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集团公司文件 正集字[2010]16 号
签发人:
林印孙
关于下发《正邦集团品牌宣传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总部、各产业集团、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正邦集团品牌宣传管理制度》经公司研究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正邦集团品牌宣传管理制度》
特此通知。
2010 年 2 月 8 日 主
送:总裁室成员 抄
送:集团总部、 总公司/各专业公司/分子公司相关部门
共印 10 份
正邦集团品牌宣传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了不断完善集团的品牌管理理念,规范和形成统一的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公司品牌对外的辨识性和竞争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由集团品牌文化部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2.品牌宣传内容界定 2.1
品牌宣传指与公司品牌(商标)授权、使用标准,以及与产品推广相关的所有对外、对内的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 2.2
包括公司 VI 标准的制定、使用;员工 MI 标准行为规范的制定、执行等; 2.3
包括电视、报纸、网站、杂志、户外大牌、单立柱、车身、公交站台、分众广告、专卖店、终端售点宣传,以及展会、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等各类公众媒体宣传方式; 2.4
包括公司形象宣传片的创作、拍摄、公司内刊、公司官网等内部媒体的版面设计与维护; 2.5
包括社区、终端主题性品牌推广活动、主题性品牌联合促销等地面主题推广活动; 2.6
包括产品包装的设计、各类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等; 2.7
包括应急性公关行为; 2.8
包括政府接待的组织、公益性公关活动 2.9
其他与品牌形象相关事物。
3.品牌宣传审批流程 A、需求或提案部门为各产业集团(含产业集团各全资子公司及合资公司)
需求部门上报需求或方案 产业集团品牌部审核或研讨提修正案,报产业总经理审核 集团品牌文化部审核品牌使用规范或提修正案 分管副总裁 签署意见 如需总裁批准的, 批准后予以实施 需求部门提执行方案 产业集团品牌部确定最终方案 需求部门按方案执行并反馈实施效果 产业集团品牌部根据跟踪及反馈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策略 如需集团品牌文化部支持则提报,共同研讨决定是否调整策略(如方案正常执行,则集团品牌文化部不定期抽查)
B、需求或提案部门为集团公司内部职能部门
3.1
需求部门上报品牌宣传需求或提案均使用集团统一签呈格式,申报时须写明宣传目的、时间、范围、费用。
3.2
产业集团需求部门申报由所在产业集团品牌总监、总经理审批需求宣传申请或方案,并报集团品牌文化部审查。
3.3
集团品牌文化部仔细检查需求报告或方案,合理评估规范性和可行性,包括宣传方式、时间、费用等,报集团分管副总裁批准。
3.4
分管副总裁综合各方意见,并做出相应审批予以实施;需上报总裁批准的则报总裁批准后实施。
3.5
品牌文化部根据需求部门要求,提出宣传执行方案,并征得需求部门同意后执行。如果需求部门自行制定执行方案,经总裁批准后,原则上品牌文化部只需审核方案的品牌应用规范(如 VI 元素应用等),以及是否符合统一对外宣传策略和要求等,并在需求部门执行后不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3.6
如需品牌文化部负责制定方案,则由品牌文化部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定期综合各方意见及时调整宣传策略,上报相关领导审批。
3.7
为了规避对外宣传的法律纠纷,所有对外的广告宣传稿件的文字、产品包装的文字、产品主题海报的文字、其他对外宣传品的文字均需要经集团法务部审核后方可出街;为了规避技术等法律问题,所有产品包装文字均需要相关工厂技术、品管类人员协助确认后需求部门上报需求或提案 集团品牌文化部审核品牌使用规范或提修正案 分管副总裁 签署意见 如需总裁批准的, 批准后予以实施 品牌文化部提出执行方案 需求部门 确定最终方案 品牌文化部 按方案执行并跟进 需求部门 反馈实施效果 品牌文化部 根据跟踪及反馈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策略 需求部门提出执行方案并执行跟进 品牌文化部不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方案执行完毕,存档管理 方案执行完毕,存档管理
方可上报集团品牌部。
4.品牌宣传审批权限 4.1
必须报总裁审批后方能执行的有:
集团所有产品商标的使用及授权; 集团主品牌及各产品品牌的标准 VI 设计基础部分;集团主品牌的应用部分; 集团、各产品品牌的电视形象片或广告片创意及制作(含网站视频); 集团各类户外硬广形象设计、制作、发布等; 以集团为主参加的大型展会设计; 集团及各分子公司门头及内部重要展厅设计; 记者采访、政府接待的组织、应急公关和以集团为名义的公益活动等; 集团内所有大于 5 万元的宣传类项目均需报总裁批准后方能执行。包括各类硬性、软性的媒体投放(含电视、报纸、网络、杂志、户外、站台灯箱等各类公共媒体等)、大型展会参展、大型联合宣传推广活动、大型公关公益活动等; 4.2
报副总裁批准即可实施的有:
各产业集团分管的产品包装设计; 各产业部门的品牌、产品的主题形象海报; 对分管事项中,所有大于 1 万元,小于 5 万元的宣传类项目需报副总裁批准后方能执行。包括各类硬性、软性的媒体投放(含电视、报纸、网络、杂志、户外、站台灯箱等各类公共媒体等)、大型展会参展、大型联合宣传推广活动、大型公关公益活动等; 4.3
报集团品牌总监批准即可实施的有:
在主题 VI 标准上设计,各产品品牌的 VI 应用部分 各产品品牌在终端推广的各类主题促销海报及在各类场所使用的 POP 等延展类宣传物料、一般终端推广活动的宣传物料等设计; 金额不超过 1 万元的宣传投放、公关推广宣传活动等; 5.品牌宣传定位 5.1
宣传定位是品牌推广的开始,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宣传定位要以集团整体品牌战略为导向,以市场营销为中心,充分挖掘它的价值、文化和个性。一个成功的宣传定位必须是:
来自于公司过去的、现有的与需要达成的目标;而且无论是长期或短期宣传定位应遵循稳健的、持续的原则。
5.2
宣传定位方案应由品牌、营销和贸易等相关销售部门及专家根据公司战略,并结合市场,反复酝酿后提出,由分管副总裁或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5.3
正邦集团的长期品牌宣传战略定位是:打造中国“价值农业”第一品牌。
6.品牌宣传审核类别及要求 6.1
凡正邦集团包括各产业集团、子公司所有涉及的对外宣传方案,原则上须经集团品牌文化部审核及备案后方可执行。
6.2
凡正邦集团包括各产业集团、子公司所有涉及对外宣传合作的单位和项目,原则上一律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产生,并上报相关领导审核。
6.3
商业宣传:讲求明显的经济效益,应整合有限的广告费用,有的放矢,综合分析,选择适合企业宣传和定位的方式和媒体。如一些行业主流媒体和地方权威媒体等。
6.3.1
企业形象宣传:旨在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此类宣传以企业品牌宣传或企业文化宣传居多。如企业专题片、比赛活动等。
6.3.2
产品上市宣传:主要围绕新品上市推广而展开的宣传,旨在提高产品的认知度,剌激目标消费群的购买欲望。如产品包装设计、宣传海报、电视广告等。
6.4
应急宣传:迅速抓住社会性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宣传计划,比如对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天灾人祸进行援助、处理企业相关危机活动等。
6.5
公益宣传:旨在提高公司的美誉度,企业一般可借助参与这些活动达到宣传企业的效果。如为政府及相关社团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扶贫济困等组织的一些公益活动。
7.品牌宣传方案的制定落实和要求 7.1
各宣传需求部门应在每年预算期间将该部门当年的宣传总结及下一年的宣传计划和费用预算报备集团品牌文化部。
7.2
品牌文化部根据各需求部门提交的材料,综合考评,并于每年预算期间提交企业当年宣传效果分析报告及下一年度宣传计划和费用预算报相关领导审批。
7.3
品牌文化部每季度应编制宣传实施计划和费用预算,并追踪和督导实施效果。
7.4
需求部门应及时跟踪宣传实施效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品牌文化部,品牌文化部应及时汇总分析各方意见,并决定是否调整宣传策略。
8.附则 8.1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正邦集团品牌文化部所有。
8.2
本制度自 2010 年 2 月 10 日起试实行 3 个月,试行后如无修正通告即转为正式执行文件。
8.3
本制度正式执行后,如遇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主。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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