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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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管理制度

 2020-08-01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进一步提高局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水平,逐步实现机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要求

  1.局档案管理工作归口局综合科,负责文书、审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声像、实物等各类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2.具体由局综合科文书负责全局档案管理工作。其中,文书档案由局综合科文书负责整理、归档;业务档案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管理,并按归档要求分类、编号、填写目录,达到归档要求后送交局综合科由文书统一编码进档。

  3.档案管理员平时要认真收集、整理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编制档案检索工具,提高档案的.查全率和查准率。

  4.文书档案在次年第一季度前立卷归档;重要、机密性强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字迹清楚、纸质良好,统一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撰写。

  二、人事档案管理

  1.人事档案是机密材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下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借阅手续。

  2.查阅人事档案,本单位人员须经所在科室(单位)领导和局综合科科长批准,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时,未经批准严禁抄录、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如需取证时,经人事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摘抄、复印,拍照。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查阅,如有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借阅, 档案,要经有关人员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5.严禁查阅和借阅本人的档案材料。

 6.借阅档案者要妥善保管档案,严防丢失泄密,不得拆散、涂改,转让他人。

  三、档案室管理

  1.非档案室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2.定期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3.档案库房要做到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光,适时进行库房通风,并配置消防灭火器。

  4.档案要按科室分年度有序排列存放,做到整齐合理,以便查阅。箱(柜)需编号并标明保存档案类别、年代、编挂档案存放示意图。

  5.要经常性检查档案是否有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进行修补、复制,以维护档案的完整性。

  四、档案利用

  1.凡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除秘密文件材料外,一般可到档案室查阅档案。

  2.查阅档案必须办理查阅登记手续,要保护好档案,不得随意涂改、圈划、拆散和撕毁。查阅完毕后,应及时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扔插。

  3.利用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并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4.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坏、泄密,不准擅自翻印或借给他人。

  5.利用档案如需摘抄或复制,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五、档案鉴定、销毁、移交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所有档案,根据其保管利用价值,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

  2.坚持“审查从细,留存从宽”原则,按照既考虑历史发展的需要,又服务现实工作需要的要求,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在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应进行考证、修订,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

 3.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局领导主持,办公室及相关人员组织档案鉴定小组进行审查,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销毁清册,经局领导和档案部门审查签字盖章后才能销毁。

  4.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必须清点核对,造具销毁档案清册。销毁档案时,必须与销毁清册核对无误后,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报告和销毁清册应入全宗卷。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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