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送普法短信项目( 联通 )
项目 编号:
ZSJC [2018 8 ] 0208 8 号
单一来源 政府采购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招标人:
仁寿县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三 月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 3 第二章
采购须知 ...................................................... 5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9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0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21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3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仁寿县司法局 (采购人)的委托,对推送普法短信项目(联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 已由采购人在指定媒体进行了公示,兹邀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推送普法短信项目(联通)
2.项目编号:
ZSJC [2018] 028 08 号 3.项目预算:19 万元 4.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包。2018 年起每星期向联通仁寿所有手机用户推送普法短信一条,共计 53 条,服务期为 1 年。
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允许通信等特殊行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可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央企集团公司市(直属县)级分公司在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或省级公司授权后,可将集团或省公司相关材料作为本级企业的有效资料,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三、单一来源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前往眉山市东坡区景贤街 9 附 72 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 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到场携带: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并在介绍信上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鲜章,自带 U 盘。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 13: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景贤街 9 附72 号二楼);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仁寿县司法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36205063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景贤街 9 附 72 号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550501707
2018 年 3 月
第二章
采购须知
采购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预算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为 19 万元,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项目预算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会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后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若超过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 采购方式及采购文件发售 单一来源,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 服务期 一年 4 需要递交的资料及密封 (1)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分别装订成册; (2)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密封袋应按第四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 13:30 (北京时间)
5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中标签订合同支付 40%,6 月底付 30%,12 月底付 30%。
6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 3000.00
元(大写:
叁仟元整);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
收款单位: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贵阳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2101 0120 5400 02459 交款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备注栏注明:ZSJC [2018]0208 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联系电话:028-38268836 7 代理服务费 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计算应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7000按 7000 元计算,由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8 退还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 退保证金资料:提供本单位开户许可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用于原账户退回,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需介绍信上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办理地点同开标地点。中标人除提供退保证金资料外,还需向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原件一份才能办理保证金退还。
一、 适用范围
1 1 .单一来源文件的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的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
二、 采购文件
2. 采购文件的构成
2.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采购须知、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格式、评审办法、合同主要条款组成。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
3.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之前 ,以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3.3 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中不合理或者有误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没有书面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组成
4 .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4.1 项目报价表 4.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4.3 资格性证明资料 4.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4.3.2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承诺函 4.3.3 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4.3.4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3.5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 4.4 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4.5 服务方案 4.6 其他材料 四、 签到、评审和成交
5 5 .签到
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递交地点,并进行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2 供应商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情况检查,并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5.3 采购执行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表格移送至评标室供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及谈判。
6 6 .评 审程序
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7. 成交通知书
7.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监督部门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 合同签 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8. 合同签订
8.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3 采购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8.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 1 份送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履行合同
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 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增强仁寿群众法治素养,营造依法治县良好氛围和环境,第十八届政府 30 次会议审议通过《仁寿县普法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司法局牵头 2018 年起每星期向联通仁寿手机用户推送普法短信。
二、技术、服务要求:2018 年起每星期向联通仁寿所有手机用户推送普法短信一条,共计 53 条,服务期为 1 年。
三、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中标签订合同支付 40%,6 月底付 30%,12 月底付 30%。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封面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 ( 盖单位章) )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项目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三、资格性证明资料 四、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五、服务方案 六、其他材料
一、项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总价(万元)
1 仁寿县司法局 推送普法短信项目(联通)
1 年 ¥
万元 大写:
万元整
注:报价应是 包含本项产生的 其它一切费用。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授权书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过程、签署合同、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不亲自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而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适用。
二、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就参加你中心组织的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过程、签署合同、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亲自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而不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适用。
三、资格性证明资料
资格性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2、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
3、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
4、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见附件 2)
5、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保证金
附件 1:
承
诺
函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我公司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情况承诺如下: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理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承
诺
函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在采购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二)本单位在采购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三)我单位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在前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承诺成交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四、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推送普法短信项目(联通)
招标编号:
ZSJC [2018] 0208 8 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1. 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服务方案
供应商内容格式自拟。
六、其他资料
附: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 、评审程序
1. 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评审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评审报告等。评审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义务相同。评审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评审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 资格性审查
2.1 以下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或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1)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资料; (2)供应商的报价是否符合采购文件中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产品是否符合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规格标准等要求。
2.2 评审小组应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3. 协商及最后报价
3.1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协商后进行报价。
3.2 谈判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评审小组。变更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3.3 协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协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审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并终止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独立填写报价单,进行报价,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递交评审小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并盖手印。
4 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4.1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2 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成交原则
1.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即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盖章):
供应商(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盛精 诚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_______ 采 购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__________________ 号)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 ( 一) )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 ( 二) ) 服务费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中标签订合同支付 40% ,6 6 月底付 30% ,2 12 月底付 30% 。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 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 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采购代理机构 XX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采购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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