提高。面对新规定新要求,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显现出来;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对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把关不严,导致极个别干部到纪检监察岗位没多久就因违纪受到处理。
三、2021 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安排
2021 年全县民政系统要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运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制定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措施;用好约谈、谈话提醒、信访函询等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综合治理为官不为。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每年分别县局党委和纪检组述责述廉述德。三是严格实施问责。对治党不力、发生严重问题或有问题不整改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按照《问责条例》和《民政系统领导责任追究规定》追责问责,以此倒逼责任落实。
(二)标本兼治,力度不减,从严抓好执纪审查工作。一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结合信访分析研判、谈话提醒,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大对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二是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零容忍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充当“内奸”,以及干部选拔任用中买官卖官等问题。三是深化以案治本。充分利用各类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制作警示教育片、对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等,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好家风等活动,强化示范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推进制度建设。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巩固“四风”问题整治成果。对群众有反映但“零报告”的单位和对“四风”问题查“否”的信访件开展重点抽查监督。二是治理庸政懒政。及时查纠庸政懒政问题,特别是针对当前民政系统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三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发现、提醒、纠正、查处、问责办法和程序,每季度在“作风建设曝光台”公布典型案例,推动作风建设由集中整治向经常性建设转变。
(四)盯准重点,稳步推进,确保巡察工作实效。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对照“六大纪律”,重点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注重巡察成果运用,以整改为重点,强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五)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强化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重点管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处置权、纪律审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巡察监督权,坚决防止“灯下黑”。二是压实基层监督责任。以《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清单和考核标准》为抓手,督促纪检监察按照职责清单,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三是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结合落实监督执纪规则,组织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按照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交流轮岗力度,激发队伍活力,切实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
篇 二 :
县民政局 0 2020 年工作总结暨 1 2021 年工作计划
一、2020 年工作完成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贺兰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银川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 2020 年工作总结及 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0 2020 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争项目争资金情况。
截至目前,2020 年固投年度任务 8000万元,已完成 6300万元,完成率 78.75%;争资金年度任务 8000 万元,已完成 7018.37 万元,完成率 88%,完成两个日间照料中心及老饭桌建设工程。
(二)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初期及时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暂停或封闭式管理,避免老年群体出现交叉感染的风险,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是疫情防控婚姻登记两不误,我县婚姻登记处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实行预约登记办理,有序开展婚姻登记。三是实施“一老一小”关爱活动,为全县“一老一小”群体 1872 人每人发放价值 170 元的食品、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共 31.8 万元。四是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累计两万余人参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 1.34 万元。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购买价值 30 万元的新冠肺炎治疗保险 100 份。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疫情期间我县慈善总会共收到疫情防控捐款 247.266 万元。六是全员参与疫情防控。我局全体干部累计下沉社区 1200 余人次,进行电话和入户摸排、数据填报、小区值守、党员“四包一”等防控工作,同时为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员发放口罩 13000 余个,并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辅导工作。
(三)强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制定《贺兰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多部门联合会审将符合条件的政策兜底户 75 户 116人纳入低保,提标增人 102 户 134 人。二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疫情期间生活,为 8809 人(户)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100 元。三是启动“救急难”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的 146 户 555 人劳务移民进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 24.35 万余元。四是紧抓兜底保障。建立以“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老年饭桌为依托,居家照护为补充”的政策保障兜底体系,集中托养 20 名政策兜底户和 3 名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 52 人,居家照护 18 人。五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救助建档立卡户 829 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40.73万元,1362 户建档立卡户和移民享受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 309.6万元。
(四)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和困境儿童津补贴、城乡高龄老人津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老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共计 6275.15 万元。为 69 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 1805 元,并给予生活物资救助。二是着力完善“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成 24 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目标,实现儿童之家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社会保护;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累计宣讲 296 次,参与 11984 人次。三是稳步推进低保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将原来由民政局承担低保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四是启动临时备用金制度,全年累计为各乡镇下发 405 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今年新建2 个老饭桌已竣工验收,2 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 个老饭桌及 13个幸福院已进入设备采购招投标环节。二是推进社区为老服务快速发展。及时兑现老饭桌运营费、日间照料中心补贴,重新制定日间照料中心托管协议并续签托管协议,及时收回运营质量不高的日间照料中心重新委托运营方,以保障服务社区周边老年人的功能。三是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制定《养老服务质量 3 年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县已有的 5 家养老机构逐项检查整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完善微型消防站、健身器材、文娱设施,并对部分敬老院开展适老化改造升级,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先后两次联合组织部等部门对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村监会建设和履职情况、村规民约修订、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和移风易俗工作推动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二是完成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监会成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 1500 余人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系统录入,并完成各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更换工作。三是指导对涉及村委会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缺额的村进行补选。五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贺民发〔2020〕35 号),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七是优化社区布局,完成社区数据摸底工作,对各社区管理常住户数、空户进行彻底摸排;重新划分 364 个网格,逐步提高网格员待遇,并面向社会招聘 14 名专职网格员。八是坚决执行银川市《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管理办法办法》,累计完成 5 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住小区 2500 余平米社区用房验收工作。九是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完成“万能章”清理及民主协商月活动,组织开展社工培训班及社工“大比武”活动。
(七)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争取银川市民政局资金支持,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项目 1 个,为全县城乡社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100 家。二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目前完成 58 家社会组织年检。完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整治排查工作。三是制定《关于 2020 年全县社会组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贺兰县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规范整治条目指南》,并有序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四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3 次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办理县扫黑办交办的 1 条线索。五是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累计接到信访案件 2 件均已办结;累计接收12345 平台投诉 32 件,微博咨询 8 次,贺兰微博@回复 3 次,全部答复。六是落实禁毒责任,组织社区进行禁毒宣传及戒毒康复人员回访工作,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将 18 名戒毒康复人员纳入低保。七是做好全县志愿者网络注册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实名注册志愿者 56462 人,推动志愿者活跃 29925 人,审批志愿者服务项目7582 个。八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富兴街街道办事处申报设置、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协助完成立岗镇与 XX 县黄河滩涂地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宁蒙行政区域界线贺兰段联检、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等工作,对我县部分有路无名道路进行命名,提供地名公共服务。九是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10 月办理结婚登记 1212 对,离婚登记 618 对,补发结婚证 682 对,补发离婚证 49 人。十是切实做好惠民殡葬。顺利完成清明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群众约 4 万人次,接待祭扫车辆 2 万余辆;完成贺兰山东麓江西旅投葡萄文化园项目区迁坟工作,共计迁坟 245 穴;积极治理散埋乱葬现象,协助乡镇场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美丽乡村及 109 国道改线项目区迁坟安置工作,目前完成迁坟 380 穴;认真落实殡葬救助惠民政策,共发放殡葬救助金 20.7 万元,救助困难群众 181 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费保障不足。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加大,造成各养老机构工作经费不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缺口大;无殡葬及“三社联动”经费保障;县级区划地名预算、社会组织及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安排过少。
二是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各民政所普遍存在人员短缺、队伍不稳定的情况;民政部门受人员编制因素影响,公益性岗位人员占比大,社会组织工作、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低保核查等多个重要岗位均由非在编人员负责,存在人员流动性强工作衔接断层的问题。
三是殡葬改革推进缓慢。我县目前仍是土葬区,农村殡葬工作相对滞后,居民选择土葬较多,导致火化率低,生态节能葬法工作推进缓慢。
三、1 2021 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二是稳步提高特困供养工作质量,计划明年进行 2次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四是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指导各乡镇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强化对各乡镇低保确认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二)提升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水平。一是会同组织部共同做好两委换届工作,规范各村村监会建设,完成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及村监会建设履职、村规民约修订情况的指导检查,做好村监会成员联审;二是指导完成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继续做好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的综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圆满完成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拓养老服务市场新局面;二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居家养老点;三是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2021 年在金贵镇银光村新建日间照料中心 1 个,在太阳城社区建设老饭桌 1 个。
(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完成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名进社区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志愿者注册和志愿者服务项目审批工作;四是指导社会组织承接自治区、银川市社会工作项目并监督项目推进情况,对公益创投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配合支持专业机构孵化培育我县社会组织,完成社会组织整顿、清理和撤销工作,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关脱钩,做好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工师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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