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建设部门承诺:
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审核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市县财政部门承诺:
1.该项目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如存在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照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单位承诺的专项资金用途,依据项目单位申请拨付相关资金。
审核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市级或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签章)
序号 申报类型 项目名称 申报主体 联系人及电话
注:“申报类型”填写代码 :
[1]夏热冬暖地区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项目;[2]学校、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3]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县(区);[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区、镇); [5]区域可再生能源站建设示范项目;[6]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示范项目; [7]绿色照明项目;[8]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支撑项目。
说明:本表不够可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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