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民政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通过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有效管理,减少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优化 XX 县生态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教育,使殡葬服务个体户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知晓率达到 100%,向登记结婚办证的新婚夫妻宣传率达到 100%,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全局所有干部职工不得在县城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做到“零容忍”、“零燃放”。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在我局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成立县民政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XX
社会事务股负责人
XX
福彩中心负责人
XX
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 XX
殡仪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股,负责禁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抓好动员学习,开展禁放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禁放意识,确保禁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局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二)婚姻登记中心向每一个前来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妻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殡仪馆要对全县所有殡葬服务个体户做好宣传,向每一个服务对象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告知单,引导红白喜事等活动遵守禁止燃放规定,不得在沿途、沿街或家中燃放烟花爆竹或电子礼炮、电子鞭炮。
(三)社会事务股要指导各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县龙岗公墓加大文明祭祀工作宣传力度,在公墓、骨灰堂和集中祭祀点倡导不燃放烟花鞭炮,不焚烧冥纸,坚持突出文明主题,倡导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集体公祭、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积极推广江葬、树葬、花坛葬、森林葬等节地生态葬式,营造绿色殡葬和文明祭祀氛围。对已明文禁止焚烧纸钱、燃放
鞭炮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祭扫服务场所,应组织力量加强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放工作的各项规定,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落实。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签订责任状,全局干部职工要签订禁放个人承诺书,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婚姻登记处、殡仪馆、公墓等直接为群众婚丧嫁娶服务的窗口单位,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在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的同时,第一时间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引导市民在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县民政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相关工作,及时通报和组织学习全县禁放行动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尤其是春节前后,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切实强化源头控制。
(四)积极参与,身体力行。在县城区域内禁放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县城建设的需要,是一项改变人们思想观念的一场变革,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要求人人参与,个个支持,作为民政人,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服从意识,要求人人做禁放的参与者,个个当禁放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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