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汇报|

时间:2021-10-20 12:10:22 浏览量:

宪法学习心得体会汇报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其中提出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借此机会,我认真学习《宪法》方面的知识,现向组织汇报对学习后的心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通过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通过保证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宪法职权,全面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赖以建立的人民主权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现行宪法在肯定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基础之上,又确立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既要体现民主精神,又要有适当集中。

  宪法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宪法在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还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这具体表现在宪法第二章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列加以规定。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还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原则性要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各项规定,集中体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宪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宪法对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当今国际形势下是百年未见之大变局,世界的格局正在迎来新一轮的洗牌,而我们赶上了这个伟大的时代。“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所有的拦路者都将被碾碎”。年初的疫情加快了车轮的速度,向民众更清晰地展示出为资本利益集团服务的西方政府是历史的拦路虎,而为人民服务,以民为本的社会主义才是车轮前进的方向。中华民族将迎来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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