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GAZFCG2018- -1 1 92 号
审计服务 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广安)
广安市审计局
印制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 九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 四 部分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第 五 部分
同 合同 草案条款 第 六 部分
分 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 页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安市审计局委托,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现就 审计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本项目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
审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
GAZFCG2018- -1 19 92 2 )
号(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
二、项目控制价:一包:25万元、二包:20万元。
三、项目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一包、二包)
一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 ;
五、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 2018 年 9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二)磋商文件售价:网上支付金额为 0 元。
(三)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
六、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数额和方式 金
额:一包:5000元,二包,4000元 磋商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2018 年
9 9 月 20 日17: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必须以公司基本账 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9月25日14:00-14:30。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 页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 (广安市河堰路 170 号)。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开启时间:2018年9月25日14:30。
(二)磋商地点: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评标室 (广安市河堰路 170号)。
九、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供应商根据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通知和要求到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广安市审计局 (二)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82591804 (三)采购人地址:
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26-2390216 质疑受理联系人:甘女士
联系电话:0826-2555070 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等)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196 招标文件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0216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217 开标咨询、评审结果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39288 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337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 页 第 二 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指采购项目的服务性磋商。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3、“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三)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获取磋商文件 见文件第一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见文件第一部分。
四、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委托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 首 次 响 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至 少 5 日 前 ,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更正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 页 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六、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语言及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四)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
(2)响应文件应当装订并密封(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可不密封),注明“于
年
月
日14时30分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此规定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 页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响应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注:磋商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投标响应文件;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若有更正公告,请供应商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本项目响应文件共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分两阶段提交,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第一阶段提交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
2、 采购文件中若有分包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分包进行制作,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其他 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维权。
4.维权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出询问、质疑(书面形式)。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8 页 5.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收到磋商采购文件之日(即报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6.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受理质疑后应将质疑书抄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中心交易监督科);采购人按照规定作出质疑答复后应将质疑答复抄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中心交易监督科); 供应商对除上述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
签到说明(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的,其投标响应 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签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五)中小企业规定及价格扣除规定
1、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后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规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实质性要求)
2.1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范围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2.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 %(范围为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前款2.1之规定。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注:供应商不属于本款规定的中小企业的,不需提供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9 页 属于财库〔 2017 〕 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
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七)采购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0 页 第 三 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资格要求部分
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一包、二包)。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第四项供应商 资格要求 。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 1 、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2、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3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行拟定。
4 4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5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 2018 年至今任意时段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必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 人印章(鲜章)。
供应商如有名称变更,须出具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变更证明文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 第一包:广安市人民医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一、采购项目介绍 采购项目为广安市人民医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期间为5 2015 年 6 6 月至 2018 年 5 5 月。医院是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广安市财政局定额补助的一级预算单位,是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5 2015 年至 7 2017 年医院账列收入分别为 9 5.59 亿元、7 6.67 亿元、3 8.13 亿元。截止 8 2018 年 年 5 5 月底,资产 规模为 7 9.17 亿元。
二、 项目要求
★ 1. 本项目负责人和主审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
2. 熟悉医院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规定;
★ 3. 受审计机关委托在最近三年内承接过医院审计业务;在医院审计中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医院 S HIS 系统等业务数据进行分析,且至少有 1 1 项相关成果证明资料( ( 计算机审计应用案例、方法和相关工作底稿) )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1 页 三、报价要求
价 本项目按《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费,控制价 5 25 万元。
四 、拟签定业务约定书的主要条款
《委托审计业务约定书》可以采用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的格式范本,但需包含以下条款内容,格 式范本中的条款不得违背以下条款内容。
1. 审计目标。通过对广安市人民医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行使权力的问题及体制机制原因,推动完善“制度笼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健全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充分履职;检查剖析发展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评价内部审计开展与质量效果,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2. 审计组织实施方式。本次审计由广安市审计局组织,社保科牵头,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广安市人民医院院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市审计局负责制发 审计通知书、审计现场管理、业务指导和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照《8 2018 年广安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审计,并向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对方案中所要求的内容进行全面审计,并在审计报告中全面反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广安市审计局的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参审人员编入审计组,与审计组中广安市审计局的工作人员同等管理,对广安市审计局和审计组长负责。
3. 重大事项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相关重大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参审人员需全面、准确 、及时向广安市审计局报告;不得私自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如违反此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广安市审计局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派相关人员协调开展审计工作。
4. 委托审计主要内容。主要对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医院事业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财政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监督管理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审计。
5. 严格依法独立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参审人员需在签订《委托审计业务约定书》后 3 3 天内进 驻审计现场,在 5 45 天内完成现场审计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参审人员未经广安市审计局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审计现场,否则按未出勤天数 0 500 元/ / 天扣减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需符合广安市审计局要求,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会计师事务所所提供的审计报告经广安市审计局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成。
6.院 计算机审计及成果运用。会计师事务所需组织力量对医院 HIS (医院信息系统)、 EMP (电子病历系统)、 LIS (检验科信息系统)、 PACS ( 医学影像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2 页 传输系统)等系统的业务数据和金算盘财务系统数据进行计算机审计,并至少形成一项计算机审计成果。本项目形成的计算机审计成果所有权为广安市审计局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应协助将本项目中运用计算机审计形成的案例、经验和方法梳理、总结、提炼并交广安市审计局管理使用。
7. 纪律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参审人员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广安市审计局批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广安市审计局以外的第三方,也不得将审计结果和其他有 关资料、信息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或另作他用。审计过程中若有违反审计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按责任大小扣减审计费用,直至扣完为止;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包:广安市交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委员、总经理审计项目服务
一、招标项目介绍 拟招标项目为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委员、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期间为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集团公司为商业二类国有企业,2015、2016、2017、2018年1-6月账列收入24235.72万元、44384.62万元、55669.95万元、19784.53万元,截至2018年6月底资产规模为889116.35万元。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负责人和主审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熟悉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规定; ★3、受审计机关委托在最近三年内承接过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业务;在企业审计中能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企业业务、财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且至少有一项相关成果证明资料(计算机审计应用案例、方法和大数据审计工作底稿)。
三、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费,招标控制价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
四、拟签定业务约定书的主要条款 《委托审计业务约定书》可以采用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的格式范本,但需包含以下条款内容,格式范本中的条款不得违背以下条款内容。
(一)审计目标。通过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委员、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行使权力的问题及体制机制原因,推动完善“制度笼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健全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充分履职;检查剖析发展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评价内部审计开展与质量效果,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二)审计组织实施方式。本次审计由广安市审计局组织,经贸科牵头,通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3 页 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委员、总经理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广安市审计局负责制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现场管理、业务指导和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照《2018年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审计,并向广安市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对方案中所要求的内容进行全面审计,并在审计报告中全面反映,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广安市审计局的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参审人员编入审计组,与审计组中广安市审计局的工作人员同等管理,对广安市审计局和审计组长负责。
(三)重大事项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相关重大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参审人员需全面、准确、及时向广安市审计局报告;不得私自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如违反此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广安市审计局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派相关人员协调开展审计工作。
(四)委托审计主要内容。摸清所在单位资产负债及损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运行等情况,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内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企业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财政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内部监督管理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审计,揭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以及经济活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客观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意识,规范决策行为,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严格依法独立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需在签订《委托审计业务约定书》后3天内进驻审计现场,在60天内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参审人员未经广安市审计局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审计现场,否则按未出勤天数500元/天扣减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需符合广安市审计局要求,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会计师事务所所提供的审计报告经广安市审计局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成。
(六)计算机审计成果运用。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力量对企业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进行计算机审计,并至少形成一项计算机审计成果。本项目形成的计算机审计成果所有权为广安市审计局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应协助将本项目中运用计算机审计形成的案例、经验和方法梳理、总结、提炼并提交广安市审计局管理使用。
(七)纪律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参审人员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广安市审计局批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广安市审计局以外的第三方,也不得将审计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信息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或另作他用。审计过程中若有违反审计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按责任大小扣减审计费用,直至扣完为止;如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4 页
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履约保证金。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三、项目实质性需求:技术需求中★为实质性需求 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根据实际磋商情况确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5 页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四)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6 页 (五)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评审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名(属于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为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
定标原则: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顺序确定第一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四)综合评分办法(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
序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项目 报价 (25%)
25 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5%*100(保留两位小数)。
2 工作方案 5 分 5 分 应包含审计内容和重点、计算机审计方法和思路、时间安排、组织分工等内容,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
3 人员配备 20 分 20 分 本项目参审人数 5 人,其中参审人员中具有注册会计师 2 人、熟悉计算机审计的人员 1人的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注册会计师和熟悉计算机审计人员可叠加,即:注册会计师且同时具有计算机相关资质的情形);
参审人数每增加 1 人得 2 分,其中增加的为注册会计师得 4 分,最多得 10 分。
熟悉计算机审计人员需提供:计算机应用软件人员水平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等计算机考试之一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且提供参审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证明资料。
4 相关工作经验35 分 近三年内承担的医院审计项目有 3 个得20 分,3 个以上的部分,受审计机关委托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7 页 35 分 每增加一个得 5 分,受其他单位委托的每增加一个得 2 分(提供审计报告依据); 在医院审计中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医院 HIS 系统等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形成的计算机审计应用案例和方法被市级以上审计机关采用的,每超过 1 项,每项成果得 5 分。
5 质量控制水平15 分 15 分 有专门指定或设置实施质量控制的机构或人员,有制定负责质量控制的机构或人员的职责制度,有按照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制定专门的质量控制制度,每有 1 项得 5分。
第二包:
序号 评分 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项目 报价 (25%)
25 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5%*100(保留两位小数)。
2 工作方案 5 分 5 分 应包含审计内容和重点、计算机审计方法和思路、时间安排、组织分工等内容,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分。
3 人员配备 20 分 20 分 本项目参审人数 5 人,其中参审人员中具有注册会计师 2 人、熟悉计算机审计的人员 1人的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注册会计师和熟悉计算机审计人员可叠加,即:注册会计师且同时具有计算机相关资质的情形);
参审人数每增加 1 人得 2 分,其中增加的为注册会计师得 4 分,最多得 10 分。
熟悉计算机审计人员需提供:计算机应用软件人员水平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等计算机考试之一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且提供参审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证明资料。
4 相关工作经验35 分 35 分 近三年内承担的国有企业经责审计、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个得20分, 3个以上的部分,受审计机关委托的每增加一个得 5 分,受其他单位委托的每增加一个得 2 分(提供审计报告依据); 在企业审计中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形成的计算机审计应用案例和方法被市级以上审计机关采用的,每项成果得 5 分。
5 质量控制水平15 分 15 分 有专门指定或设置实施质量控制的机构或人员,有制定负责质量控制的机构或人员的职责制度,有按照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制定专门的质量控制制度,每有 1 项得 5分。
备注: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8 页 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具体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9 页 第 五 部分
合同草案 条款
(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调整)
合同编号:GAZFCG2018-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项目服务要求(采购需求)
1.…………;
2.…………。
二、合同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结果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
元。合同价格包括该项目实施一切费用及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四、合同履行 乙方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和甲方的要求,严格履行各项承诺,做好下列服务工作:
1.…………;
2.…………。
五、合同验收 乙方在履约结束后,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六、采购资金支付 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
阶段支付方式。在年
月
日前支付
元(大写:
),合同履行结束后支付
元(大写:
)。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支付。
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的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0 页 10%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减少支付、拒付相关款项,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3、在履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履行期间可根据情况延长,具体时间双方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1 页 第 六 部分
部分响应 文件格式
格式 1 1 :
竞
商
函
致: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GAZFCG2018- 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按磋商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表; 2、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磋商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2 页
格式 2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身份证号
)代表
进行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GAZFCG2018- 号 ),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该联系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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