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千优531水稻种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697

时间:2022-07-05 13:10:03 浏览量: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千优1 531 水稻种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中国·四川·广安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年 2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3 第二章

 询价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七章

 评审方法…………………………………………………… ………………38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4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对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千优 531 水稻种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千优 531 水稻种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预算:人民币 76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货物内容:

 干优 1 531 水稻种 0 10000 公斤(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通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设定特殊条件: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 8: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网上报名:申请人通过本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按照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鲜章后扫描以.RAR 或.ZIP 格式(压缩包名称或邮件名称须为 XXXX 项目 XX 公司报名登记资料)发送至 598764734@qq.com;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190 元/份(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 15892355506,网上报名以邮件形式发售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现场报名:在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 316 号 4 栋0101(正泰·天一广场内))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190 元/份(现金支付,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询价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3、询价文件提供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报名资料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八、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询价 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 6 316 号 号 4 4 栋 栋 0101 (正泰·天一广场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广安市洪州大道西段 27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22072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锦西商务广场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92355506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未知 本次采购通过网上公示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7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72.2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价的 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

 开户行: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银行账号: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投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人损失。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92355506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9235550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316号4栋0101(正泰·天一广场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15892355506 13 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对询价过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但采购人不能免除相应责任和义务);对询价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892355506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锦西商务广场 邮政编码: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6-2243916 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6号 邮政编码:638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服务费。

 16 政府采购信用供应商融 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可开 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17 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 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18 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19 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 , 应 当 优 先 采 购 符 合 国 家 无 线 局 域 网 安 全 标 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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