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社区康园中心服务规范》
编制说明
一、 工作简况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 2018 年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8〕629 号],《社区康园中心服务规范》列入2018 年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肇庆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起草制定本标准,归口部门为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技术归口单位为广东省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期限为两年。
二、立项的必要性,拟解决的问题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 号)“到 2020 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政策号召,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粤残联〔2017〕28 号),提出要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全面实施“社区康园网络”品牌连锁化战略,到 2020 年,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立一所社区康园中心。为建立完善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广东省残联相继出台 2018 年和 2019 年全省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指导社区康园中心在省内各街道(乡镇)有序、保质、全面铺开和建设实施,保障“社区康园中心”品牌的顺利推广,加强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健康发展。
广东省有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96.67 万人,其中持证 56 万人,就业年龄段 40 万人,这些残疾人医院不接受、不能正常就业、很难融入社会,需要长期监护照料,家庭承受着最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部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年增加,也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为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
基本需求,进一步提高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多年来,我省大力发展社区康园中心建设。社区康园中心是在街道(乡镇)或居委(村)层级上建立的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及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文体娱乐、辅助性就业及运动功能训练等基本公共服务,以提高服务对象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减轻家庭及社会负担的综合性残疾人托养机构。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分别于 2011 年、2017 年先后纳入到省政府民生实事,计划 2018-2020 年连续三年加快推进实施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建设,制定全省统一的中心管理规范和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社区康园中心标准化,是我省完成国家规定的精准康复率达到 80%的根本保证,是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重要载体,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维权等综合性服务最基础的前沿阵地。
三 、标准框架和内容的确定
( 一 )
标准框架
标准的编制是参阅了相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标准、国内有关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各类文献,综合考虑管理单位和执行单位的需要,结合各社区康园中心的实际情况、实地调研现状、评价方法,依据相关要素的起草要求和表述规则,构建社区康园中心服务规范的基本框架,包括机构资质、场地设备、品牌管理等对机构的运营要求,根据残疾类型和等级提供有助于残疾人康复训练的服务内容,从入托、转介、到退托规范机构的服务流程,从制度、财务、档案、安全等方面加强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服务评价的主体、方式、频率等内容,保证标准的协调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本标准在起草编制时参考了 GB/T 37516-2019 的部分内容,主要有工作人员配置和场所设施设备要求,工作人员配置引用 GB/T 37516-2019 第 4.2.2 条内容;场所设施建设中关于房屋建筑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公共标识和无障碍建设参考GB/T 37516-2019 相关内容。本标准的服务内容分类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 号中关于实施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阳光家园计划”: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 100 万人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要求,结合社区康园中心的实际运营特点、提供的服务方式、具体服务内容、管理要求等形成本标准的第 6 章“服务内容”、第 7 章“服务流程”和第 8 章“服务管理”部分。具体框架内容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康园中心的服务原则、运营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社区康园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 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26341-2010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GB/T 37516-2019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标 165
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涉及残疾人的类型和等级,包括以下术语:
1)参考 GB/T
26341-2010 中对“残疾人”的定义; 2)参考 GB/T 37516-2019 中对“残疾托养服务”的定义; 3)“社区康园中心”具有广东地方特色,是由广东省残联统筹的建设项目,本标准对其进行定义。
4.服务原则 根据《广东省残联关于印发<2019 年全省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19〕46 号的要求,社区康园中心应坚持“以人为本、解决急需;政府主导、多元发展;增权赋能、助人自助;加强监管、服务优良”的服务原则。
5.运营要求 根据《广东省残联关于印发<2019 年全省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19〕46 号,对社区康园中心的运营提出基本要求,依次为机构资质、经费来源、场地设备、人员配备与岗位设置和品牌管理,来规范残疾人托
养服务。
6.服务内容 本标准对日间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和文体娱乐及运动功能训练等内容提出要求。
7.服务流程 社区康园中心的服务流程包括入托申请、适宜性评估、签订协议、制定个性化服务、转介和退托。
8.服务管理 服务管理包括制度要求、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其中制度要求包括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包括设施设备安全、人员安全、卫生安全、药物安全、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
9.服务评价 服务评价包括评价主体、评价依据、评价方式、评价频率和评价结果与改进。
( 二 )
内容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 GB/T 37516《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以及标准起草工作组和 2018 年广东省社区康园督导项目对全省社区康园中心的调研现状,确定本标准在运营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评价等这几个方面的内容。
四、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上位标准关系
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GB/T 37516-2019《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等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制定,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是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地的重要支撑。本标准是在国标 GB/T 37516-2019 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地方发展需要和原则,相比国标内容更加详实,具有可操作性,补充了广东省社区康园中心管理和服务特色,本标准与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五、 标准调研、研讨、征求意见情况
( 一 )
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主要编制过程如下:
1.2018 年 8 月,广东省地方标准《社区康园中心服务规范》制定计划下达后,各起草单位共同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并制定了工作计划方案。
2.2018 年 8 月至 9 月,召开标准启动会,标准起草工作组查阅社区康园中心服务相关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国内相关标准、管理文献及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文件,结合社区康园中心服务现状,确定了标准草案基本框架的初稿。
3.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2 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天河区棠下街康园工疗站、车陂街康园公疗站、河源市东源县城社区康园中心等多家机构开展多次调研,结合 2018 年广东省社区康园督导项目(2018 年 6 月至 12 月)对全省 21 个地市社区康园中心的督导反馈,详细了解省内社区康园中心的基本情况。随后,工作组根据调研情况着手起草完整标准,制定了标准的初稿。工作组经多次沟通及研讨,形成标准的工作组讨论稿。
4.2019 年 3 月,召开专家研讨会。标准起草单位组织行业专家对本标准的工作组讨论稿展开内部研讨,参会专家对标准的条款内容进行逐项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专家建议标准起草工作组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完善标准内容,补充地方特色,修改内容有:
1)第 5.5.补充“注:硬件包括主入口、科室牌、公告栏、背景板、公共标识、设施设备、公用车辆、名片、信纸信封、邀请卡及封套、职员铭牌、徽章、旗帜、档案盒及文件袋、工作证、会员卡、宣传单页、服装等”。
2)第 6 章,补充“定期安排服务对象家属或监护人、志愿者到中心内进行活动,鼓励服务对象接待访客或外出参加社区或社会公益活动,逐步拓展直接参与社会生活方面的能力”。
3)第 8 章,补充“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材料进行编号和分类,并编制档案封面,档案分为管理档案、服务档案和服务对象个人档案。
5.2019 年 4 月至 7 月,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起草工作组汇总整理研讨会上的修改意见,如增加广东省“社区康园中心”品牌管理内容,规定要统一
名称、标识、编号、宣传等;补充社区康园中心的经费来源;设置人员配备比例。根据采纳的修改意见对标准进行逐条理解、反复推敲,形成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完成本稿的编制说明。
6.2019 年 8 月至 9 月,开展标准征求意见工作。分别向非营利性残疾人服务机构(如江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广州市展能中心等)、民办非企(如东莞市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职康中心等)、营利性残疾人服务机构(如揭阳市产业园霖磐镇社区康园中心、汕头市澄海莲下镇社区康园中心等)、科研院校(如华南农业大学、中国残联研究室等)征集意见,汇总整理征求意见,回函的单位数 20 个,征求意见阶段共收集反馈 55 条意见,其中反馈意见 42 条,工作组采纳 28 条,工作组部分采纳 7 条,不采纳 7 条,13 条无意见。
7.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汇总整理各单位和专家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调整,最终形成标准送审稿,修改内容有:
1)第 1 章,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社区康园中心和工疗站”; 2)第 4 章,社区康园中心主要目标为提升服务对象社会参与能力,所以托养服务还应遵循“增权赋能,助人自助”; 3)第 6.1.1 条,将“根据服务对象特点进行分类护理,在照料和护理过程中,应保护服务对象的人身权益,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尊严。”中的“分类”改为“分类分级”。
4)第 6.1.3 条,将“为服务对象提供行为看护、活动协助、助药等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内容”中的“助药”改为“提醒服药”; 5)第 6.2 条,增加 6.2.3 条“应与服务对象家属及时沟通训练内容与进展,便于服务对象在家的日常场景中强化训练”。
6)第 7.1.1 条,在“入托申请需要收集的资料”中增加“针对精障服务对象的病情稳定证明”等; 7)建议更新附录 B、C、D 的内容等。
8.2020 年 7 月 10 日,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由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召开该标准审定会,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审定会后,标准编制工作组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后经专家再次确认后
形成标准报批稿。
(二)
标准中技术指标的确定依据
本标准以《广东省残联关于印发<2019 年全省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19〕46 号为基础,参考相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我省社区康园中心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管理和服务评价等方面的运营现状和存在问题,系统性的地梳理了国内有关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的管理标准和文献等资料,确定社区康园中心的相关服务规范内容和指标。
(三)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六、 标准有何先进性或特色性
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粤残联〔2017〕28 号)提出在全省范围大力发展社区康园中心建设的要求,在国标 GB/T 37516-2019《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的指导下,以广东省现有社区康园中心的服务和管理实际为基础,结合广东地方特色和风俗习惯,制定为残疾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标准。
与国标相比,本标准有很多先进的地方,如:1)重在强调广东省社区康园中心“全人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在托养服务过程中倡导服务对象平等机会及人权,启发服务对象潜能及提升抗逆力,重视与家属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服务对象自主自觉及选择;2)本标准首次提出“社区康园中心”的概念,并进行了定义,“社区康园中心”是改革开放期间兴起于广州,并在广东省内广泛传播,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具有地域特色、符合现有实际的管理模式,并将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手段、评价方法等写入标准中规范化管理,在全省范围内构建残障人士就业企业库,关注并跟进服务对象就业后状态;3)创新性地提出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定期组织志愿者入园服务,为社区康园中心的活动展开注入新活力,并制定志愿者管理制度;4)打造“社区康园中心”专业化高质量品牌,要求统一“广东省社区康园中心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S)”和“广东省残疾人托养(社区康园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使服务成效得到有形化、可视化展示。
七、 贯彻本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实施后,标准起草单位可会同标准化技术机构组织广东省的社区康园中心及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对本标准进行宣贯,可以采用培训班、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使相关单位尽快熟悉、了解、掌握和应用本标准,促进相关单位按照标准开展社区康园中心服务。此外,社区康园中心可将其贯彻落实本标准的心得体会通过微信、官网及企业公告宣传栏等渠道予以分享交流及宣传。
八、 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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