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公安局邻水县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室安全终端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133

时间:2022-07-05 12:05:02 浏览量:

 招标编号:邻政采【 2020 】

 318- -3 3 号

 邻水县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室安全终端

 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中国·四川(邻水)

 邻水县公安局

 编制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12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3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45 第五章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46 第六章

 评标办法 ..................................................................................................................................... 46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 5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邻水县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邻水县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室安全终端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邻政 采 [2020]318- -3 3 号

 二、 招标项目:邻水县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室安全终端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6 126 万元。

 五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附件(即招标文件)或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流程注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 年 1

  月 7

 日 17 时 3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guang-an.gov.cn),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登录”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3 家的,顺延提供期。

 限,并予公告,请潜在的投标人自行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签到说明:

 投标截止时间:1 2021 年

 1

 月

 21

  日 日 9:00(北京时间)。1 2021 年

 1

  月

 1 21 日 日 8 8 :

 30- -9 9 :0 00 提交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1 2021 年

 1

  月

 21

  日 日 9:00(北京时间)。

 签到说明:投标人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回执单并加盖公章

 ,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投标文件。

 参与投标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健康码, 中高风险地区还应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

 ccgp-sichuan.gov.cn)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即日起至 1 2021 年

 1

 月

 7

 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公安局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 78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82694175 采购代理机构: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39 号 招标文件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826-3215660 评审结果咨询人:

 许老师

 联系电话:

 0826-3260526

  2020 年 12 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邻水县公安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39号 邮

 编:638500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邻水县公安局和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分别负责答复。

  邻水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13982694175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26-3215660 7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等服务要求及其他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由邻水县公安局负责受理并答复。

 邻水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8269417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8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邻水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26-3376357 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23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 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

 合同分包履约

  本项目合同(各包)拒绝分包履约形式履行合同。

 10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澄清和更正全部通过网络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 取更正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 下载更正公告造成的后果自负。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12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3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邻水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邻水支行。

 银行账号:2316556109026406686。备注:邻水县公安局。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书面申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1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预算价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 60 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规定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属于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属于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属于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同为小微企业的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不累加。

  注:1、 、第 属于小微企业的提供本项第 2 条 条 要求的资料且需提供小微企 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属于本款规定的小微企业的,不需提供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2 2 、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注:如属于本项第1 1 条规定的失信投标人还须提供失信行为记录表,

 第 未提供失信行为记录表的,若查证属于本项第 1 条规定的失信投标人的不影响评审专家在价格评审中进行报价加成。

 16 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采购人组织 3 名人员组成,负责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于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应于现场等待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应在现场提出,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实。若投标人自行离开视为认同资格审查结果,且不得再对资格审查结果提出 任何质疑。

 17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关证明资料到三楼交易受理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唐老师

  舒老师

  联系电话:0826-3367696 18

 其他规定

 1、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截止中标候选时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对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进行书面承诺。

 19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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