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5101082017000912
中国·成都 成华区政府采购中心 印制 二〇一七年 十一月
第 第 1 1 章
询价邀请书
各供应商:
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其所需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编号:
5101082017000912
二、 招标项目: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三、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预算金额:1 31 )
万元):
,预算执行号:
2017 1162
四、 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询价对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确定 1 家供应商;详细要求见询价文件“第 3 章” 。
五、 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供应商报名及购买协商文件需携带:
1、办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手机:
联系座机:
传真:
邮箱地址:
备注:
七、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 地点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询价文件领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采购中心(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 号附一号楼 303 室)。
八、 询价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
询价文件递交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0:00。
开标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10:00。
询价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询价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 询价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采购中心(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附一号楼305
室)。
十、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 36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139038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林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4337487
监督机构: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28-84356267 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 年 11 月 29 日
第 第 2 2 章
询价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书中所叙述的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执勤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二、询价:仅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书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由采购中心组织的询价小组向被邀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 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三、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总金额为最高控制价,报价超过此范围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与采购人、采购机构串通,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报价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询价之日后 6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报价人提出延
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报价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
五、报价文件份数和签署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邀请书和询价须知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 2 份(一正一副)。
2、报价文件均需打印,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附在报价文件中。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将其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的名称。
2、如果报价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并将其退回。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带至询价地点。
4、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开始时间。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询价期间,询价小组根据需要可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
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所报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
2、报价文件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a.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b.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如果询价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无。
2.交款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3.收款单位:成都市成华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沙河支行营业室 账
号:4402211029005052071 4.投标人应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银行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和办理人的单位委托书。
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九 、 履约 保证金
该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第 第 3 3 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采越野车一辆用于执勤执法保障、紧急处突需要。
二、 技术参数
(1)品名名称:2017 款
广汽 Jeep 自由光
2.4L 专业版+智能包 (2)数量:1 辆 (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品牌:广汽 Jeep;2.型号:自由光
专业版+智能包 2017 款
四驱;3.排量:2.4L;4.燃油:汽油;5.车身长×宽×高(mm):4649×1859×1695;6.变速箱:9 速手自一体变速箱;7.车身颜色:白色;8.座位数量:五座;9.特殊配置:真皮座椅、智能一键启动、定速巡航、可视倒车雷达。
(4)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随车工具一套、车辆合格证、保修手册、车辆发票。
三、商务要求
1. 交货时间:成交后一周之内。
2. 交货地点:自提. 3. 售后服务要求:按厂商规定售后。
4. 付款要求方式:验货后先付款后提车。
5. 验收标准和方法:以签订合同为准、现场验收。
6.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现场安装、现场调试、现场培训。
第 第 4 4 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贵中心“
”项目询价文件(询价编号),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报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1、我方承诺
)
(说明:填写“已经具备”或“不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
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进场作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报价有效期
60 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报价日期:
11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
价
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1 辆 元 元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注:
投标报价总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产品供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国内税费、售后服务、利润等一切其它相关费用。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12 三 、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和功能的详细描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格式不限)
注:
1.投标人必须对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技术参数以及功能等作出详细的说明。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13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报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询价编号:
)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报价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授权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及 被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鲜章)
。
14 五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15 六 、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内容 询价要求 报价应答 1
2
3
4
5
注:报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根据第 3 章内容逐条填写)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16 七 、 服务内容及措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格式不限)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17 八 、报价人应 提供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5 或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5 或 2016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投标人还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的承诺函;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
注 :
以上 需提供的 相关证明材料 均需 加盖鲜章。
18 第 第 5 5 章、询价及确定成交原则
一、询价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依法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资格审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询价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被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询价文件规定。
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审查依据
询价公告内容是否与询价文件规定一致 是
否
报名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1
原因
19 供应商 2
原因
供应商 3
原因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是
否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是
否
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日期:
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询价公告。
2、询价报告:询价小组出具询价报告
询价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1
报价
供应商 2
报价
供应商 3
报价
……
未允许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1
原因
供应商 2
原因
供应商 3
原因
20 ……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是
否
终止原因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 1
报价
供应商 2
报价
供应商 3
报价
供应商 4
报价
成交供应商
报价
询价小组成员(签字):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满足需求原则
报价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满足询价文件中所规定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等。对于与询价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报价文件,若采购单位不接受,询价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2、低于预算价的原则
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低于本项目预算价格,所报价格高于预算价格的,询价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报价。
3、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首先对所有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满足采购单位需求,依据最低价成交的原则。
21 第 第 6 6 章
询价纪律和注意事项
1、 询价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保密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报价单位或与报价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 在询价过程中,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询价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询价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报价的资格。
3、 对各报价单位的商业秘密,询价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报价单位。
4、 在本次询价采购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22 第 第 7 7 章
政府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及附件。
说明和要求
1. 询价文件(项目编号:
)和报价文件及其澄清和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 本合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制约; 3. 本合同术语的定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解释。
4. 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不得挂靠,禁止挂牌企业参与竞争,如买方在合同签定后发现卖方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5. 卖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主管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全部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
6. 卖方的交货进度应服从买方的工程总体进度安排和需要。
一、 合同范围和交货时间
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教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备品配件供应维修、售后服务等内容。
2. 合同设备的原产地国家和制造商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
3. 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中的货物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全部送达实施单位现场。
4. 交货及竣工时间:
二、 交货地点
23 货物送达项目实施单位现场:
。
三、 价格
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有关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
2. 该合同价格为买方向卖方支付其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固定不变价格(总承包价)。包括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价格和费用,还包括货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装卸、保险及所有设备的包装费(所有费用含税)。
3. 合同设备的分项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 1。
四、 货款支付
1.支付货币: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3.支付办法:
五、 税费
1. 现行税法所征收的投标货物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 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3. 如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卖方支付。
六、 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为自本合同所列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为
月(投标文件承诺优于招标文件的,以投标文件为准,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七、 保修期
提供
年免费上门维修,终身维修。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
八、 质量保证
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优质材料和先进的工艺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 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安装的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 24 小时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24 3. 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或优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采购人同意认可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4. 关于专利技术:卖方须保障买方使用其设备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软件、商标、专利、外协产品等一切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
5.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本合同货物相符的技术资料一式二套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给买方。例如:产品样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6. 关于技术规范: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及有效的产品认证文件。
九、 包装和运输
1.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
2. 包装与保护: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3. 货物装箱清单及文件:卖方所提供货物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在包装箱中必须附有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4. (如果有)包装标识:投标货物的每一包装箱应在邻接的四侧用不退色油漆做出醒目的中文字样的标识,如:a.收货人全称及收货人代号;b.合同编号;c.装运标志; d.运达目的地;e.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f.毛重/净重;j.运输尺寸(长×宽×高,厘米计算)等等。
5. 卖方应根据货物单件重量和货物特点及运输要求的具体情况,在包装箱的两侧加注适当的中文和图形运输标志,如“重心”“吊装点”“勿倒置”“小心轻放”等内容。
6. 由卖方负责完成货物运输过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交货地。
十、 检验和竣工验收
1. 卖方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买方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
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买方保留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3. 买方有权派出技术专家参与投标货物的性能检验和试验运行。卖方有义务提供方便和
25 配合。
4. 验收方法 (1)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测、验收。
(2)送货到项目实施现场,按买方要求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并提供完整资料后,报请买方进行验收。
(3)竣工移交: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
十一、 不可抗力
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 违约责任及索赔
1. 延期交货与误期赔偿: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和一定违约金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和违约金的支付将由买方从未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损失额比率按《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2.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将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费用。
B.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C.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26 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三、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在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 合同的修订和补充
对合同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为有效。
十五、 合同生效执行
1.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两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六、 合同附件
附件 1:货物数量详细清单、价格表及规格参数说明。
附件 2:合同专用条款的其他的内容。
附件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买方:
卖方:
名称(公章):
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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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商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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