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上讲话x

时间:2022-06-29 15:45:06 浏览量:

 在市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局专门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主要内容是简要回顾总结 20XX 年承办工作,分析当前承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今年我局的承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XX 年,市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74 件,其中,建议 20 件,提案 54 件。经过各承办单位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办理,一批关系全市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建议、提案被采纳,一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得到进一步树立,有效促进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提升。在去年承办工作面复会上,我局的办理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和广大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代表和委员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达到了 100%,市局被市政府评为 20XX 年度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部门领导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没有尽心竭力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个别单位存在敷衍、拖沓的问题;有的单位对办理程序不熟悉,要求代表和委员自己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末倒置,引起代表、委员的反感和批评;有的单位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就轻易确定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能否办理,对不能办理的,常常拿不出有说服力的依据和理由,答复稿中回避问题、回避矛盾;还有个别单位时效观念差,办理拖沓,需要市局多次催促,推推动动,不推不动。这些问题都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年办理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刚才,市局办公室已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和建议、提案分发至各单位,希望大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承办工作,不辜负市委、市政府以及代表、委员对我们的期望和重托。下面,我就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和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重视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的法定职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各行各界的代表人物,工作和生活在社会各个层面,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既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也给我们提供了掌握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的渠道,有助于我们开门纳谏,集思广益,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对于今年的承办工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大群对做好今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作了详尽具体的批示;市政协主席石玉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占银亲自出席了市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并对建议、提案承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了全面部署,市领导对承办工作重视程度之高在近年来少见。为此,各承办单位必须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严肃对待,把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处室和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件建议、提案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提高质量,注重落实,努力推动我局承办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在今年全市“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高度,积极建言献策,共向我局交办建议、提案 69 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 11 件、政协提案 58 件,对我局工作提出了许多积极中肯和有见地、有价值的建议与提案,涉及到交通管理、打黑除恶、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各个方面,既有内容、有分析,又有对策、思路和解决办法,凝聚了民智,反映了民生,体现了民意,为局党委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扎实推进“3+1+1”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提供了有力依据。从建议、提案的内容看,同往年一样,交管、治安等方面问题仍然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特别是交警支队办理任务很重,共承办建议 8 件,提案 41 件,占到了总数的 70%。各承办部门特别是承办大户,要认真分析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的原因、意图,把承办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放在研究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上来,不图形式,不做虚功,不满足于书面答复,尽最大努力、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际效果。

 各承办单位从现在起,对那些条件允许,能够解决的,要尽快予以解决;对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做好政策说明和客观解释工作,并在工作中充分加以考虑,列入议事日程,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条件暂时不具备,但又符合我局工作发展方向的,要列入发展建设计划,逐步实施,向建议人和提案人如实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对涉及面广、需多个部门配合配合办理的,主办部门要积极提出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交流,密切配合,配合解决。有些建议、提案虽然是局部的、具体的、相似的问题,但是有很强的代表性,对于这些问题,不能就事论事,简单处理,应当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从中总结规律,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达到解决一批类似问题的目的。

 对于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如交警支队会办的《关于缓解停车难的建议》、治安支队主办的第 472 号提案《关于构建多方位社会防控体系打造平安邢台的建议》,市领导刘大群、石玉春、柴冠景、张明杰都分别在相关提案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调度,亲自协调,亲自带队走访代表、委员,切实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彻底,以我们真诚的态度和扎实有效的工作,赢得代表和委员的满意。

 三、开门办理,主动交流,真正实现承办质量与承办效果的有机统一

 书面答复是建议、提案办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但不是办理的根本目的。我们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变为凝聚力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因此,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开动脑筋,认真谋划,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特点,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交流,变“被动走访”为“主动交流”,变“文来文往”为“热情交流”。要坚持实行建议、提案办理的全过程、全方位交流,认真做好走访工作“三步曲”,即:办理前主动走访,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征求办理意见;办理中主动邀访,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视察,邀请有关媒体和记者随同采访报道等形式,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通报办理情况;办理后及时回访,广泛征求和直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我们所做的工作,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各主办单位必须做到每个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都要与代表和委员面谈,做好回访,征求意见,争取面谈率达 100%。办理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代表、委员当面答复,争取答复满意率达 100%,凡是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必

 3 / 3 须重新办理,直至满意为止。要通过我们热情真诚的走访,争取代表、委员的支持,赢得代表、委员的肯定,更好地树立和维护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四、强化督导,严格把关,确保圆满完成我局承办工作任务

 今年的承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从服务于全市公安工作大局,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一要严格督办机制。市局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政务督办职能作用,加强对承办工作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特别是对重点建议和提案要实行跟踪督办,严防工作滞后和延误。各承办单位也要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对本单位承办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承办工作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二要严格完成时限。在市局交办会后,各单位要迅速开展办理工作,主办的建议、提案必须在 5 月 30日前办理完毕,会办的建议、提案必须在 4 月 25 日前办理完毕,同时将办理结果和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向市局办公室督办科反馈,由市局办公室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格式答复。报送的建议和提案答复意见,必须经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三要严格奖惩措施。市局明确要求,今年的承办工作务必达到“三个百分百”,即按时办结率达到 100%,主办件走访率达到 100%,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 100%,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代表、委员表示“不满意”的答复件,市局将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和答复,直到代表、委员完全满意为止。承办工作结束后,市局将严格按照《邢台市公安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对在承办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诿拖沓、延误时限、贻误工作,造成工作被动的,市局要通报批评,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建议、提案凝聚了广大代表、委员的智慧和心血,也寄托着全市人民的希望和期盼。希望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优质、高效地完成今年的承办任务,让市委、市政府满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让全市人民群众满意。

 谢谢大家!

  科教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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