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7428

时间:2022-06-25 16:55:02 浏览量:

 招标编号:富政采招〔 2018 8 〕3 13 号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四川·富顺 采购人: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共同编制 采购代理机构:

 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 九月 月

 目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4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6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6 6

 二、总

  则

 ................................ .......................

 10

 1. 适用范围 ............................................................................................................................... 10 2. 有关定义 ............................................................................................................................... 10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 10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 10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 11 三、招标文件

 ................................ .....................

 11

 6.招标文件的构成 ................................................................................................................... 11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2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13 四、投标文件

 ................................ .....................

 13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 13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 13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 13 12. 联合投标(实质性要求)

 ................................................................................................. 13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 13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 14 15.投标文件格式 ..................................................................................................................... 16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16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17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 17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18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18 五、开标、评标和中标

 ................................ .............

 19

 22.开标 ..................................................................................................................................... 19 23. 开标程序 ............................................................................................................................. 19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 20 25.评标情况公告 ....................................................................................................................... 20 26.中标通知书 ......................................................................................................................... 2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 ...............

 20

 27. 签订合同 ............................................................................................................................. 20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 21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 21 30. 补充合同 ............................................................................................................................. 21 31.合同公告 ............................................................................................................................... 21 32.合同备案 ............................................................................................................................. 21 33.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 22 34. 履行合同 ............................................................................................................................. 22

 35.验收 ....................................................................................................................................... 22 七、投标纪律要求

 ................................ .................

 22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 22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24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

 25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

 3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

 .................

 42

 第五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4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4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

 49

 (一)总则

 ................................ .......................

 49

 (二)评标方法

 ................................ ...................

 49

 (三)评标程序

 ................................ ...................

 49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 .............

 54

 (六)定标

 ................................ .......................

 56

 (七)评标专家在招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56

 (八)评审专家在招标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57

 第八章

 政府采购服务 合同格式

 ................................ .....

 5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批准实施的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富政采招〔2018〕13 号(注:若本项目编号与挂网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不一致,请以此招标文件上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

 的要求, 采购人 / 采购代理 机构通过 “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时间:

 :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 8 2018 年 年 9 09 月 月 0 06 6 日至 8 2018 年 年 0 09 9 月2 12 日 日 9:00- - 17:00,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sichuan.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 经 办 人 员 网 上 提 交 以 下 资 料 ( 发 送 到 电 子 邮 箱 :1328160757@qq.com 并在发送主题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 年 年 9 月 月 26 日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8 2018 年 年 9 9 月 月 6 26 日 日 9 9 时 时 3 30 0 分起至 0 10 时 时 0 0 分止)

 )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 、 开标地点:

 富顺县 政务服务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大厅(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 317 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十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富顺县釜江大道中段 493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13-7206723 采购代理机构: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 317 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邮

 编:6432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3-7218811

 2018 年 9 月 5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9 9 29370 .00 元 (大写:

 玖拾 贰 万 玖 仟 叁 佰 柒 拾元整 )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929370 .00 元(大写:玖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符合多个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原件加盖企业公章。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一旦有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一、节能产品 1.响应标的如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公布的,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响应标的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还须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完全一致),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响应标的所在节能清单页影印件、台式计算机产品还须提供性能参数所在页影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响应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光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的如无证明材料,则响应无效;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如无证明材料,则不予认定。

 二、环境标志产品 响应标的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公布的,执行上期或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响应标的所在环保清单页影印件、台式计算机产品还须提供性能参数所在页影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7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实质性要求)

 三、信息安全产品 响应标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响应人必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1%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五、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额:¥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交 款方式:转账、电汇或者保函(仅限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开户行:自贡银行富顺支行 户 名:富顺县行政审批局 帐 号:801012000000065281 交款截止时间:

 转账、电汇的缴纳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银行到账(到富顺县行政审批局账号)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

 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退保证金所需资料:

 中标单位:

 1.收据(盖单位财务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并写上联系方式);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4.合同; 5.验收决算书;(若没验收请提供缴履约保证金发票复印件)

 6.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或回单)复印件。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未中标单位:

 1.收据(盖单位财务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并写上联系方式);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4.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或回单)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用邮件方式办理,邮件地址: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廖女士(收)

 电话:0813-7218811 9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且双方无异议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0 行贿犯罪记录(实质性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规定,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3-7218811。

 地址: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采购股。

 12 供应商询问、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处理供应商对有关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格式性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开标过程等方面的询问或质疑, 涉及供应商资质、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及评分细则等采购需求方面的内容一律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处理。

 采 购 人: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富顺县釜江大道中段49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13-7206723 采购代理机构: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邮

 编:6432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3-7218811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二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招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报名并取得投标资格。

 4.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的,须按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之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时须出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质疑函。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富顺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3-7101851。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顺城街292号。

 邮编:643200。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第六章。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及服务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 (九)附件。

 6.2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6. .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由投标人在网站上自行查阅、下载。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次招标的其他条件和要求未做实质性更改的前提下),并在招标文件要

 求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3 日 前 , 将 变 更 时 间 以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5 澄清或者修改均不指明问题的来源,由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或修改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均自行负责。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实质性要求)

  本次投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投标 (实质性要求)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结果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事项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 至少包括下列 两部分文件:

 1 14.1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 14.2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二)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2)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需要供应商提供 )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承诺函(二);

 (3)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商务应答表; (7)

 对应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8)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投标人鲜章;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0)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

 其他部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特别说明:

 1 1 、投标人提交的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各种资格资质证明必须真实有效,若已超过有效期或未经年检合格,一律视为无效。若相关证件正在年审或更换中,必须提供相应管理机构的有效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2 2 、关于资格证照(含单位所有证照及个人资格证书等 )

 及其他材料(含投标产品所涉及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

 原件的特别约定:

 上述所有证照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辩且必须与原件一致且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原件内

 容(如果不一致,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论处)。如果复印件内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难以识别的或者复印件内容不完整的,评标委(评审小组)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后果自负。

 对内容模糊不清,或者没有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的证照(含证件)复印件,投标产品引用第三方证明材料而没有加盖第三方公章的,评审委有权要求核实其原件 。如果投标人不能按评审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件供评审委核实审查的,评审委有权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由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为保险起见,建议投标供应商自行带好与本次项目相关的所有证照及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可以不递交给招标人,由投标人自行保管。)(个别产品特别要求提交的原件除外)。当评标委认为有必要核实相关原件时,投标人应及时按要求递交给评标委审查,否则评审委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即可以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投标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无效。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基本账户。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 90 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 壹份、副本 肆份,相应的电子文档 壹份、 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4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9.5 因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密封和标记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和传真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评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做好开标记录。唱

 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方可退场。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 .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领取按本章前附表中规定执行。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

 27.5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数量作调整。

 28.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中标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9. 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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