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某某案件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废标、流标公告4520

时间:2022-06-25 13:20: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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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公安局 某某案件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川·德阳 招标编号:JX[2018]224 号 采购项目编号:5106012018000443 采购人:德阳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8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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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13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4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 15 第六章

 协商内容、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16 第七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及报价要求 .................. 17 第八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 21 第九章

 评审方法、谈判程序、评审标准 ........................ 37 第十章

 合同范本 ........................................... 43

  3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德阳市公安局委托,拟对德阳市公安局某某案件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该项目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一、项目编号:

 JX[2018]22 24 4 、3 5106012018000443 号

 二、项目名称:德阳市公安局某某案件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谈判 内容:司法鉴定,预算金额:9 万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的司法鉴定人应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执业证上执业范围需要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竞争性 谈判 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谈判文件自 2018 年 年 11 月 月 26 日至 2018 年 年 11 月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购买。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请自带 U 盘拷贝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得转让)。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收原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 谈判 采购时间:2018 年 年 12 月 月 4 日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本次谈判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谈判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 谈判 采购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 7 307 号二楼德阳市

  4 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本 谈判 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 - 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德阳市公安局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 238 号 联 系 人: 洪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98168 采购代理机构: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

 0838-222721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预算金额:9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9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加分和失信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生产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 谈判保证金 金

 额:1800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形式 (注:转账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泉支行 银行账号:1007150000000182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

 24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6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838-2227217。

 7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838-2227217。

 8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838-2227399。

 地址: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

 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1、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它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条件、评分表以及其它采购需求、成交结果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接受并答复。

 地 址:

 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 238 号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98168 2、针对招标文件其它内容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受询问并答复;针对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的发布、采购文件的发售、投标、开标、评标、澄清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并答复。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838-2227217 10 供应商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及委托代理协议约定:

 1、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外的其它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条件、评分表以及其它采购需求、成交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接受并答复。

 地 址:

 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 238 号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838-2598168 2、针对招标文件其它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受并答复;针对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的发布、采购文件的发售、投标、开标、评标、澄清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并答复。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岷江西路一段 307 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838-2227217 邮编:618000 注:1 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

 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 2 、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会被拒绝,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善,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

 3、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 德阳市公安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项目谈判文件,拟参与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

  8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谈判邀请函”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2 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4 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之规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3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 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付款方式:成交人对公转账、现金或投标保证金抵扣。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该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谈判项目的其他谈判活动。出现前述情况的单位的响应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5.2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3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响应,参加谈判的也不能作为有效响应人。

 三、 谈判 文件

 6 谈判 文件的构成

 6.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采购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函; (2)谈判须知;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5)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6)协商内容、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9 (7)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及报价要求; (8)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9)评审方法、谈判程序、评审标准 (10)合同范本。

 (11)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6.1.2 谈判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1.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若递交了响应文件,视同为全部认同本谈判文件服务和商务要求以及其他各项规定。若没有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参加谈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2

 谈判 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及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权利,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2.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6.2.3 任何对谈判文件的澄清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谈判文件的澄清与谈判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后的为准。

 6.3 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四、响应文件

 7.1 响应文件的编 制(详见第七章内容)

 7.2 谈判 保证金

 7.2.1 供应商参加响应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本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

 7.2.2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2.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

  10 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7.2.4 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还延迟,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保证金时限之内。

 7.2.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

 7.3

 响应有效期:

 7.3.1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报价,经谈判小组确认后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7.3.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协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五、合同的授予及履行

 1 8.1 成交通知书

 8.1.1 采购人按符合谈判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1.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8.1.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8.2 签订合同

  11 8.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双方约定地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8.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8.2.3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8.2.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8.2.5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若发现谈判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应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谈判合同,以此类推。

 8.3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力

 谈判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或追加工程工作量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谈判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谈判金额的百分之十。

 8.4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向人转让和违规分包本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8.5 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予以终止: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8.6 履行合同

 8.6.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8.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12

 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9.2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会被拒绝,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善,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

 9.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保密条款

 10.1 有关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任何情况均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的购买谈判文件的人。

 10.2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供应商。

 10.3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活动,否则取消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10.4 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评审过程中的全部联系工作。

 八、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定义及责任

 11.1 、定义

 11.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协商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协商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报价(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 11.2 承担责任

 如果供应商在本项目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相关人员和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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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达到以下标准,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 一) ) 参加 谈判 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的司法鉴定人应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执业证上执业范围需要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格;

  14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应当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清晰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清晰的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5 4、提供投标人 2018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证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的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

 5、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7、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以及拟派驻本项目的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执业证上执业范围需要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格(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五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德阳市公安局某某案件司法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次)

 。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案件一:对“ 5.08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进行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内容:

 1.1依据四川众享联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的电子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对公司的经营模式、组织框架、人员结构及层级关系等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1.2依据四川众享联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的银行资金交易往来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模式、组织框架、人员结构及层级关系等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1.3鉴定报告要求:出具的鉴定报告必须规范、合法、客观、准确,具有权威性,且符合

  16 公、检、法部门要求。

 2、商务要求:

 2.1完成时间: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报告。

 2.2本项目投标价格为包干总价,包括:人员、交通、食宿、保险、税金等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

 2.3付款方式:项目鉴定报告符合公、检、法部门要求且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2.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类似审计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协商内容、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协商内容:

 1.1 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标的成本。

 1.2 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1.3 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1.4 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1 供应商报价。

 2.2 谈判项目的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2.3 合同草案条款。

  17

  第七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及报价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1.1 报价语言

 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格式文件,如制造商家授权书及技术证明资料除外),否则相关资料可认定为无效。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2 计量单位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响应货币

 本次谈判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4 1.4 知识产权

 1.4.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8 1.4.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4.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5 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1.5 响应文件的组成: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部分、技术服务性和商务性部分 两部分。

 1.5.1 资格性部分,应包括 详见第四章内容,还 包括以下内容(必须提供): :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清晰的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提供投标人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提供投标人 2018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证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的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以及拟派驻本项目的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执业证上执业范围需要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格(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6)投标供应商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至五条的承诺函; (7)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 (10)其他材料;

  1.5.2 技术服务性和商务性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9 (1)技术参数表(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产品彩页资料等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2)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3)商务应答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谈判项目本身所包含的谈判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 最后报价表 。本次 谈判 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在 谈判 结束后单独递交最后报价表,且最后报价表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谈判文件第八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内容由供应商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1.7

 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1.7.1 全部响应文件必须无钉左侧胶装,否则做无效谈判处理。

  1.7.2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并编码。

 1.7.3 资格性部分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服务性和商务性部分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若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不齐全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1.7.4 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和盖章。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7.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修改、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

  20 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谈判供应商应将其资格性部分、技术服务性和商务性部分分别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8.2 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及“资格性部分”“技术服务性和商务性部分”字样(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1.8.3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谈判采购地点、谈判采购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

  1.9.2 因响应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的,按发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更正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9.3 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9.4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10

 谈判 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10.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

 1.10.3 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1.10.4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

 注: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1

 第八章

 响应文件主要 格式要求 本章节已列出的格式要求,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按要求编写,不得擅自改动;本章节没有列出对响应文件中其它内容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写拟定,格式不限。

  响应文件密封袋和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正本或副本

  22

 年

  月

  日

 一、响应承诺函

 致: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

 1、我方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邀约履约,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

 3、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缴纳人民币

  (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2)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除不可抗的原因自愿放弃成交; (3)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响应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23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7 7、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的 90 天。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授权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 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1. 上述证明文件在 响应 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时才能生效 。

 2. 谈判 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 谈判 文件 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

 3. 供应商为法人机构时,且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要提供。

  24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财务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 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25 经营范围

  备注

 四、承诺函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即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我公 司

 (有、无)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26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 、投标人(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

 项目的投标(采购),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人员、中介人员、审批人员、监管人员、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评审)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27

  六、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德阳市嘉信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主要负责人

  (姓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8

  七、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提供本函最终价格不做价格折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备注:

 1、各投标人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据实填写《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提供虚假《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2、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所有投标人均满足价格扣除条件,则不必再扣除)。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不重复计算。

  29

  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按照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0 (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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