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解密张君案件经过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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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解密张君案件经过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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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君,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首犯,烦的案件大大小小加起来有十余起。接下来就和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张君案件经过始末,欢迎阅读!

  张君的生平简介

 张君,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首犯,曾纵横数省 8 年,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 50 人的张君团伙在 2000 年 9 月被警方擒获,2001 年 4 月21 日,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年 5 月 20 日执行死刑。

 1966 年 8 月 5 日,张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福乡花林村一个贫穷农户家中,家里有 7 个兄弟姐妹,张君是最小的一个儿子,姐姐哥哥与张君同母异父,所以他们姓薛张君姓张,张君是张家的独苗。

 早期经历

 1966 年 8 月 5 日,张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福乡花林村一个贫穷农户家中,家里有 7 个兄弟姐妹,张君是最小的一个儿子,姐姐哥哥与张君同母异父,所以他们姓薛张君姓张,张君是张家的独苗。

 张君 12 岁时,母亲被查出患有子宫癌,病中她常念叨,想吃一碗肉丸汤,这成了张君当时最大的愿望。张君攒了一个学期凑足 5 角钱,跑了 30

 多里路为她买回一点点肉,然后学姐姐们的样子亲手做了一碗肉丸汤,终于给母亲了却了心愿。

 由于家穷,到高中一年级张君就辍学了,没事干张君就开始打架,渐渐地在当地竟有了点"名气"。当时,张君最爱看电影《少林寺》、最爱练武。

 1983 年张君因打架斗殴被送少管所,那时张君 17 岁。之后历时 6 年张君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 50 人,抢劫现金、首饰价值 600 多万元;定期拉着团伙成员苦练各种犯罪技能,公然叫嚣与警方斗狠,制造了渝湘鄂系列持枪杀人抢劫,且屡屡逃脱警方追捕。

 常德劫案

 9 月 1 日傍晚,洞庭湖畔的常德市,一个极普通的周末,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匆匆下班赶回家与亲人团聚。谁也没有想到,一场震惊全国的特大持枪抢劫杀人血案悄然降临这个美丽的滨城。

 18 时零 6 分,常德市农业银行江北支行的运钞车在收完 16 个站点的营业款后,来到每天的最后一站北站分理处的门口。这时,3 名戴着帽子的蒙面歹徒突然从人丛中窜出,开枪打死了押车的 3 名经济民警和营业间准备交接头寸的两名出纳员,抢走两支微型冲锋枪和 20 多发子弹。与此同时,另一名戴帽蒙面歹徒在街旁用枪打死了一名出租车司机。

 面对突如其来的血案,分理处的两名女职员勇敢地按响了柜台下的警铃,大门内外顿时铃声大作,慌乱之中一歹徒将钥匙扭断在运钞车后箱门,抢劫未遂的匪徒仓惶跳上劫持的出租车夺路而逃。逃窜途中,这伙丧心病狂的歹徒又开枪打死了 1 名过路行人,打伤 3 人,并将一 3 岁小女孩严重撞伤。

 血案发生仅两分钟,常德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电话,3 分钟赶到了案发地,维护现场秩序,实施围捕追击。

 经警方现场勘察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预谋、精心策划的持枪抢劫杀人案,劫匪逃窜时大胆地选择了人流稀少的狭窄小巷,全程仅有一处红绿灯电子监控,且开枪滥杀无辜,手段十分残忍,整个抢劫过程没超过两分钟。

 19 时左右,常德警方在市武陵城区甘露寺一居民家门口发现了被抢劫的出租车。经检查,这辆车车窗玻璃被打坏,车上残留着血迹,现场表明歹徒在常德城西作案,驾车在市区兜了一个大圈后,已弃车分散消失在城东的茫茫人海之中。[1]

 被捕抓获

 守候"下雨的地方"

 6月19日重庆发生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之后,重庆警方立誓要抓捕凶犯。为案情原因,警方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多月缄口不言,一直专注破案。之后,湘鄂案件相继发生,对重庆案情侦破提供新的线索,重庆警方在若干关于案情的传言迷惑中,坚定自己的判断,把破案目标紧紧盯在一个与张君有关系的女人身上。

 9 月 13 日,这名小名为娟子、真名叫杨明燕的 28 岁女人,突然离开居所,有明显的逃跑迹象。为此,一直守候在外的警方人员拘捕了她。据杨交待,她曾于 5 日见过张君,张君因缺钱花,以 6 万元价格卖掉了一辆蓝色桑塔纳车。由此,漏网在逃的首犯张君开始浮出水面。

 9 月 19 日晚 8 时,重庆警方获得消息,一名湖南男子与一名全姓女子联系,说晚 9 时"在上次下雨的地方"交一包东西。警方根据情况推断"下雨

 的地方"一是渝中区观音岩,一是渝中区南纪门,于是在两处布下天罗地网。当日晚 9 时 50 分许,一穿深蓝色圆领衫的男子到观音岩处,回头望一眼后,径直朝等候在一暗处的女人走去。突然,他停

 下脚步,两人仅简单交谈几句,那名男子便取过了那个沉甸甸的旅行包,转身欲走。说时迟,那时快,3 名埋伏在附近的侦察员如猛虎下山般扑向此男子。那人反应极快,右手急向腋下伸去,侦察员眼明手快,一把将其右手反扭,夺下其已握在手中的一支"五四"手枪(事后查明该枪子弹已上膛)。随后,刑警扒下其左脚鞋袜:其脚板心有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痣!此人正是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案首犯张君!打开蓝色旅行包,里面是 178 发子弹和一枚军用手榴弹。

 "抓的就是你!"

 这时,蓝衣人似乎意识到末日已经来临,他拼命地扭曲身体、弯腰收脚想站立起来,口中"啊———啊———"地大叫着,异常恐怖。此时,另一群人又冲了进来。

 这几人一到现场就脱去蓝衣男子的鞋,"莫不是遇上歹人抢劫?"不知内情的大排档老板阎某等人连忙高喊:"快打 110,抢劫啦!"这时,有人回答:"我们就是警察,正在执行任务!"

 袜子脱下来了。一个年轻人按住蓝衣人看他的脚底板,喝问:"你叫什么名字?""张君。"

 "抓的就是你!"语音未落,又一大批荷枪实弹的着装民警涌入了小巷,阎某终于明白过来,她遇上了这辈子想都没想过的事———目击警察捉坏蛋。

 而这个坏蛋竟是"抢友谊、抢上海一百、抢朝天门银行"的坏蛋头目张君。

 市民目击张君被擒

 事件发生地位于观音岸市外科医院附近一条小巷的巷口,巷道外是车水马龙的大马路,巷内则是密密麻麻的老式民居。地形十分复杂。阎某站在巷口兴奋地讲述着自己的"奇遇",脸上因兴奋而泛起了红光。

 "那天晚上我们几家人和往常一样在摊位前打小麻将,大约 9 时 50 分的时候,汪某(附近副食摊主)儿子的气球飘到路口去了,小娃儿连忙去追,哪晓得突然从巷口一下冲进来一个穿蓝色圆领 T 恤的中年男人,两个人险些撞上,汪某连忙去扶儿子,结果自己和那个人撞在了一起,那人被撞到墙角去了。"

 据阎介绍,当时一群人正要喝斥那冒失的男子,但接下来的情形却把大家吓得魂不附体:说时迟,那时快,没等蓝衣人回过身来,只见 3 名青年男子旋风般冲进巷口,伸手便按住蓝衣人的肩膀,将他掀翻在地,其中一人猛地一扭他的右手,一个家伙儿掉了下来,阎、汪等人一看,"天哪,竟是一把亮铮铮的手枪!"几个人吓得连跑带跳地离开麻将桌,远远地注视着那群作殊死搏斗、扭成一团的人。

 19 日 21 时 35 分,枣子岚垭正街 8 号居民楼住户郝友明看看天色已晚,便带着 4 岁的儿子宇宇来到巷口等快下夜班的老婆回家。闲着无事,郝便站在一旁津津有味地观看面摊老板刘老么和几个兄弟伙打麻将。"我正好看到刘老么放了个杠上炮,那崽儿就从李婆婆的烟摊上冲过来了,还猛地撞在我腰上!"据他回忆,当时他正背对着巷

 口朝东站着,9 时 40 分左右,郝友明突然听到身后李婆婆的烟摊上"嘿

 —————!"的一声吼,一个肩挎黑色旅行包的身强力壮的汉子突然拔腿往枣子岚垭重庆外科医院后门方向跑去,该男子与他相撞后仰面而倒,猛然受惊的郝友明下意识地把孩子往怀里一抱,就见到从巷里和巷外同时冲出七八条大汉扑到跌倒男子身上将他死死按住。

 居民蔡某回忆,当时他见到几个人或按手、或按脚、或骑背、或抓头,死死将跌倒男子控制住。同时,他听见重庆市外科医院门外的公路上警笛声声,巷子内人声鼎沸,走近一看,只见被按住的男子发出牛一般的吼声,并不停地拼命挣扎,几乎将身上的几名大汉掀倒在地,"那人脸红筋胀、双目血红,大口地喘着粗气,模样吓死人了!"蔡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是心有余悸。9 点 45 分,数辆警车已经停靠在街边,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赶到现场,经辨认,此人正是作案累累、罪恶滔天的嫌疑人张君。

 整个抓捕过程持续了短短几分钟,9 点 50 分,张君被带上一辆 110 警车,警方所有人员、车辆于 5 分钟内全部撤离完毕。

 至此,作恶于重庆、湖北、湖南,公安部 A 级一号通缉犯张君在他犯案最多的重庆落入了法网。真应了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后张君哀叹:"刑警连自杀的机会都没给我......"

 "儿子,千万不要走爸爸这条路"

 34 岁的张君在湖南安乡县老家有两个年幼儿子,老大叫张萧,老二叫张雄———张君希望他的儿子成为"一代枭雄"。

 19 日晚,张君落网之后,面对警方的摄像镜头,这个不可一世、杀人不眨眼、凶残的匪首,眼神里竟然有了些许温柔,他对着镜头低语:

 "儿子,我是爸爸。你们可能看得到这条录像,也有可能看不到。如果

 你们看得到的话,你们要记住:千万不要走爸爸这条路,也千万不要作恶,要自食其力,即使别人掉在地上的钱都不要捡......不要学爸爸......爸爸是爱着你们的......"

 也许直到此时,张君才意识到儿子要是真的成为他心目中所谓的"一代枭雄",其下场会与他同样可耻可悲。

 出租车司机用无线电台转告喜讯

 19 日晚 9 时 50 分,张君在重庆被警方擒获的消息传来,湖南警方欢欣鼓舞,各地群众奔走相告。长沙市的出租车司机纷纷用无线电台相互转告这一喜讯。一名出租车司机对记者说,张君枪杀了不少出租车司机,劫车杀人,血债累累,这个罪大恶极的亡命之徒应该千刀万剐。

 据警方介绍,前晚和昨日清晨从张君身上、全姓女人交给张君的包里以及全姓女人家里和上清寺聚兴村大厦另一居室里共缴获"五四"式手枪 2支,即动式猎枪 7 支,军用手榴弹 200 枚,自制炸弹 200 颗,各类子弹 1949发。同时警方还从张君的包里搜缴到 4 本关于学习射击和作战的书籍。至昨日凌晨 3 时,警方已抓获涉案嫌疑人员十余名和收缴十数张信用卡、证券交易卡及现金和大量金银首饰。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案数月来因歹徒连续犯案,成为国内媒体一直追踪的热点新闻,首犯张君逃窜,又使不少国人心存余悸。重庆市 6 年前曾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如今已被证实是张君所为。重庆警方 6 年一直追捕凶犯始终未果,因此郁闷在心。张君昨晚的落网,成为重庆市民和重庆媒体这几天最热的话题。重庆警方也吐气扬眉,笑逐颜开。

 重庆警方今日说,他们将在近几日陆续披露关于张君及其犯罪团伙的犯

 罪情况以及渝湘鄂系列案件的联系和破案内幕。

 连夜扩大战果

 警灯彻夜闪烁,民警连续作战,继成功抓获匪首张君后,警方继续扩大战果,并通过搜查又缴获 1 支五四式手枪和一批霰弹来福枪,同时搜缴手枪子弹、霰弹各数百发。

 前晚 11 时许,获悉匪首张君落网,当地记者迅速赶赴重庆市看守所。沿途只见不少交警正维持交通秩序,气氛显得并不十分紧张,一群群市民围在路边议论、猜测。

 重庆市看守所大楼灯火通明,专案组正紧张部署各项工作,在大楼一侧,匪首张君正接受审讯。记者未能获准进入审讯室,但得知张君被捕后显得十分"坦然"、强作镇静。

 前晚 12 时左右,一辆警车驶入,专案民警将数名涉案人员"请"了进来,昨凌晨 1 时左右,又一名光着上身(或许是在睡觉时被捕)的关系人"入瓮"。

 专案民警大多熬红了眼睛,但神色间却有一股抑制不住的兴奋和喜悦。不管是指挥员还是战斗员,他们互相交换着会心的微笑,间或长出一口气——这口气,警方已憋了整整 6 年!

 执行死刑

 本报重庆专电昨天是"魔头"张君偿还血债之日,就在他将被押赴刑场之前,这个曾经作恶多端、不可一世的"魔头"发出临终前的哀嚎,其情其状可悲可笑。

 早上 8 时之前,张君一干 11 名罪犯被从市看守所押至市一中级法院等候终审宣判。

 因为要"上路"了,一审主诉检察官谷安东和张君进行了交谈。谷告诉张君,19 日下午,他的家人分别打来电话要转告张君几件事。其中一件是张君化名龙海力与杨明燕结婚生下的女儿龙××已经被接到湖南老家,由张的前妻肖月娥收养。问张是否需要改名?张君表示,要把龙姓改成张姓。

 随后,张君和检察官戴小冬见面———自一审判决后,张君提出要见戴。

 呆坐在地上的张君见到戴小冬,麻木的脸上挤出些笑容:"我一直很感激检察官。我过去很少说人话,今天我说点掏心窝子的人话,请你替我转告。"

 张君说:"把我的(起诉书)副本和判决书寄给我儿子,让他们不要怨恨政府,我是想让他们知道我的罪孽,政府杀我理所当然。"

 他又给自己一出生就带上耻辱的女儿留话:希望你长大后,找个好男朋友,找个守法的男朋友......

 约一个小时,张君才说完。戴小冬让张君放心,他刚才说的话一定转达到。张君突然道:"检察官,我给你叩个头!"说着,身子就要往前倾,戴小冬连忙制止。

 之后,笔者开始了对张君的采访。

 笔者:走到这一步,你对那些被你无辜伤害的人还想说些什么?

 张君:我只想抢钱。但那些人在我抢钱时妨碍了我。凡是看清楚我的人我都要打死他。正因为我杀了无辜的人,所以我要再次对他们说声对不起。

 笔者:现在开庭,你心里肯定明白是怎么回事。此时此刻,你最想说的是什么话?

 张君:我要感谢抓我的警察。他们抓得很漂亮,以致我自杀都没成功。

 否则,我当时自杀了,就没有今天也没有机会表达我的爱与恨。

 上午 10 时半以后,30 余辆警车风驰电掣驶向刑场。

 行刑前,留下 5 分钟给八名死刑犯,允许他们留下临终遗言。法官、检察官、法警一群人围住了张君,问他还有什么话要说。张君似乎突然意识到自己的生命只有 300 秒了,他请求:转告我的儿女,长大后千万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千万要转告给他们......

 "还有没有话说?"执法者给张君最后的机会。

 张君想了想,说出最后的"人话":"我输得心服口服,我死得心服口服!"

 刑场上,另外七名死刑犯也各自留了遗言。

 "时间到!"行刑法警宣布。

 八名死刑犯验明正身,各就各位押在死亡边缘。随着一阵枪声,这八人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张君的主要事件

 1991 年 6 月 25 日,张君持枪抢劫湖南省津市市一个体香烟批发店,开枪致 1 人轻伤;

 1993 年 4 月 19 日,张君等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一百货生意商人家里,开枪致 1 人轻伤; 同年 4 月 20 日,张君持械致 1 人死亡;

 1994 年 2 月 8 日,张君在广西宁明县持械致 1 人死亡,劫得人民币 6000余元;同年 8 月,张君在云南省开远市持枪劫走人民币 1 万元;同年 10 月,张君在云南省开远市开枪致 2 人死亡; 同年 11 月 23 日,张君在重庆市持枪抢劫,致 1 人死亡,抢走 6000 余元;

 1995 年 1 月 25 日,张君、严敏在重庆市渝中区持枪抢劫,开枪致 1 人

 重伤并最终导致其死亡,抢走人民币 5 万元; 同年 12 月 22 日,张君、秦直碧持枪抢劫重庆友谊商店沙坪坝分店黄金柜台,开枪致 1 人死亡、2 人轻伤,劫得黄金、铂金首饰价值人民币 45.5 万元;

 1996 年 12 月 25 日,张君、严若明持枪抢劫上海第一百货重庆店黄金屋,开枪致 2 人重伤、1 人轻伤,抢得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 63 万余元;

 1997 年 11 月 27 日,张君、李泽军、严若明持枪抢劫湖南省长沙市友谊商城黄金柜台,致 2 人死亡、1 人轻伤、1 人轻微伤,抢得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 137.2 万元;

 1998 年 10 月,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在湖南汉寿县聂家桥乡白马湖村野鸡窝山,持械杀死 1 人;同年 12 月 19 日,张君、赵正洪开枪杀死 1 人,抢得出租车 1 辆;同年 12 月 20 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王雨持枪冲闯湖北省公安县治安检查站和收费站,致 2 人死亡;

 1999 年 1 月 4 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持枪抢劫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广场黄金饰品柜,造成 1 人死亡、3 人重伤、3 人轻伤;共劫得人民币 3 万余元、黄金饰品价值人民币 263.4 万元、出租车 1 辆;

 2000 年 6 月 19 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持枪抢劫重庆市商业银行朝东路储蓄所押款人员,抢得人民币 14 万余元、出租车 1 辆,致 2 人死亡、2 人轻伤;

 2000 年 7 月 21 日,张君、全鸿燕在湖南汉寿县枪杀致 1 人死亡;

 2000 年 8 月 15 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许军共谋后,持枪抢劫湖南安乡县农业银行行长,致 2 人死亡,劫得人民币 1.6 万元,财物价值人民币 1.9 万元,3 张存单计人民币 40.6 万元;

 2000 年 8 月下旬,张君、赵正洪、李金生在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枪杀1 人致其死亡;

 2000 年 8 月 31 日,张君、李泽军、赵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郊区,持械持枪杀死 1 人;

 2000 年 9 月 1 日,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在湖南省常德市持枪抢劫常德农业银行北站分理处运钞车,致 7 人死亡、4 人轻伤、1 人轻微伤,劫得经警微型冲锋枪 2 支及其子弹 20 发。

 张君的安案情判决

 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今天上午分别在重庆市、湖南省常德市进行一审宣判。在 18 名被告人中,张君、李泽军等 14 名被告人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暴力集团犯罪案件。自 4 月 14 日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张君等 18 名罪犯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庭经审理查明:自 1991 年 6 月至 2000 年 9 月间,张君单独或组织、指挥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严若明、许军、李金生、秦直碧、全泓燕、严敏等人,在重庆、湖南、湖北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

 22 次,致 28 人死亡,5 人重伤,15 人轻伤,2 人轻微伤,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 536.9 万元,抢劫出租轿车 5 辆,抢劫执行任务经警微型冲锋枪2 支及子弹 20 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重大、特大

 刑事案件,其中多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重庆、武汉、常德等市繁华地区公然持枪抢劫银行、金店,开枪杀人。为实施暴力犯罪,张君单独或指使他人从莫金英、纳波、朱加武、王俊等处非法购买了手枪 15 支、子弹 2500余发,霰弹猎枪 23 支、猎枪子弹 2000 余发及手榴弹 1 枚、手雷 2 枚。莫金英等非法所售的枪枝弹药被张君犯罪集团用于抢劫、故意杀人,造成多人伤亡和巨额公私财物损失等严重后果。

 法庭审理认为:张君及其同伙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手段极其凶残、狡诈,气焰极为嚣张,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秦直碧(女)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全泓燕(女)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运输弹药罪、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

 被告人严敏(女)犯抢劫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莫金英(女)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纳波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朱加武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俊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世星(女)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杨明燕(女)犯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包庇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杨明军犯盗窃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泽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陈世清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赵正洪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严若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许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王雨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 年 4 月 21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 年 5 月 20 日,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中的 14 名罪犯,分别在重庆市、常德市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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