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品德、卫生量化考评细则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销处分。
细
则 一、考评项目 纪律、卫生两个方面 二、考评内容:
(一)纪律方面 1、轻微违纪,扣除个人积分 3 分:
⑴佩带首饰的;染指甲、留长指甲的;
⑵晚饭、午饭铃响后 30 分钟内无正当理由没回教室的(午休除外); ⑶上课迟到的;上课时间上厕所一个月超过两次的; ⑷违反宿舍纪律,有迟到、早起现象;未及时熄灯,午
休、晚睡时说话、打闹等破坏纪律现象发生的;
⑸不按照路队规定顺序站队的(请假需交假条);集会说话、打闹的; ⑹不按规定穿校服、佩戴学生证的。
2、一般违纪,扣除积分 5 分:
⑴打架斗殴、谈情说爱情节轻微的;上网吧或游戏厅未出现严重后果的; ⑵把生日蛋糕带到学校的; ⑶无故不上操的、班级课间不按规定外出活动的; ⑷假期中学校通知返校未返校的;或假前未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视作自动退学,不予分班、安排宿舍); ⑸非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又非特殊情况到政教处的; ⑹在午饭、晚饭后的纪律差,教室内大声喧哗、打闹的(整体喧哗扣 10 分);小学学生下课时走东楼梯的;小学走读生放学不站队到广场集合的; ⑺到西操场上体育课,西大门的门没有及时关闭的; ⑻集会外出,不走就近楼梯的。
3、严重违纪,扣除积分 10 分:
⑴打麻将、打扑克、喝酒的;在校内佩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迅工具的; ⑵在教室以外的校园场所吃饭或零食的;随地大小便的;
⑶骂人、以大欺小、推搡脚踢他人、谈情说爱以及其他
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 ⑷违反路队纪律的,如:无故不站队或插队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乘坐三无车辆、病车、三轮车和超载车辆的;在公路上轮滑和驾驶机动车辆的; ⑸晚睡和午睡期间私自外出的; ⑹晚自习后男生走西大道的;在校园内、宿舍内追逐打闹的(到校第一学期违反该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扣分); ⑺家长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校园的;未经校领导允许,不按规定时间拿放行李的; ⑻违反楼道纪律(奔跑打闹、踩黄线、跺脚、趴扶楼梯玩耍等);在楼道、楼梯说话的; ⑼上课不学习(包括课前 5 分钟自习);考场内交头接耳、不在座位做好的。
4、特大违纪,扣除 15 分:
⑴顶撞、辱骂老师的;打架斗殴;结交校外不良人员的;结伙寻衅滋事的;大学生欺负小学生的; ⑵旷课的; ⑶把竹签、刀具等危险品带到校内;乱丢垃圾、把垃圾倒在水池、洗刷间或垃圾桶里,往宿舍外或教室外丢垃圾、泼脏水的,或其他破坏他人卫生区的; ⑷吃糖果、瓜子的; ⑸在校园内怪叫、吹口哨、打响指,放鞭炮的。
5、重大违纪,扣除 20 分:
⑴打骂老师的;在网上辱骂学校、教师或发布有损学校、教师形象的言论、图片的; ⑵帮助别人打架或者找别人或家长到校打架的;
⑶偷盗的;
⑷乱写乱画的,破坏墙面的;故意破坏学校财物的; ⑸分饭时围观吵闹、不在座位坐好的;小学部分饭前不在座位做好自习的; ⑹留怪发、烫发、染发或身上有刺青的,男生留长发的(以平头为标准); ⑺违反《学生宿舍热水管理协议书》相关规定的。
(二)卫生方面 1、卫生工作有如下一般失误的扣除 5 分:
⑴宿舍内被铺整理不符合要求、物品摆放不整齐、门窗玻璃不整洁、地面不整洁、窗帘没按要求整理好的;乱挂衣物的;中学部学生缺少洗刷用具(脸盆、牙缸、牙刷、毛巾)的; ⑵卫生检查人员不负责导致卫生区内有石子、垃圾或杂草的;卫生区内空中有灰网的;积雪没及时清理的;宿舍内有垃圾的;宿舍以外场所梳头的; ⑶长时间离开宿舍或教室不关门窗的; ⑷班级内桌凳摆放不整齐的;窗台上堆放杂物的;痰盂没及时倒的;墙上乱贴乱挂的;教室里放置垃圾桶和尼龙袋之类,学生的物品放置在地上和窗台上的;
⑸饭具洗刷不干净或摆放不整齐的; ⑹不按照要求开关窗、将窗帘没打成蝴蝶结;
⑺在厕所乱丢垃圾;如厕时故意破坏厕所卫生;男生不在便池站台小便的; 2、卫生工作有如下严重失误的扣除 10 分:
⑴卫生区没清扫的;
⑵假期教室和宿舍门窗没关的;期中期末检测结束后,教学楼和环境卫生没清理的; ⑶未经学校允许,上课时间整理卫生的。
3、重大卫生违纪现象扣除 20 分。
⑴把零食带回宿舍的; ⑵致使学校财务损坏的; ⑶事先告知有领导督导工作而卫生整理不彻底的; ⑷吐痰的;
⑸乱丢垃圾的(且负责所破坏班级卫生区);
⑹违反《学校饮水机管理规定》的; 三、学生违纪处分程序 ( 一)级组处分 1.学生填写《学生严重违纪档案材料》; 2.级长组织相关学生的班主任、帮教责任人、家长法律监护人商讨处分事宜; 3.级长将相关材料的原件交由德育处保留存档,班主任和级长处各保留一份复印件。
(二)学校处分 1.学生填写《学生严重违纪档案材料》; 2.相关学生的级长、班主任、帮教责任人、家长法律监护人到学校德育处商讨处分事宜,级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 3.德育处保留相关材料的原件存档,班主任和级长处各保留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级组或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学生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不因学生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分。
2.对违纪学生给予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通过处分达到教育本人和其他学生的目的。
(四)
撤销处分条件 1.被处分后自宣布处分日起至少 2 个才能申请撤销; 2 申请撤销处分学生必须在各方面进步明显; 3 必须要能够通过班主任、级长、学校的相关审查。
四、补充说明:
1、违纪学生被评为素质之星,一学期内有一次加 20 分,可以抵消当学期所扣分数,相关处罚也随之减轻,但是,重大违纪需要三次才可抵消。
2、学生会干部违纪另加扣 10 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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