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权理论向自由主义的演变
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既是理论学说,又是社会运动。作为一种思潮,它是 17、18 世纪天赋权利哲学的继续和发展。在 19 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自由主义一直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的主流。
19 世纪的欧洲史,是在法国大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影响下开始的。法国大革命、拿破仑战争以及随后而来的维也纳会议和封建复辟逆流,是 18 世纪末、19 世纪初在欧洲政治舞台上接连发生的巨大政治变动。这些变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将欧洲各国几乎所有社会阶层都卷入了政治斗争的漩涡。工业革命则引起了物质生活的巨变,使西欧各国原有的社会政治结构不再能适合这种新的经济环境。于是,反对复辟逆流和要求适合工业革命发展潮流的各种改革以及革命运动发展起来。与此同时,工业革命和大工业发展造成的社会阶级结构的新变化,既使得新的阶级——工业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产生出来,又使得原有的阶级发生分化,引起整个社会阶级结构的重新组合,形成一些意向各不相同的社会利益集团(或称群体)。这些利益集团都要在社会变动的大浪潮中争取自己的地位和前途。其中,尤以工业资产阶级的改革运动和工人运动表现最为强劲。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入 19 世纪后,各种学说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产生了很多“主义”。在社会政治学说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是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同时也还存有保守主义思潮。这些“主义”反映了当时土地贵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等同时并存的社会状况,反映了各阶级、阶层和社会利益集团的不同意向。
保守主义是对法国大革命的一种反动。最早表达出保守主义思想的是英国国会议员爱德蒙·伯克(1729—1797 年)。他从政治、宗教、伦理等各个方面全盘否定法国大革命,但也表示赞同渐进的改革。1815 年后,保守主义在复辟时期的法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主要代表人物是梅斯特尔(1754—1821 年)和博纳尔(1753—1840 年)。他们是代表封建复辟逆流的思想家,不但将启蒙学者和大革命的所有活动家咒骂为罪犯,而且极力颂扬传统的农业社会。他们仇视自由、平等、民主与共和制度,同时也反对工业的发展和城市生活的“非人格化”。他们主张完全恢复天主教昔日的地位。总来说之,保守主义者把现存社会视为上帝的旨意,强调服从权威,维护宗教的至高地位,不准打破社会的均衡和历史的连贯性。不过,作为一种逆历史潮流的思潮,保守主义在欧洲政治舞台上已无力取得稳固的地位和众多的支持者。
民族主义产生于 18、19 世纪之交。它主张各民族都有权利保持和发扬自己的语言、历史和文化传统,并且在政治上建立统一的民族主权国家。在中世纪,欧洲人的基督教世界主义和世代居住地的狭隘地区观点,远远胜于民族意识。中世纪晚期一些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才使民族意识逐渐有所强化。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才使民族主义真正产生。大革命中“国民”概念的提出,卢棱“人民主权”学说在某种水准上的实践,逐渐形成了民族自决的观点。个别领导人提出了法兰西民族是“世界第一民族”的说法。在全体法国人都卷入政治斗争的环境中,开始懂得了决定自己民族命运的道理。拿破仑以战争方式将法国这种“民族国家”的形象传给了欧洲,唤醒或激起了各地区的民族意识。而拿破仑的扩张主义和军事占领又使民族独立的意识强烈发展起来。于是,既有保守主义因素,又有自由主义成分的民族主义学说形成了。这时,明确表达民族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德国哲学家费希特。在普鲁士被迫与拿破仑签订丧权辱国的《提尔西特和约》之后,他于 1808 年发表了《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说》
一文,明确提出,成为一个民族的根本,在于民族精神。他说,不可磨灭的德意志精神是优于法兰西或其他西欧精神的。他反对崇拜法兰西文化,主张弘扬德意志民族文化,懂得德意志民族共同体的存有,使德意志民族成为其他民族的榜样。后来,民族主义很快成为遍及欧洲的社会思潮和政治运动。处在俄国、奥地利帝国和奥斯曼帝国压迫下的各民族,以及处在政治上四分五裂状态下的各民族(如德意志、意大利),都纷纷举起了民族主义的旗帜。于是,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民主主义交织在一起,在欧洲形成了民族民主运动的高潮。
在所有各种社会思潮中,自由主义处于主导地位。因为它最典型地反映了资本主义取代封建制度,尤其是反映了工业革命后工业资本主义发展的时代大趋势。自由的口号在 17、18 世纪早期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已很响亮。那时,自由的含义几乎都是针对封建专制制度而确定的。为反对封建主义的王权、神权和特权,它强调公民生而俱有的自然权利,即天赋人权,这种人的自然权利主要包括私有财产、人身安全、思想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经营企业和订立契约自由等等权利。这是当时自由主义思想家和革命者们的原则和理想。这种人权理论在摧毁封建专制统治的革命风暴中,成为十分锐利的思想武器,得到了千百万群众的热烈拥护,发挥了极大的威力。进入 19 世纪之后,人权学说仍然在发挥着积极的、进步的作用,依旧是反封建斗争的有力武器。但是,随着工业革命后形势的变化,它已不能完全适合发展的需要了,于是出现了从人权理论向自由主义思潮的演变。
19 世纪的自由主义是反对维也纳会议后封建反动逆流的自由主义,而且在更大的水准上是适合工业资本主义发展需要的自由主义。它的主要方面已不但仅是与封建专制的对抗,而是对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的一种导向性理论了。所以,
19 世纪的自由主义更具理论性和系统性,形成很多学派。它阐述的理论有很多方面直接针对国家的职能,即要求国家的立法者和决策人以自由主义作为治国的指导方针。这个方针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内容,便是不干涉主义和自由放任的经济原则。反对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主张,恰好是工业革命后自由竞争兴起的反映。另外,因为工业革命后各种社会利益集团形成,特别是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开始兴起,使得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强烈地感到必须明确表示出自己独特的阶级利益。所以 19世纪的自由主义还带有明显的主张改良、反对革命的倾向。最后,自由主义还体现出改革与进步的精神,反对当时掌权的土地贵族、金融贵族的独占统治。
19 世纪建立起自己的学说体系的主要自由主义思想家有:法国的邦雅曼·贡斯当、英国的耶利米·边沁和约翰·穆勒(又译密尔)、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创始人奥古斯特·孔德等。此外还有自由主义的经济学说即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
自由主义和民主
自由主义和民主间的关系能够由温斯顿·丘吉尔的一句名言来形容:“……民主是政府的最坏形式,但例外的情况是,在尝试过其他形式皆行不通的时候……”简来说之,民主就其本身来说除了是对个人自由的保证外,无异是群众的暴政罢了。新的自由民主制一词则主张了两者间较现实上和谐的关系[6] 。自由主义者在专制政府被推翻后,又开始与新的由多数同意组成的政府奋斗。多数同意的概念成就了民主制度,在同时自由民主主义者又担心暴民政治的产生,也所以在自由民主制的宪法里建立了监督与制衡的系统,借由划分权力至几个不同的部门以限制政府的权利。对自由主义者来说,民主并非是他们本身的目标,而仅仅一种保障自由、个人和多样性的手段。
自由主义思想的起源
约翰·洛克 强调“自由”为人类之必要权利的政治在历史上持续重复。如以上所述及的古罗马庶民和贵族间的冲突以及意大利城市与教廷国间的斗争。在整个 15 世纪佛罗伦萨和威尼斯的共和政体组成了选举制度、法规和对自由企业的追求,直到于 16 世纪被其他外部势力支配为止。荷兰人抵抗(西班牙)天主教的镇压也经常发生—即使他们也拒绝给予天主教徒自由。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自由主义最早能够追朔至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对于国教权威的对抗。以及英国光荣革命中的辉格党人声称人们拥有选择君王的权力,能够视为宣扬人民主权的先驱。不过,一般到了启蒙时代这些运动才开始被认定为真的“自由主义”,特别是英国的辉格党人、法国的哲学家、以及迈向自治的北美洲殖民地。这些运动反对君主专制、重商主义以及其他各种宗教的正统和政教势力。他们也是第一个将个人权利的观点以法规加以阐述,以及同样重要的以选举的议会制来达成自治。
而自由主义开始产生明确的定义,是在提出了自由的个人能够组成稳定社会的根基的概念后。这个概念首先在约翰·洛克(1632-1704)的作品里提出,在他的《政府契约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nment)中他提出了 2 个基本的自由概念:经济自由,意味着拥有和使用财产的权利,以及知识上的自由,包括道德观的自由。不过,他并没有将他在信仰自由上的观点延伸至天主教徒。洛克助长了早期自然权利的观点,将其定义为“生命、自由和财产”。他的自然权利观点成为现代人权观点的先驱。不过对于洛克来说,他认为财产权比参与政府和公众决策的权利更为重要:他并没有替民主背书,因为他担心给予人民权力将会破坏财产权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如何,自然权利的观点替后来的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提供了意识形态上的根据。
孟德斯鸠 在欧洲大陆,以法律限制君王权力的原则最早由孟德斯鸠所阐述,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里主张“更好的说法是,与自然状态最一致的政府,便是与人民的性情和性格最为吻合,在人民支持下建立的政府”而不但是以统治的力量来作为政府的状态。跟随着孟德斯鸠的想法,政治经济学家如让·巴蒂斯特·赛伊(Jean-Baptiste Say)和德斯蒂·德·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热烈的阐述市场的“和谐状态”,或许也是所以而产生了 自由放任 一词。这也牵涉到了重农主义以及让-雅克·卢梭的政治经济学。
接下来法国的启蒙运动也出现了两名对自由主义思潮产生巨大影响的人物:伏尔泰主张法国应该采纳君主立宪制,并废止 第二阶级(Second Estate)
,以及主张人类拥有自然权利的卢梭。两人都以不同的形式,主张社会有可能抑制一个人的自然权利,但却不能抹灭他的自然状态。伏尔泰的观点较偏向智慧上的,而卢梭的观点则与本质的自然权利相关,或许类似于德尼·狄德罗的观点。
安德斯·屈德纽斯 卢梭也主张一种在自由主义思潮的历史上持续出现的观点,那就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间的社会契约。他将此立基于个人的自然状态上,并声称每个人都知道要如何采取对他们最有利的行动。他声称每个人生下来都是自由的,但教育将能充分的将他限制在那个社会的规范里,这个说法震摇了当时的君主社会。他宣称国民有着根本意志(organic will)的民意,主张应该让人民自决,这也违反了当时的政治传统。他的观点成为了法国大革命中国民大会宣言的重要成分,也影响了美国的思想家如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托马斯·杰斐逊。他的观点认为国家的统一是经由人们同意的协定行为产生的,或者是经由“国民的意志”产生的。这样的统一行为能让国家在不受既有社会秩序(如贵族政治)的捆绑下存有。
替自由主义思潮贡献了相当大一部分作品的主要思想家团体是那些和“苏格兰启蒙运动”相关的人物,包括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以及德国的启蒙运动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
亚当·斯密 大卫·休谟所贡献的类别和数量都相当多,但最重要的是他于《人性论》(1739-1740)一书里所主张的,人类行为的根本惯例将会战胜那些试图限制和管制他们的事物。当中的一个例子便是他对重商主义的轻蔑,以及轻蔑累积黄金和银块的行为。他主张价格与货币的数量相关,而累积黄金和纸币的行为只会导致通货膨胀产生。
虽然亚当·斯密是最知名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家,他并非第一个提出类似概念的人。更早的法国重农主义便已提出有系统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以及市场能够自我组织的状态。本杰明·富兰克林在 1750 年的著作中支持美国产业的自由。1718 年至 1772 年在瑞典-芬兰的自由和议会政府则产生了芬兰的国会议员安德斯·屈德纽斯(Anders Chydenius),他是最早提出自由贸易和产业不受管制的概念的人之一。他的概念对北欧国家特别有着长期的影响,但稍后也于别的地区产生巨大的影响。
苏格兰人亚当·斯密在他的学说中,阐述了个人能够建立同时有着经济和道德价值的生命,无须政府实行指引。而一个国家的公民若能拥有自由采取行动的权利,则那个国家将会变的更为强大。他主张终结封建制度、以及由国家垄断独占的重商主义管制,提倡“自由放任”的政府。在他的《道德情操论》(1759 年)一书中,他发展了一套以动机为主的理论,试图调解人类私利和无管制的社会秩序。在《国富论》(1776 年)一书中,他主张市场在一些状况下,将能自然的调节自身的问题,并且能产生比当时饱受管制的市场更为有效的状态。他分配给政府的角色是一些无法交由利益动机托管的工作,例如能使个人免受暴力和诈骗行为终止竞争、贸易和生产的保护。他对于税赋的观点是,政府只能征收不会伤害到经济的税赋数量,而“每个人缴纳给国家的税赋比率,应该取决于他在国家的保护下所赚取的收入多寡而定。”他同意大卫·休谟的看法,“资本”才是国家的财富来源—而不是黄金。
伊曼努尔·康德则受到大卫·休谟的实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强烈影响,他对自由主义思潮最大的贡献是在伦理学的领域上,他提出了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概念。康德主张理性和道德的接收系统是低于自然法则的,也所以,试图遏止自然法则必定会导致失败。他的理想主义发挥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他宣称在认知系统的根基上还有着更重要的真相存有着。
[编辑] 自由主义的革命
不过,在以上思想家所属的时代,君主政体、阶级制度的社会以及国教体制都相当普遍。虽然稍早的英国内战中在 1649 年至 1660 年间产生了共和政体的英格兰联邦,但对于普通平民也能拥有自由权利的概念一直停留在理论阶段,直到美国和法国的革命才开始进入实践阶段(1688 年的光荣革命时常被举为先例,但这仅仅将一个君王换做另一个君王。不过这个革命也削弱了君王的权力并巩固了英国国会的力量)。共和政体的激进主张影响了 18 世纪晚期的这两次革命,也影响了接下来各地的自由革命。两者都以他们的哲学来正当化人权和权利赋予的主张,两者都排斥既有的传统和权力。
托马斯·潘恩 在美国革命中,托马斯·潘恩、托马斯·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以 生命、自由、追求幸福 为名义号召美国人反抗英国,这些都是对于洛克理念的共鸣,只有一项作出了改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则反对改变)—杰斐逊更改了洛克的“财产”一词改以“追求幸福”代替之。这场“美国实验”的革命以建立民主政府和个人自由为目标。
詹姆斯·麦迪逊是美国接下来一个世代的杰出政治理论家,他主张共和体制的自治政府依靠着一套“利益制衡利益”的机制,以此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尤其是经济上的少数。美国宪法制定了一套监督和制衡的制度:联邦政府制衡地方州政府的权利;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以及两院制立法机构互相监督制衡。这样做的目标是为了避免权力集中在其中一方的手上,以保护各自的自由。常备的军队是无法加以信任的,所以保持民兵便足以提供防卫,同时也由政府维持一支海军以保护海上贸易。
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法国大革命推翻了君主制度、贵族阶级、以及天主教国教。比起美国革命,法国大革命更加激烈、也较少做出妥协。由资产阶级和农民组成的第三等级(Third Estate)宣布成立“国民议会”并宣称他们代表了法国人民。自由主义的思想领导了第一年的革命,但在革命迈向稳定的过渡期中却不如美国那般顺利。一些早期革命运动的领导人,如以前参加美国独立战争的马贵斯·拉法叶(Marquis de LaFayette),也在革命成功后返回法国以散布英裔美国人的自由思想。在接下来的法国大革命中,由罗伯斯庇尔领导的雅各宾派逐渐集中权力,在掌权时省去了正当法律程序的步骤,开始实行恐怖政治。混乱导致了与原本建立共和宪政体初衷完全不同的结果,拿破仑·波拿巴从陆军司令一路窜升至执政官、皇帝,后来他临终前他承认:“他们希望出现另一个华盛顿”,意味着法国人民原本希望出现一个能以军事手段建立新国家、但却不会建立另一个王朝的人。不过,法国大革命在一些自由思想上比美国革命进展更大,例如赋予全体男性投票权、全国性的公民权,并且宣告了与美国权利法案相等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拿破仑发动的一系列军事战役的目标之一,便是为了将这些理想传遍欧洲
胡亚雷斯 美国和法国的事迹也被很多其他国家跟随。拿破仑的军队在 1808 年篡夺了西班牙的君主政体,使得自治论和独立运动传遍拉丁美洲,使殖民时期的很多地区从原本由君主和神职人员掌权的社团主义政体转变为自由主义思想的政体。在南美洲由西蒙·玻利瓦尔等人为首的革命运动追求制宪政体、个人权利和贸易自由。自由主义和社团主义保守派之间的斗争继续在拉丁美洲实行了整个世纪,类似墨西哥胡亚雷斯领导的反教权主义自由运动在南美洲各地对抗天主教的权威。
在转型为自由社会的过程中,一些欧洲国家有时会透过革命或分离运动的暴力手段,争取自由的革命在 19 世纪前期遍布欧洲。不过在英国和一些国家,这些过程是由政治手段而不是革命达成的—即使实行过程也不是很平静。在法国大革命中反神权政治的暴力也被很多人反对,当时法国的很多自由主义人士也是雅各宾派恐怖政治的受害者。
随着浪漫主义的到来,自由主义的概念从原本改革现有政府的主张,变为要求全盘的改变。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将民主的价值增加至自由主义的思想内。在这个概念里,人民拥有国家的主权,并有权制定所有法律并执行之,进一步的推动了启蒙时代以来的概念。不再仅仅是要求在国家内人民拥有主权,更进一步主张国家的权力是来自每个人的自然状态(自然法)、由上帝所赋予的(冥律)、或者经由契约(“获得被统治者的同意”)。这使得自由运动与专制秩序的斗争更难以妥协,并正当化了暴力的产生。
自由主义对契约自然状态的概念在这时必然受到了压力。第一波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基本概念是 个人 签署契约并拥有财产。这个概念在今天看来并不特殊,但在那个时代,绝绝
大部分的法律都将财产定义为属于 家族 或是特定人物—例如“家族的领导人”的。这种责任根基于封建的忠诚和个人效忠捆绑上,而不是根基于产品和服务的交换上。逐渐地,自由主义思想开始引入自愿协议和同意才是合法政府及法律根基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点的进一步延伸。
在 1774 年至 1848 年之间有很多革命陆续爆发,每一波革命都要求越了越大的个人权利优先地位。这些革命也越来越要求自治。而这可能导致分离——这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概念,终结了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帝国控制,以及美国的革命。欧洲的自由主义者,尤其是在 1793 年的法国宪法后,开始将多数统治(特别是无产者)的民主视为是对个人财产的一种威胁,所以主张应该限制有着一定数量财产的人才能拥有公民权。后来的自由民主主义者如亚历西斯·托克维尔则反对这种限制。在一些封建财产依然保持支配状态的地区,自由主义者通常支持统一以达成自由的目标,最好的例子便是德国和意大利。同时教育的重要性因为身为革命的一个环节,从伊拉斯谟开始便持续被自由主义者强调,并逐渐成为自由观点的重点。
自由主义党人在很多君主政体的欧洲国家鼓动建立议会政治、增加代表权、扩张选举权、以及建立制衡君主权力的力量。这些政治自由主义通常源于经济自由主义,也就是希望终结封建特权、同业工会或皇室垄断、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对外国贸易和公司的限制。不过随着时代变迁,这些改变甚至也被视为是独裁的,如在土耳其、俄国和日本。因为俄罗斯帝国被经济和军事的失败所拖垮,1905 年至 1917 年间由自由派掌控了杜马(俄国国会),并展开了对抗沙皇政府的革命。这种形式的自由主义革命的另一个例子,是厄瓜多尔在 1895 年由埃洛伊·艾法罗(Eloy Alfaro)领导的“激进自由主义”,试图推翻宗教政府、开放婚姻法、以政府实行经济和公共建设的开发。
[编辑] 自由主义内部的争论
[编辑]
经济自由主义对抗社会自由主义
工业革命大量增加了人类的物质富裕,但也对传统社会秩序产生彻底的分裂,并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如污染、个人与其群体社会的疏离、城市内的拥挤和童工的出现。物质和科学的进步提升了人类的寿命并减少必死率,使世界人口戏剧化的增长。这也导致了劳工过多的趋势,造成了工资的下降,但也不一定会降低生活的标准。米尔顿·佛利民指出这个时代造成的现象不是贫穷人口增加,而是“贫穷现象更显而易见”。经济自由主义者如约翰·洛克、亚当·斯密认为工业社会会自行调整这些问题而无需政府干預。在19 世纪,自由民主制国家的投票权都普遍延伸了,而这批新获得选举权的公民往往投票支持由政府实行干预来解决那些他们日常生活遇到的问题。识字率和知识散布的增加也导致社会上出现更多各种形式的激进主义者。社会自由主义者要求以法律来取缔童工、限制最低工资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自由放任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则反驳认为这样的法律是对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的不公平要求,更不用说这样做会妨碍经济的发展。也所以自由主义内部开始产生争议。经济自由主义者强调经济上的自由,并希望缩小政府的规模。不过社会自由主义者强调的是机会的均等,并希望扩大政府的规模以保护公民免受经济和自然状态的困难所产生的后果,他们认为那些问题的严重只能由政府来解决。在 19世纪中旬社会自由主义所以和古典自由主义分裂,成为自由主义内部第一次意义重大的分裂。
到了 19 世纪末期,自由主义内部的社会自由主义部分开始增长,他们主张为了维护自由,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实现目标所需的基本要件,包括免于遭受剥削的保护、以及受教育的权利。在 1911 年霍布豪斯(L.T. Hobhouse)出版了 自由主义 Liberalism 一书,总结了新的自由主义,包括有限制的由政府介入经济,以及所有人在交易时应享有平等地位的权利。
同时,自由主义中反中央集权的部分依然存有,并且也变的越来越激进,主张无政府主义的形式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以来,始由严复等人开启、中经胡适等人拓展的自由主义思潮,以自身的独特话语表达着寻求国家富强与追求现代性的诉求,虽始终未能成为引领中国社会走向的主导性思想,但它却以鲜明的思想个性与顽强的生命张力在现代中国思想图谱中赢得了属于自己的地盘,并以不同方式持续影响着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严复、胡适与殷海光分别是近代自由主义思潮中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自由主义者的代表性人物,他们之间思想的传承与调适标示着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一脉相承、薪火相传而又持续发展、持续调整的思想历程。这里以严复、胡适为代表,分析从第一代到第二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自由思想的演进格局。
一、个体与群体:对西学与传统不尽一致的沟通
严复与胡适的自由主义思想均主要来源于西方,但也均从传统文化的基线出发对自由主义与本土资源实行了沟通。西方文化是多元的,西方自由主义有着不同的传统,有古典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不同发展脉络。严复所引介的主要是洛克、斯密等人的古典自由主义,而胡适的自由主义的思想渊源多半是来自新自由主义者、他的老师杜威。因为严、胡两氏的生活经历、教育背景有别,他们据以解读西方现代性的视角包括进入其视野的自由主义知识背景不尽一致,因而两氏对 A 由主义的移植与解读有着明显的个性风格与阶段性特征。
西方文化重个体.中国文化重群体,这是包括严复、胡适在内的多位先哲均认可的中西比较框架。大致来讲,严复较多注重了“个体与群”这对矛盾中的群体一端,胡适则比较倾向、认同西方文化的个体本位传统。也就是说,至少从“个体与群”这个角度,相对于前辈严复、梁启超等人,胡适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更具有西方色彩。
严复对传统文化有过激烈批判的言辞,但他对重视群体、伦理本位、社稷为先的文化传统还是认同的,并据以对西方自由主义的个体本位作出某种水准的调适。他把密尔的《论自由》翻译成《群己权界论》,强调“必明乎己与群之权界,而后自繇之说乃可用耳”,“人得自繇,而必以他人之自繇为界”,凸显了个体自由不得侵犯他人自由与群体自由的意蕴。他将“自由”作了“国群自由”与“小己自由”的区分,并认为在面临外敌入侵的情况下“国群自由”急于“小己自由”。他说:“特观吾国今处之形,则小己自由,尚非所急,而所以祛异族之侵横,求有立于天地之间,斯真刻不容缓之事。故所急者,乃国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可见,传统文化的群体意识深深制约着他对自由的理解。他提倡个体自由,其着眼点是在国群自由,是在国家富强。他对个体自由的倡导是与其对国
家富强的注重密切关联在一起的,他相信自由是西方富强的本源,因而也是中国实现富强的根本途径,自由很大水准上是因其作为达到富强的手段而受到推崇。他指出:“夫所谓富强云者,质来说之,不外利民云尔。然政欲利民,必自民各能自利始;民各能自利,又必自皆得自由始;欲听其皆得自由,尤必自各能自治始;反是且乱。”他希望向西方异质文化借取个体自由这个能够增强个性活力、发挥每个民族成员的内在潜力,从而实现国家富强的刺激因素。群体优先、伦理本位、社稷为重,这种本土意识是严复引介与传播西方自由主义的重要前提。
相对于严复以群体意识折衷个体本位的颇具东方化色彩并倚重国群自由的解读,胡适强调得更多的是个性解放、人格独立,所以更忠实、更接近于西方原版个体本位的自由主义。胡适大力宣扬“为我主义”、“健全的个人主义”、“真正纯粹的为我主义”。1918 年,胡适发表《易 b 生主义》—文,他借着阐述易卜生主义,向青年一代呼唤个体本位、个性解放,他引述易卜生主张充分发展个性的话语:“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正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相关于我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胡适称这种“救出自己”的“为我主义”是“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谈到个体自由的价值,严复所突出的是自由对于国家富强的意义,而胡适则强调了自由对于个性发展与人格尊严的重要性,指出没有个体自由就没有社会国家的健全。胡适也借本土资源诠释自由主义,但显然其重心是在“个体与群”的个体一端,也就是从本土资源中选择比较偏重于个体自由的因素,如他指出:“孟轲说‘穷则独善其身’,这便是易卜生所说‘救出自己’的意思。这种‘为我主义’,其实是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这就与严复以传统文化的伦理本位、群体意识调适、修正西方个体本位的自由主义有着鲜明的区别。
严复、胡适同为近代中国倡导自由主义思潮的先驱,同时他们作为自由主义者也都有着深厚、强烈的对于国家富强与民族前途的关怀。但他们对个体自由与国群自由、个体本位与国家富强的关系有着不同的思考。胡适曾大声疾呼:“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这里胡适不以为然并加以针锋相对的“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的说法,恰恰是严复、梁启超等人以不同形式加以表述过的。严复以前表示:“自不佞言,今之所急者,非自由也,而在人人减损自由,而以利国善群为职志。”在严复的心目中,民族和国家是第一位的,提倡个体自由是因其为实现民族救亡、国家富强的有效途径,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则要牺牲个体自由去服从国家和民族,他还强调了个体自由与国家社会冲突的危险。胡适则强调了个体自由与国家自由的一致性,凸显了个体自由的独立性、本位性,但偏向于提倡个人奋斗,因而与主流自由主义的个体本位仍有一定距离。胡适反对将个人自由与国群自由对立起来,他不但不赞成为国家自由牺牲个人自由的说法,而且强调没有个人自由就没有国家民族的前途。这样一来,从严复到胡适,在“个体与群”的问题上,从着重于国家富强到重视发展个性,从强调个人自由是国家富强的工具到坚持个人自由是国家自由的前提,从要
求牺牲个体自由换取国群自由到呼唤从争取个体自由入手争取国家自由,着重点发生了从国群到个体的位移。
二、民主宪政:“不可期之以骤”与“幼稚园的政治”
严复、胡适都向往、推崇自由与民主,期望中国最终走向民主宪政之路并由此给国家带来统_、稳定与富强。他们对中国实现自由与民主的艰巨性、长期性也都有着清醒的理解,主张渐进主义,反对急进而骤变的革命,赞同渐进而温和的改革。他们都以进化论作为主张社会渐进变革的依据。严复指出:人类社会“其演进也,有迟速之异,而无超跃之时。故公例曰:万化有渐而无顿”。胡适以严复引介的进化史观言渐变:“达尔文的生物演化学说给了我们一个大教训:就是教我们明了生物进化,无论是自然的演变,或是人为的选择,都因为一点一滴的变异。”
严复对变法的必要性有着充分的理解,但他又主张要充分考虑制约变革的各种因素如国民水准、世俗人心、内外压力等。他一再强调应循乎自然实行渐进变革而避免骤变暴变,指出“变法当以徐而不可骤”,坚信“国家法制之变也,必以渐而无顿”,应该循序渐进,任天演自然,“不宜以人力强为变迁”,认为如操之过急、急躁冒进则会贻害无穷。他认为变法不是要全部抛弃现有的东西,不是要“尽去吾国之旧,以谋西人之新”。他一直坚持政治进程应兼顾革新与稳定双重目标,主张要避免因变革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他指出:“改革之倾,破坏非难也,号召新力亦非难,难在乎平亭古法旧俗,知何者当革,不革则进步难图;又知何者当因,不因则由变得乱。”
胡适也对温和渐进的改革情有独钟,明确表示自由主义应该有“和平改革”的含义。1919 年,他在所写的《新思潮的意义》一文里说:“文明不是笼统造成的,是一点一滴的造成的。进化不是一晚上笼统进化的,是一点一滴的进化的。”20 世纪 40 年代末,他在《自由主义》的讲演中将“和平的渐进的改革”与自由、民主、容忍并称为自由主义的四个意义。他说:“有很多没有忍耐心的年轻人也许听了不满意,他们要‘彻底改革’,不要那一点一滴的立法,他们要暴力革命,不要和平演进。我要很诚恳的指出,近代一百六七十年的历史,很清楚地指示我们,凡主张彻底改革的人,在政治上没有一个不走上绝对专制的路,这是很自然的,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权能够铲除一切反对党,消灭一切阻力,也只有绝对的专制政治能够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用最残酷的方法做到他们认为根本改革的目的。他们不承认他们的见解会有错误,他们也不能承认反对的人也会有值得考虑的理由,所以他们绝对不能容忍异己,也绝对不能容许自由的思想与言论。所以我很坦白地说,自由主义为了尊重自由与容忍,当然反对暴力革命,与暴力革命必然引起来的暴力专制政治。” ......
相关热词搜索: 自由主义 人权 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