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对 65个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永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
对***个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河北省安委办《关于对***个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管理的意见》(冀安委办〔20**〕26 号)要求,自 20**年开始至 2018 年底前,省安委办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重点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健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抓好改革创新、依法治安、基础建设、专项整治、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通过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协调联动,加强监管,在全县实现以下目标:
(一)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乡镇(园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能力显著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二)相关县直部门和所有乡(镇)、村(居)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三)全面建成风险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事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
(四)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得到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阶段任务全部完成,形成“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五)全民安全教育和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企业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六)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工矿商贸领域零死亡、零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零死亡”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零容忍”作为重要目标,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县。把安全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加大各类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结构调整、项目审批中,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发改、住建、交通、工信、规划、国土、安监、环保、消防、水利等部门要建立部门联
动机制,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严把安全条件关,严格督促、及时指导企业主动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防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运行。
(二)全面完成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任务。按照省安委会《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方案》(冀安委〔20**〕15 号)要求,县安委办(规范化建设办公室)要做好工作指导与协调,定期对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规范化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20**年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监管能力、监管效率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三)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确定重大风险行业企业。建立政府层面、企业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重点危险源普查、跟踪和警示信息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制度、管控制度、公告制度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企业要组织对本单位内部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进行标志标识,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20**年底前,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政企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制定隐患自查自报监管办法,明确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监管任务分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标准化、全员化。
(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20**年底前,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增加**%以上。进一步扩大企业诚信管理覆盖面,全面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冶金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公示、上网和分级管理工作,落实激励、惩戒措施。
(五)着力提升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时段节点等规律特点,找准、盯紧高风险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制度、技术和管理措施,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各种手段,努力从根本上减少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各类因素。压实乡镇、村两级“打非治违”责任,建立“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落实“三级教育”和全员培训制度,对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各级领导干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模以上企业、高危企业全部参保。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激发安全生产正能量。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严格应急预案管理,大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建设,加大监管执法保障投入,强化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培养,全面提监管执法能力。
三、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工作调度和通报考核。县政府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成绩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并将会议纪上报市安委办和联系小组。县安委办每季度向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督导检查和重点执法。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乡镇(园区)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个行业督导组
要对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实现安全监管工作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对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三个层面开展“解剖式”和观摩式督导检查,及时解决问题,把握进度、调整政策、推动落实。及时将督导检查、执法检查的情况上报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督导检查工作,借势发力、形成合力,推动安全隐患整改,推动重要工作落实,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警示约谈。完善事故通报、警示、约谈和督办四项制度,加快事故调查处理,提高事故调查报告质量和按期结案率。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须认真开展一次主管部门及乡(镇)、相关企业有关人员参加的警示教育,并将典型事故案例宣讲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基层监管人员,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做好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核查处理工作,一经查实将给予上限经济处罚。认真核查群众举报案件,从事故查处向事故预防转变,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以事故追责和警示教育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我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深刻理解实施重点管理的重大意义,抓住机遇,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开展。要充分借力安全培训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及专家队伍,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二)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县政府将组织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对重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安全管理工作的
目标、任务、重大体系建设等进行研究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难点、重点矛盾和问题,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乡镇(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上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效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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