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28 16:40:08 浏览量:

 开展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决定从即日起至春节,开展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寒冬到来之际,对困难群众越冬情况早了解,早准备,早救助,确保所有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对象范围

  对困难群众全覆盖,重点关注沿山地段以及今年旱灾、洪灾和还可能遇到雨雪冰冻灾害地方的困难群众,特别是移民搬迁家庭、城乡特困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失独家庭、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军烈属等困难对象。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 年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0 日)

 各镇、街道要迅速行动,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指导督促村、社区,以所辖区域的困难对象为重点,到户到人对温暖过冬情况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基本生活、棉衣棉被、取暖设施等是否有保障,切实摸清困难群众在基本生活、御寒物资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根据困难群众的类别、真实愿望及需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认真填写《困难群众过冬生活保障情况排查统计表》,于 12 月 10 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二)实施救助阶段(20xx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将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充分发挥各镇、街道主动救助的优势,确保困难群众冬季生活有保障,温暖安全过冬,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确保无事故发生。

 (三)巩固救助阶段(2019 年 1 月 20 日至春节)

  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救助工作不留死角。在春节期间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和解民忧、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各类特殊困难群体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领导责任。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作为当前紧迫的重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抓,及时研究解决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和帮扶工作力量的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好一户一策、精准到户措施,积极为帮扶对象解难题办实事。确保每一户贫困户温暖安全过冬。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不能搞平均分配,不能重复发放,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提前谋划,提前安排,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保障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通过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道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

 要求,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用煤用电用气、食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保证安全。

  (四)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区民政局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摸底工作是否扎实、冬春生活安排是否到位、各项救助资金发放是否规范及时等问题。对排查摸底结果不真实、工作推进不得力以及截留、挪用、套取民生保障资金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确保困难群众各项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1.困难群众过冬生活保障情况排查统计表

  2.xx 区生活困难群众过冬生活保障摸底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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