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教育管理学作业签字行为分析

时间:2022-07-04 19:00:08 浏览量:

 教育管理学 作业签字行为分析

 一、管理目标合理:目标层级明确 管理 的目 的是为了实现预期目标,教育管理也不例外。只有在既定目标 的引导下,管理活动才有意义,正如“科学 管理之父”泰罗所说,“管理就是确切地知道你要别人干什么,并使他用最好 的方法去干”。管理目标缺失或模糊不清,都会导致组织秩序混乱、管理效率底下。除了效率,管理活动还讲求效益。不同之处在于,效率是以尽可能少 的投入实现目标,主要着眼于管理 的当下收益;而效益是强调管理活动产生 的实际成效,关注 的是管理行为对未来 的影响。因此,管理目标应该具有一定层次,不仅具有短期目标,还要具有长期目标。检查学 生作业,属于学 生作业管理,是学 生常规管理 的一部分,其目 的是为了保证学 生按质按量地完成作业。但是,检查学 生作业 的完成程度是最基本 的目标,还应该有更高一级 的目标。家庭作业,是帮助学 生回顾、巩固学 习内容 的一种手段。对于教师而言,更为重要 的是通过检查、批阅学 生 的作业,可以发现学 生学 习 的薄弱环节,并在今后 的教学 中有所侧重。这是一种教学 反馈 的方式,对于进行补救教学 具有重要 的借鉴意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检查学 生 的作业不仅仅是为了确

 保作业 的完成情况,还是教师调整教学 计划、转变教学 方式 的依据。从教师教学

 的角度而言,这个管理目标是正确且合理 的。作业签字 的出发点是正确 的,而且还是一种促进家校合作 的尝试,但是家校合作 的目标不是对教育责任 的重新划分,而是引导学 生自我管理并对自己 的行为负责。作业签字在学 生低年级阶段具有良好 的督促作用,但随着年龄 的增加,学 生升入高年级,自律意识逐渐增强,家长和老师要逐渐转变角色,由学 生学 习 的“管理者”、“控制者”变为“辅助者”、“促进者”。家长和老师 的角色转变,能够激发学 生 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学 生真正成为作业 的“主人”。从学 生发展 的角度而言,这个目标也是正当且必需 的。管理只是手段,并不是目标,管理最终是为了服务教学 。如果检查学 生作业 的目标只是为了督促学 生完成作业,那么这个管理活动 的效率并不高,因为对于大部分学 生而言,独立完成作业完全可以通过自我管理实现,并不需要教师介入。教师需要注意 的是学 生作业中出现 的错误以及由此反映出 的学 习状态,并且培养学 生自我学 习、自我负责 的意识和能力。

 二、管理思路错误:管理对象混淆 一直以来,作业签字被视为家校联系 的一种方式。通过家长签字,家长可以掌握孩子在学 校 的学 习情况,而教师可以了解学 生在家 的学 习情况。通过这种形式,引起家

 长对孩子教育 的重视,从而在家庭和学 校之间形成教育合力。这是大多数研究关于家长签字作用 的认知,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应然状态。既然如此,那么实然状态如何?一般情况下,作业签字主要可以分为书面作业签字和非书面作业签字。书面作业签字是家长在学 生各科作业上签字,其内容往往是“已检查”、“作业已完成”等,教师作业批改后家长需要根据学 生 的改正情况,签字“已订正”。非书面作业签字主要包括朗诵、背诵以及预习等作业,家长签字一般是“已读 X 遍”、“已背诵”、“已预习”等。无论是书面作业签字还是非书面作业签字,签字 的内容都是相对固定 的,家长是按照教师 的“要求”签字 的,遵循一种单方面规定 的“套路”。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将签字视作“任务”,勉强完成;教师也不会在意家长是否真 的检查了作业,而只要知道签字与否。家校合作是一种密切学 校和家庭关系 的管理方式,学 生是教师和家长之间 的纽带,教师在师生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父母在亲子关系中占主导地位,如何协调教师和家长 的关系应该成为家校合作应该认真考虑 的问题。之所以家长签字从家校联系 的“桥梁”沦为互相嫌弃 的“鸡肋”,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协调好教师和家长 的关系。最明显 的体现在于,学 生作业管理本应建立在平等合作 的关系上,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教师要求家长检查作业,而且往往带有一种强制性,虽然这种强制性不是直接指向家长,而是指向学

 生,但即便如此,其中仍然存在一个逻辑问题———教师凭什么“要求”家长检查作业,这种强制性源自何处?从教育管理学

 的视角来看,这个问题 的实质是为了明确教师 的管理对象。在教学 活动中,教师和学 生是主要参与者,教师可以要求学 生完成学 习任务,这不仅是师生关系 的约束,从教育管理 的角度来看,教师是管理者,学 生是管理对象,二者是管理与被管理 的关系。但是,学 生 的父母并不是教育活动 的参与者,他们只是子女受教育 的利益相关者。当子女学 成归来,父母也许会在物质上依靠子女,或者因为子女未来 的发展而使家族 的声誉得到提升。但是即便如此,教师也不能要求家长承担教学 活动中 的责任,因为无论从教育管理体制而言,还是出于私人关系,家长与教师之间并非上下级关系,而且也没有具有约束作用 的人际关系。由此可见,教师要求家长检查作业,实际上混淆了对象间 的关系。作为利益相关者,家长应该关心孩子 的学 习情况,但让家长在教学 活动中承担教师 的责任,并不合适。教师本身 的专业素养使其在教育管理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但这种优势地位不能使教师“越位”。

 三、管理手段失当:效率不高 且引发抵触情绪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 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 的协调活动。[2]因此管理活动需要协调各种关系以达到组织目标,管理活动需要协调 的不仅是人与

 物 的关系,还包括人与人 的关系,但不可否认, “人与物 的关系最终仍表现为人与人 的关系”。因此管理需要明确人与人之间 的关系并合理加以利用。教育管理也是如此,但它具有更加复杂 的特点。教育是价值高度涉入 的事业,因此教育管理活动常常会涉及其他管理活动不常碰见 的伦理、道德及价值观方面 的问题。[3]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教育管理并非一个单纯 的技术问题,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教师需要家长检查学 生作业,那么采取签字 的方式是否合适呢?诚然,签字具有信息反馈 的作用,代表家长已经准确接收教师传达 的信息。但是,采取家长签字 的方式,并不能实现教师和家长 的有效沟通。1.签字只是信息 的单方面告知不同于其他沟通方式,签字并没有机会表达自己 的观点,而只是对告知信息 的确认。翻开学 生 的作业本,可以清楚地看到:家长签字永远都是一样 的“已检查”之类 的,家长从来不多“签”,也不少“签”,因为家长签字是根据孩子转述 的教师“要求”来签 的。教师要求签字、教师规定签字内容、教师检查签字,整个过程就是教师一个人在参与,家长只是配合教师。如果家长签字是为了促进家校联系,那么不妨来看看沟通 的实际效果。家长所获得 的信息只是教师想让他获得 的信息,他并没有话语权,在通过“签字” 的交流中,家长只是信息 的接受者,而且得到 的信息还极为有限;教师得到 的也只是一个“肯定” 的答复,教师并不

 清楚学 生在家中 的学 习状态以及学 习效率,因为这些具体情况都不是简单 的几个字就可以说明 的。家长签字,并没有达到应有 的效果,反而成为家长 的负担。2.签字基于一种不信任 的前提签字是一种约定行为,是就某个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附加 的效力保障,这种效力取决于签字人 的信誉。与我国古代 的口头之约相比,签字是一种新型契约关系 的体现,目 的是为了明确责任、规避风险。当双方互相不熟悉时,会邀请一位熟悉双方并具有一定信誉 的人签字作为担保。但这种形式实际上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 的前提,如果说在商业领域,这种契约关系 的缔结是一种谨慎 的选择,但在教育领域,这种签字实际上是对学 生和家长 的双重“不信任”:既不信任学 生能完成作业,也不信任家长会检查作业。如果教师信任学 生可以按时完成作业,那何必家长检查作业?如果教师信任家长会督促学 生完成作业,那何必家长在作业上签字?教师让家长签字,美其名曰“关心孩子学 习”,签字成为关心孩子 的表现。然而,由于学 生 的学 业难度越来越大,许多家长“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难以辅导孩子学 习,长此以往,家长只能让孩子自己学 习,末了在作业上草草地签字了事。这样,原本渴望关心孩子学 习 的父母内心会受到打击,认为自己无力关心孩子学 习,“学 习方面 的事还是交给老师吧”,反而导致相反 的效果。事实上,关心孩子学 习可以有很多

 种方式,并非只有签字这一种途径。将参与途径狭窄化,只会降低家长在教育 的参与度,削弱家校合作 的效果。3.签字是对学 生主体性 的忽视学 生完成作业并且有家长签字,才算是真正完成教师 的要求。换个角度,如果学 生完成了作业,但没有家长签字,也不能算是达到教师 的要求。那么,问题是,教师关注 的到底是学 生作业 的完成情况,还是家长是否签字?学 生认真完成作业,却还需要一个签名才能得到承认,这实际上折射出 的是一种不正确 的学 生观:无论你表现得如何,你始终是一个学 生、一个不成熟 的人,只有在一个成熟 的人 的监督下,才能确保你 的行为是符合要求 的。在这种观念下,学 生并非一个独立 的个体,而是被视为一个处在控制下、依附他人 的存在。这种观念是对学 生主体性 的忽视,但是,更为糟糕 的是,长期处在这种外界环境下,不断强化 的观念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一个人 的内心想法,使人逐渐改变原有 的自我认知,相信自己无法独立于他人。如果仅仅是身体依附他人,今后尚有机会获得独立,但若在思想上依附于他人,就会这将不利于学 生 的性格养成。“性格寓于意志之中……是指意志 的前后一致性与坚定性……对那种坚定性,我们把它称为性格。性格见诸一个人决意要什么与决意不要什么这两者之间 的比较之中”[4]由此可见,性格 的养成需要个人主体性 的发挥,是在自我选择、自我决断中形成 的。长期处于一种

 高压控制 的环境中,学 生 的主体性不被重视,自然缺乏选择 的权利。当教师和家长在为“检查作业该由谁负责”而争论不休时,似乎没有人去征询学 生 的意见,学 生无奈地成为了“沉默 的大多数”。因此,从这三方面来看,管理手段失当 的最终结果,是教师、家长和学 生都没有从中获得利益,不仅没有达成既定 的管理目标(不愿写作业 的学 生并没有因为签字而有所改变),而且从长远来看,对学 生 的未来发展也没有产生有利影响。总而言之,作业要求家长签字 的出发点是为了督促学 生学 习,但好 的出发点并不必然导致好 的结果。教育管理与其他管理活动 的不同之处,在于教育管理不仅注重管理 的结果,还注重管理 的过程,整个过程中既从管理者 的角度考虑目标达成情况,又从管理对象角度关注管理手段专题•家校共育对其内心感受 的影响。虽然教育领域是各方利益 的交汇点,但教育管理不只是为利益划分、利益实现而服务,还应该充分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性关怀。取消“家长作业”,是家庭作业回归 的开始,也是教育领域从管理走向治理 的开始。

 :陈元龙 周瑞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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