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
(试行)
一、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职责就是克服和限制损毁人事档案的各种不利因素,尽量延长人事档案的寿命,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及时、准确地提供人事档案利用。
二、人事档案的内容
1、履历材料——凡本人历年来填写的各种纯属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
2、自传材料——凡本人所写的有关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自传性材料。
3、鉴定材料——凡工作调动,职务提升参加学习、劳动结束后由本人或组织所写的优缺点鉴定。
4、考核材料——凡组织上对本人的思想品德、业务才能的考察了解,以及对起成就贡献所作的评价材料
5、政审材料——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
6、党团材料——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材料。
7、奖励材料——凡县团级以上单位正式批准授予各种物质、荣誉奖励的决定和先进事迹材料。
8、处分材料——凡党组织给党员的各种党纪处分,法院判处的各类刑事处分,行政上给予的行政处分,和虽不作处分但错误比较严重,本人也有交代的材料。
9、审批材料——有关任免、调动、工资、出国审查材料。
10、可供组织参考的其他材料——有价值可供组织参考的其它材料。
三、人事档案的来源和收集
收集工作是人事档安材料的主要来源。每年的 3 月 1 日~3 月 15 日和 9 月 1 日~9 月 15 日由人力资源部派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到各有关部室、党团组织处集中将应归档的人事材料收集起来,对其整理、装订。并对材料的来源、名称、时间进行登记以避免材料散失或重收。
四、人事档案的传递
1、人事档案的传递本着“档随人走”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衔接。
2、人事档案在市内传递,必须密封并加盖机密章,直接转到接受单位,避免中途转移。严禁“公开邮寄、自带”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绝顷安全。
3、人事档案在跨省传递,在密封加盖机密章后严格做到:通过机要交通传递,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人事档案的利用。
1、 严格利用人事档案的手续,是处理好利用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人事档案利用的关键。
2、在档案室查阅人事档案的手续:
(1)书写查档报告:查阅――谁的档案、查阅理由、查阅有关什么内容、查阅后是否摘抄复印、查阅人姓名职务。
(2)查阅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批准。
3、外借档案手续:
(1)书写借档报告:说明外借理由。
(2)借档人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人力资源审核批准,并应认真登记,借档人需签字。
(4)人事档案用毕归还时,应及时在外借登记簿上注销。
六、本管理办法内容如有与公司原有相关规定内容相悖的,按本办法执行。未尽事宜从国家法律、法规。
七、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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