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 **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门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
1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委组织部专门召开各镇(街道)组织委员会议,对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组工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要求各地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对于有可能引起越级上访的重要信访件,实行党群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包案负责制。同时,坚持十七大期间组工干部值班报告制度,密切关注信访动向,第一时间掌握可能发生的重大组工信访问题和苗头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化解。
2 、全面排查,及时调处。在全市范围内对涉及组织工作的信访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有效进行调处。开展 84 年以前机关到企业人员专项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稳控工作。对于已经办理的重大信访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列出部分可能发生再次上访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上门回访。
3 、分类处理,区别对待。根据不同上访对象的实际情况,
开展针对性的化解工作。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符合政策的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确有特殊情况的,积极向上级反映或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妥善解决办法;按照政策和实际确实无法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对于个别信访老户,通过部领导约谈、组工干部上门回复等形式,努力做好劝访工作,确保其在十七大期间不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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