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宣传管理规定

时间:2022-06-29 15:50:07 浏览量:

  ******* 公司

 信息宣传 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形成统一协调、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信息宣传管理体系,提高信息宣传质量。

 第二章

 职责与范围

 第二条 公司****部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审阅、上报、对外发布及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第三条 党委副书记为信息宣传的主管领导,负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四条 内部信息宣传工作施行各部长负责制,由各部门至少 1 名信息员负责本部信息宣传工作。公司重要活动、领导视察及来访等信息宣传由相应业务部门负责宣传。

 第五条 信息形式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

 第六条 信息宣传媒体包括:公司内部宣传刊物、展板、钉钉办公系统、微信公众号、《*》、《**》和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网站、电视台等媒体。

 第三章

 审批流程

 第七条 一般性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部核稿后进行发布。

 第八条 重要信息: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党群工作部核稿后,报党委副书记审批后发布。特别重要信息需经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审核、同意方可发布。

 其中,涉及*********等上级部门主要领导的信息需经相应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发布。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对外信息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循“口径一致、内外有别”的原则,发布内容、数据要准确、统一,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第十条 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准确性、时效性、严肃性、敏感性原则。

 第十一条 信息宣传工作应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范围。

 第五章

 考核与 奖惩

 第十二条 各部门每月不少于 1 篇文稿类信息,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部门信息员和

  负责人各罚款 100 元。

 第十三条 各部门如遇本部突发事宜的,信息员须在 48 小时之内进行上报,由于延迟上报,造成信息失去时效性或者不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部长 50-100 元罚款。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下发通报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信息稿件数量及奖励均由*****部指定人员进行统计汇总,每年年终统一报批,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

 第十五条 各种信息宣传奖励按公司奖励制度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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