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 2018 年度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绩效 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计分标准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得分 项目决策(20分)
项目 立项 (10分)
项目 前期 开展前期调研摸底,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状况,确定急需救助人员情况。
2 开展调研摸底,出具相关报告、内容完整的计2 分
调研报告、年度工作计划等 1.42 项目 目标 设立了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8 ①设有绩效目标计 2分;
②目标明确计 0—2 分;
③目标细化计 0—2 分;
④目标量化计 0—2 分。
绩效目标申报表、工作计划及有关材料。
4.08 决策 过程 (10分)
决策 依据 整体项目设立依据。
2 整体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部门计划或实际需要的,计 2 分。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规划、部门计划等。
2.00 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8 ①已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计 2 分;②办法内容完整,包括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实施程序(含救助对象申报、审核、公示、确定、资金发放等)、监督检查等内容,操作性较强,符合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和实际,重点突出,能保证绩效目标完成的,计 0—6 分。内容每少一项扣 0—0.5分,最多扣 0—3 分;操作性不强的,扣 0—1 分;不符合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和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的,扣 0—1 分;重点不突出,不能保证绩效目标完成的扣 0—1分。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8.00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计分标准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得分 项目管理(40分)
组织 实施 (18分)
组织 机构 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2 各区县(市)均成立(明确)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的计 2 分、未建立的不得分,分区县累加平均 组织机构文件、职责分工 1.00 项目 实施 按照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实施项目。
10 ①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施救助对象申报、评审、公示、确定、发放等流程的,计 0—7分;②救助方式、标准等符合政策规定的,计0—2 分;③项目实施资料齐全的,计 0—1分。
救助对象申报资料及乡镇、各区县相关部门审批资料、公示资料 7.33 信息 管理 各类救助人员信息平台管理情况 2 系统数据真实、全面,有专人管理,且及时更新的,计 0—2 分。数据不真实、不全面的扣0—1 分;无人员管理的,扣 1 分。
系统资料 2.00 督查 考核 各级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情况,并将情况予以通报。
4 ①市、县两级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救助对象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每年 2次以上的,计 0—2 分;②建立了检查台账的,并及时更新的,计 0—1 分,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督促整改到位的,计 0—1分。分区县累加平均。
检查监督通知,检查记录、整改意见等 1.83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计分标准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得分 项目管理(40分)
资金 管理 (22分)
区县(市)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区县(市)配套资金 到 位 率 = 区 县(市)实际配套资金/应配套资金×100%。
4 区县(市)配套资金到位率达:①90%(含)—100%的,计 4 分;②达 80%(含)—90%(不含)的,计 3 分;③达70%(含)—80%(不含)的,计 2 分;④达 60%(含)—70%(不含)的,计 1 分;⑤60%(不含)以下的,不计分。
实施单位申报、审批等资料 3.67 资金 到位 时效 资金是否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到位; 2 将资金下达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后,须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时间≤30 日为满分,>90 日为 0 分,31 日至 90日的计 1 分。分区县累加平均 查看账本、凭证等相关资料 1.83 资金 使用 按照有关政策、制度规定使用资金。
8 各区县(市):①按照确认的救助对象、标准申报资金,且资料齐全的,计 0—3 分;②按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审批资金的,计 0—2 分;③按审批金额、规定的拨付方式、及时拨付资金的,计 0—3 分。分区县累加平均。
核查相关账务 4.50 资金 结余率 全年支出金额占全部拨入资金的比例 2 全年专项资金年底滚存结余不超过全年支出额 5%得满分,每高1%扣 1 分,扣完为止 核查相关账务 1.08 财务 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资料齐全。
4 各区县(市)分项目:①专项资金支出单独列支的,计 0—1 分;②票据合法合规、手续完善、财务核算规范的计 0—2 分;③资料齐全的计 0—1 分。
核查相关账务、资料。
3.00 绩效 自评 ①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②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数据全面、真实、准确,绩效真实,问题和意见是否具体、可行;③按时提交自评报告。
2 ①通知要求时限前完成计 1 分;②报告格式规范,数据全面真实,绩效明确,问题意见具体,计 1 分。分区县累加平均。
项目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自评报告的质量情况 0.83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计分标准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得分 项目绩效(38分)
产出 指标 (19分)
应帮尽帮率 实际救助人数与应救助人数之比 4 90%-100%(4 分);80%-90% ( 3 分 )
; 70%-80%(1 分);70%以下(0 分)
相关资料 4.00 专业护理人员占比 专业护理人员占全部护理人员的比例 4 90%-100%(4 分);80%-90% ( 2 分 )
; 70%-80%(1 分);70%以下(0 分)
现场调查 2.25 救助 对象 准确 率 对救助对象有进行抽样,是否存在非救助对象 8 100%(8 分);90%-99%(5 分);80%-89%(2分); 70%-79%(1 分);70%以下(0 分)
核查相关账务 6.00 补助标准准确率 对低保档案、低保证、资金发放折卡进行交叉比对,发放标准是否一致 4 100%(4 分);90%-99%(3 分);80%-89%(2分); 70%-79%(1 分);70%以下(0 分)
核查相关账务 3.33 发放 及时性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放 2 按规定及时发放资金计满分,每推迟一个月扣 1 分 收付款凭据及相关验收文件 1.58 效益 指标 (19分)
政策 知晓率 (全面了解人数×100%+部分了解人数 ×50%)/调查总人数 2 90%-100%(2 分);80%-90%(1 分);80%以下(0 分)
实际调查 2.00 宣传 效果 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宣传 2 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宣传,每篇得 1 分 上级调查报告或各宣传资料及获奖情况、实际调查 2.00 社会 效益 受益对象享受更多政策补助、生活得到保障 2 受益对象享受更多政策补助、生活得到保障,有效缓解受益人群资金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成效稳定 与社会效益相关的佐证资料 2.00 有效 投诉率 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投诉上访事件 2 无投诉上访率的计满分,有一件投诉让访率的扣 0.5%,扣完为止 实际调查 2.00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具体指标 分值 计分标准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得分 项目绩效(38分)
效益 指标 (19分)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低保、特困、孤儿等救助满意度进行调查 5 调 查 综 合 满 意 度 达95%以上(5 分),95%-90%(4 分 )
89%-80% ( 2 分 )
,70%-79%(计 1 分),70%以下的不计分。
最后按项目单位总积分平均。
发放调查表。
5.00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满意度进行谳查 5 调 查 综 合 满 意 度 达95%以上(5 分),95%-90%(4 分 )
89%-80% ( 2 分 )
,70%-79%(计 1 分),70%以下的不计分。
最后按项目单位总积分平均。
发放调查表。
5.00 合
计
100
77.75
2018 年度各区县(市)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系统情况 申请情况 实际发放情况 年发放额(万元)
年发放 人数 (人次)
人均发放标准(元)
系统 户数(户)
系统 人数(人)
申请 户数(户)
申请 人数(人)
发放 户数(户)
发放 人数(人)
1 城市低保 46364 61630 46641 57562 44029 57891 24510.09 697804 351.25 2 农村低保 30613 64808 31403 66118 30980 65279 15226.69 765123 199.01 3 临时救助 62646 62646 62697 62747 62646 62646 11125.70 62646 1775.96 4 流浪乞讨
11418 435.56 11418 381.47 5 城市特困 1226 1234 1389 1399 1099 1107 838.32 13198 635.19 6 农村特困 36232 36236 36929 36937 37891 37895 15807.31 375047 421.48 7 孤儿 1282 1289 1344 1351 1328 1335 1263.54 14748 856.75 8
9
10
合
计 178363 227843 180403 226114 177973 237571 69207.20
2018 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到位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合
计 中
央 省
级 市
级 区县(市)
1 安化县 17204.34 12894 2436.00
1874.34 2 桃江县 10850 9289 1312.00
249.00 3 南
县 9531 7692 1139.00
700.00 4 沅江市 10138 8467 1205.00
466.00 5 资阳区 7473.93 5336.6 753.23 687.00 697.10 6 赫山区 13620.13 10256.5 1449.63 1354.00 560.00 7 大通湖区 1780.06 1401 192.06 187.00
8 高新区 1504.65 933.3 129.35 128.00 314.00 9 市本级 市民政局 160 60
100.00
10 市救助站 589 573 16.00
11 市福利中心 146.33 69.6 66.73 10.00
12 市五医院 40
40.00
合计 73037.44 56972 8699.00 2506.00 4860.44
2018 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序号 单位 2018 年 到位资金 2018 年资金使用情况 合计 城市 低保 农村 低保 城市 特困 农村特困 临时 救助 流浪 乞讨 孤儿 生活 1 安化县 17204.34 16060.84 3186.24 5845.10 101.87 3492.67 3086.26 60.00 288.70 2 桃江县 10850.00 11553.72 3718.77 2452.83 75.90 3026.90 1946.27 184.00 149.05
3 南
县 9531.00 8490.05 2790.2 1682.60 267.50 2624.60 955.70 95.42 74.03 4 沅江市 10138.00 10990.39 4590.07 1779.26 105.03 2229.71 2096.00
190.32 5 资阳区 7473.93 7229.88 3396.1 1000.00 125.14 1425.54 1045.50
237.60 6 赫山区 13620.10 12409.53 5655.14 1921.68 100.70 2675.13 1696.00 66.32 294.56 7 大通湖区 1780.06 1508.47 628.84 402.99 52.09 131.75 240.42 29.82 22.56 8 高新区 1504.68 964.33 544.74 142.22 10.09 201.01 59.55
6.72 9 市本级 市民政局 160.00 64.71
64.71
10 市救助站 589.00 146.35
146.35
11 市福利 中心 146.33 140.37
140.37 12 市五医院 40.00 40.00
40.00
合计 73037.44 69598.64 24510.1 15226.68 838.32 15807.31 11190.41 621.91 14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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