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及劳动关系制度
第一章
员工招聘
第一条 员工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当职位出现空缺,优先考虑内部员工,若内部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则实施外部招聘。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及业务需要,如有招聘需求,可向综合部领取《人员需求申请表》 (附件一),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实施招聘。
第三条
公司招聘录用的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品德素养和职业道德操守; (二)所学专业适合其业务岗位的需要,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三)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为 21 至 45 岁,特殊岗位可放宽。
第四条
综合部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各部门需求情况,组织校园或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由综合部和相关领导进行校园宣讲,并由相关领导和综合部进行面试,面试合格人员需经总经理终面,并审批后方可录用;社会招聘应根据应聘岗位由分管领导和综合部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附表二),要详细记载面试情况及意见。面试合格人员需经总经理终面,并审批后方可录用。
第五条 试用人员(含实习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领导,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有其它严重破坏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面试通过后,综合部与其他相关部门会集中对新录用员工进行入职前有关管理规章、技术技能、业务知识、安全知识等方面
的培训。
第七条 入职培训合格的员工须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入职承诺书》(附表三),同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个人有效证件。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半年或一年,见习期内成绩优秀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确定具体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延长半年见习期;延长见习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 年及以上人员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且专业对口、条件优秀的员工可缩短试用期。
第八条 试用期(见习期)满前 7 日内,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并填写《转正定级审批表》(附表四),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本人在试用期内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等方面给予正确评价,填写鉴定评语、能否按期转正、签署建议工资标准的意见,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综合部,综合部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正。
第二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在册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一)新录用员工应在提供体检证明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实习员工应与公司签订《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三条
签订时间规定:
(一)新录用员工需先与公司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次,每次 3 年,共 6 年。
(二)连续 2 年考评为优秀员工的方可转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新进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期限内与公司在册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四)转入公司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次,每次 6 年,共12 年。
(五) 12 年合同到期后员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岗位工种一般约定为工程管理、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服务等。
第五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提前 30 日,由综合部通知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综合部和员工本人。员工在接到通知 5 日内到综合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公司或部门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通知公司。
第七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出现以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
(一)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二)连续旷工 3 天(含)或全年旷工达 7 日(含)以上者 ; (三)记大过达 2 次者;
(四)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1000 元以上); (五)应聘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六)挑拨劳资双方感情,带头和参与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七)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八)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九)绩效考核结果表明不能胜任此岗位,并已处于此职级的最低一级。
(十)违反公司其他专项规定,或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八条
试用期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 天提出书面申请,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 30 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辞职审批登记表》(附表五),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
续。
第九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附表一:
人员需求申请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申请部门
到岗日期
需求人数
岗位名称
工作地点
建议岗位薪资
需求理由 □离职补充
□调动补充
□岗位新增(编制内)
□岗位扩编(派遣)
职位需求等级 □非紧急(上岗周期为 2 个月)□一般紧急(上岗周期为 1 个月)□紧急(上岗周期为 15天)
招聘渠道 □社会招聘
□内部招聘
□校园招聘
□其它 岗位要求 一、任职资格(按要求重要程度由强到弱填写)
二、岗位职责(按要求重要程度由强到弱填写)
部门经理意见 □同意
□不同意(说明原因)
日期:
签名:
总经理助理 意见 □同意
□不同意(说明原因)
日期:
签名:
副总经理意见 □同意
□不同意(说明原因)
日期:
签名:
总经理意见 □同意
□不同意(说明原因)
日期:
签名:
审批流程 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附表二:
面 试 评 价 表
面试时间:
姓 名
性 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应聘职位
学
历
毕业院校
专业
面试项目 权 重 配 分 5(好)
4(良)
3(中)
2(差)
1(劣)
仪 表 10
精 力 10
经 历 20
专 业 知 识 20
表 达 能 力 10
业 绩 20
工 作 动 机
10
综 合 评 分
优 良 中 差 很差 对应聘职位职责了解程度 充分了解 很了解 尚了解 部分了解 不了解 经历与职位的符合程度 极 符 合 符 合 尚符合 不很符合 不符合 来公司的愿望强烈程度 极 强 烈 强 烈 一 般 犹 豫 极 低 建议
O 予以录用
O 复 试
O 不予考虑
面试人 (签字)
复
试
评
价
表
面试时间:
姓 名
性 别
年龄
出生日期
应聘职位
学
历
毕业院校
专业
候选人经历 近 (近 5 年)
初试面试官意见 薪酬等级建议:
评语:
面试官签字:
复试面试官意见 建 建 议:
O 终 试
O 不予考虑
薪酬等级:
评语:
面试官签字:
总经理意见 O 同意
O 不同意
面试官签字:
附表三:
入职承诺书
我
, 于
年
月
日 已
被
公 司 录 取 试 用 , 试 用 期
月 ,在
部担任
职务,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我愿意向
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一.恪守诚信,我保证我所提供的个人简历、证件复印件真实、无误、绝无欺诈成份,且保证本人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违规行为或受任何不良处分。如有相关记录,说明如下:
违规记录和不良处分:
二.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综合部各项管理制度等,如因本人原因(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上的责任,本人愿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要求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泄露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及本人职务范围内之获取的所有业务信息。
四.任职期间,本人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得虚报报销费用。
五.若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且在离职前将本职工作完整地交接清楚,退交领用物品、结清借支款等。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公司将保留要求按试用期工资三倍赔偿的权力。
六.若被公司证明或认为不符合用人条件,公司有权发书面形式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并同意履行离职交接、清款事项。
七.在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其他人实施任何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若有违背,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时间:
附表四:
转正定级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正
定 职务(岗位)
出生年月
民族
岗位工资
何时在 何校毕业
绩效工资
工龄工资
学 历、学 位
补贴(注明内容)
分配工作时间
其他
见习期临时工资
合
计
自
我
鉴
定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
备
注 附表五:
员工辞职审批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入职时间
所在部门
岗位
辞职原因及打算去向
申请人签名:
部门意见 工作及财务帐办公、生活用品是否交接完毕情况: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综合部 1.一周内将本人档案按程序提走,逾期转交人才交流中心。
2.养老、医疗保险办理情况:
3.其它:
年
月
日 财务部
年
月
日
总经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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