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局法治宣传教育

时间:2022-07-02 09:45:05 浏览量:

 人力资源局法治宣传教育

 为切实做好我市人力资源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印发《AA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粤人社函〔2017〕25 号)和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东委发〔2017〕2 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建设法治 AA 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筑我市人力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法治氛围,推动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人力资源依法治理全面深化;全市人力资源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并严格公正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十三五”时期全市人力资源事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就业创业的顺利完成,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

 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以及人力资源事业发展情况,根据不同普法对象,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公共服务和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整个过程之中。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从人力资源工作实际出发,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为目标,以人力资源热点难点为核心,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系统参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深刻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资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要求,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人力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人力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法治 AA 建设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系统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典型。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切实增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人力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要与促进就业创业、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面向全系统、全社会,重点针对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突出人才 AA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省、市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AA 省工资支付条例、AA 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AA 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稳岗就业的政策,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以及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六)深化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人力资源事业发展以法律条文作为基本规则,以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力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将人力资源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健全就业创业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法治化、均等化;发展繁荣法治文化,积极组织、参与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实施纲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基层和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发展。

 (七)全力打造普法教育网。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首要措施,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推动主流媒体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法治宣传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构建网络媒体

 普法体系,实现全天候普法教育。

 三、工作步骤 AA 市人力资源局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 2016 年开始实施,到 2020 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 年年底至 2017 年初)。做好全市人力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对全市人力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AA市人力资源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成立 AA 市人力资源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 AA 市人力资源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已被省、市纳入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刊等方式进行宣传,并报 AA 市人力资源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将工作情况报送法规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 年至 2020 年)。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应根据本规划和各自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 12 月1 日前向 AA 市人力资源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计划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组织落实。2018 年,省、市将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中期督导检查,推动人力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 年)。省、市将制定“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我局将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对我市人力资源“七五”普法的自查、总结、报送材料及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是人力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各科室(单位)、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要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人力资源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健全完善“党组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系统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单位“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及联系

 人、联系方式报 AA 市人力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抓好队伍建设。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推进人力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完善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应当举办 2 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二是贯彻省、市有关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制度的要求,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述职述廉考核内容,形成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三是贯彻省、市有关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四是完善系统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五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大力加强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治培训的力度,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六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三)建立完善制度。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对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规作为执法的必备内容和程序,切实履行普法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局有关科室(单位)、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主动宣传人力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规范工作台帐。建立普法责任公告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普法责任落实报告评议制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核实并通报。二是在新的人力资源法律法规颁布时,要同步策划有关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方案,印发宣传提纲,准备解答口径,区分不同的普法对象,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把学习培训人力资源法律法规作为技工院校必修课程的重要内容。

 (四)创新普法形式。深化人力资源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全面实现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权益保障等人力资源工作的无缝衔接。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对中小微企业和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大型企业和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和讲解。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大学生就业季、外来务工人员返城返乡及法定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政府机关、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建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制度,加强人力资源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政策解读栏目的设置,注重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等新平台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人资法治宣传”行动,构建政务宣传门户网站、基层宣传平台、新媒体宣传平台“三位一体”新格局,实现全市人资政务宣传信息“一网打尽”。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定期推送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加大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提升公益服务电话服务品质。

 (五)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工作考核评估,贯彻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落实考核办法和机制,积极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要充实培养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确保“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六五”法治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良好开展。加强普法交流,认真学习、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要及时上报本辖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共同推动 AA 市人力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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