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上篇
规章制度 第一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XX 省医德规范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2、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患者、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3、救死扶伤,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4、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5、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
6、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7、为患者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
8、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9、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节
各级各类人员医德医风行为标准
一、临床医师行为标准
1、以白求恩精神为榜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满腔热情,对工作积极负责。耐心听取病情诉述,认真仔细检查。诊断治疗及时准确,观察病情细心周密,抢救患者分秒必争,严格执行核心制度。
3、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热情关心,解释耐心。
4、因病施治。检查、用药合理。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5、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秘。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关心患者情绪,重视患者心理康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严守岗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7、尊重同行,团结协作,构建和谐的同事关系。
8、廉洁行医,严格执行卫生部“八不准”规定(附后)。
卫生部“八不准”
一、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二、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内部取消与医和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 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四、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七、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八、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二、医技人员行为标准 1、严格执行医德规范,全心全意为患者(临床科室)服务。
2、尽力方便患者,主动配合临床。
3、工作极端负责,准确、及时、安全。
4、实事求是,杜绝虚假。遵守制度、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5、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文明用语,有问必答。
6、廉洁行医,严格执行“八项承诺”(附后)。
卫生部“八项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 24 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
2、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3、介绍患者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6,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患者。
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三、护理人员行为标准
1、热爱本职,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高度负责,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责任制护理。
2、勤学苦练,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减轻患者痛苦。
3、执行医嘱准确及时无误。认真巡视,仔细观察病情,患者呼叫,随请随到。
4、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亲切体贴对待每位患者。
5、尊重患者,保守秘密,三查七对,杜绝差错。
6、廉洁行医,不谋私利。
四、行政人员行为标准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带头遵纪守法。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3、为每位员工构建成就事业的平台。牢固树立为患者、为科室、为员工服务思想,为患者、员工办实事,构建和谐医院。
4、调查研究,工作扎实,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5、雷厉风行,提高效率,敢抓敢管,及时解决问题。
6、刻苦钻研,开拓进取,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7、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勤政廉政,不以任何形式谋私利。
五、后勤人员行为标准
1、热爱本职,牢固树立为科室、为患者、为员工服务的思想。
2、尽职尽责,团结协作,坚持下送、下修、下收、随叫随到,及时解决一线需求。
3、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勤俭节约。
4、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整洁着装,文明用语。
5、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不借工作之便损公利私。
第三节
院务工作制度
一、院长办公 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会议是全院最高行政议事和决策机构,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等人员组成。
2、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制定本院学习、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方案。
3、讨论和制定医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劳务分配方案等。
4、讨论通过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算、决算及其它重要文件。
5、讨论制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执行措施。
6、听取各分管院长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各部门存在的问题。
7、研究和部署全院阶段工作。
8、对全院的业务建设、行风建设、劳务分配、员工福利、行政管理、人事、财务、奖惩、经济核算、仪器设备、后勤、保卫、基本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策。
9、讨论研究其它重大问题,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10、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外出时,指定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11、院长办公会议在议事和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重大问题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做到科学决策。
12、会议记录由院办公室主任担任。会议的决策和决定通过院务会传达,或由院办公室传达到各有关部门执行。涉及全院性、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由院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各分管领导要抓好所管部门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
13、院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每周一),特殊情况时,由院长临时决定召开。
二、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2、做好来访、参观和来宾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3、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4、组织文件的打印装订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字迹清楚,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5、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6、搞好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7、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8、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及时汇报。
三、中层干部院务会制度
1、院务会议是重要的院级行政议事制度,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外出时,由副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领导、各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
2、院务会议的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和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决定,落实学习、贯彻执行措施;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安排部署职能管理系统近期工作,研究和解决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
3、各职能部门提交院务会讨论的事项,应事先做好咨询和调研,听取不同意见,准备好有关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方案,向分管领导汇报。
4、凡涉及到几个部门协办的工作,实行“首科(室)”负责制,不得推诿、拖延,必要时向分管院长汇报,由院长协调或指令决定。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院务会议记录由院办办公室主任担任。会议的决定和有关安排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执行。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检查。
6、院务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四、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根据医疗质量与业务考核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人才培养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安排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检查。
3、有计划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科医师、护士、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员工可根据课程内容选择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及培训班,每年不得低于 25 学分(75 学时)。
5、各科室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学习计划由科室主任制定,并上报办公室备案。
6、每季度以各科室为单位,对医务人员进行一次“三基”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40 岁以下必须参加,外出进修者除外)。试题以临床多选题为主,考试形式为闭卷笔答。学分成绩由办公室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年终业务考核的一部分。
7、外聘人员必须具有医师(护士)资格证、注册证,并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经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上岗。
8、每年度末,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五、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医院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遵守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请认真执行。
2、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 6 天,各科室要根据本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好上班和休息。
3、考勤方式及规定 (1)实行全院员工打卡制度。
(2)医院办公室负责考勤系统的管理,每月底收集完请假申请单及加班确认单,统计考勤结果,填写出勤月报表,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核后,交财务科为计发员工薪酬的依据。
(3)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上班前未打卡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
(4)因工作原因(例如外勤公务)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班前书面说明情况,经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名后交到医院办公室确认备存,否则按旷工处理。
4、处罚规定 (1)上班严格执行打卡,一天未打卡视为旷工,一天只打一次卡视为出勤半天,此打卡记录,作为员工薪酬发放的依据。
(2)旷工半天扣罚一天薪金,旷工一天扣罚三天薪金,连续旷工达三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
(3)任何人不可代替其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双方各罚款 50 元。
(4)迟到一次(不超过 30 分钟)罚款 20 元,超出 30 分钟视为旷工半天,每月迟到超过两次,全院通报。
(5)如遇打卡异常,请及时报告考勤人员。
5、请病、事假审批 (1)员工需请病假要提交病假证明书(由医院指定医师签名)。
(2)员工请事假在 3 天之内,科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签发请假同意书,报院办批准备案。
(3)员工请事假超四天(含四天)、中层领导或中级职称资格以上人员请事假超 2 天须报董事长审批,交办公室备存。
(4)院领导请假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5)员工休完病、事假后,须经科室负责人签销假证明后交院办公室考勤备存。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应和意见。
3、不定期向患者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和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出院患者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7)公开张贴致患者和家属的公开信,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
七、服务社区单位代表座谈会制度
1、社区单位代表座谈会每年召开一次,由院办、医务科负责安排,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内容:通报医院工作和发展建设情况,提出合作设想,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商合作互利事宜。
3、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尽快解决。对双方达成的合作意向,要认真论证,抓紧落实。
4、院办、医务科分别做好记录。
八、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制度
1、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每年召开一次,由院办、医务科负责安排,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内容:通报医院工作和发展建设情况,征求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
3、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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