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房产管理处德清县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动态监测服务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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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县房产管理处 的 德清县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动态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德公管采监确 [2016]集 集 2 132 号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编号:

 DQZFCG- - 2016- - JC10

 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6 2016 年 年 1 11 月 月 8 18 日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采购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公告

 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德清县房产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 德清县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动态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

 1.项目名称:

 德清县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动态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DQZFCG-2016-JC10 4.项目内容: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万)

  采购单位 一

 德清县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动态监测服务

 1 1 项

 160

 德清县房产管理处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B.拟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C.拟磋商响应方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建设工程结构检测、建筑工程钢结构检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及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D.拟磋商响应方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E.浙江省外的检测机构已在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备案; F.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 ( 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 电子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6 2016 年 年 1 11 月 月 8 18 日起,至 6 2016 年 年 1 11 月 月 4 24 日止。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6:30(节假日除外)。

 磋商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 采 购响应 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 供应商 前来认购 磋商 文件 。但若 磋商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 认购 磋商 文件的 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将不予受理、答复。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 1号行政中心 E 幢 2 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后现场免费领取。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须 按以下顺序统一用 4 A4 纸装订 ,资料不齐将被拒绝)

 ),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填写磋商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2) 磋商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时原件 备 查)

 3) 磋商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时原件备查)

 4)

 磋商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时原件备查)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 6)磋商单位的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建设工程结构检测、建筑工程钢结构检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及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原件备查)

 7)磋商单位的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时原件备查)

 8)

 磋商单位已在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备案证明(浙江省外的检测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采购响应 截止时 间 资格审查 时:

 应提供以下资料:

 【 供应商 是否具有竞标资格 由评审小组在 评 标时进行审查确认, ,

 竞标 截止时间 止 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 材料 进行资格审查。

 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公证件或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的 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证明材料等 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 )

 进行 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 其 供应商 的 竞标文件将 可能 被作无效竞标处。

 理。

 】

 A. 磋商响应方 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或法人证书 复 印件加盖公章; ;( ( 已实行统一社信代码地区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信代码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或法人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需要另行提供 税务登记证 和 社会保险登记证 复印件) ) (原件备查)

 B. 磋商响应方 的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原件备查)

 C. 磋商响应方 的 社会保险登记证 原件或 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原件备查)

 D. 磋商响应方 的 建筑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建设工程结构检测、建筑)

 工程钢结构检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及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原件备查)

 E. 磋 商响应方 的 计量认证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原件备查)

 F. 磋商响应方 已在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备案证明 ( 浙江省外的检测机构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原件备查)

 G.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

 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

 H. 磋商响应方 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供应商为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提供房产权证 、车辆行驶证 或其他 固定资产等 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原件备查)

 五、 磋商 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

 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 2016 年 11 月 25 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 日前)下午 16:00 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中心一次性提出,本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

 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中心将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勘察,不进行集中踏勘。

 六、 磋商 的 时间及地点 :

 1.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16 年 11 月 30 日,9:00~9:30(北京时间); 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30 日,9:30 止(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16 年 11 月 30 日,9:30 正(北京时间); 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 1 号行政中心 E 幢 2 楼)二楼磋商室 E229; 5.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后, 不得无故放弃 磋商 ,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 磋商 的 ,应在 磋商 截止时间 2 2 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 磋商 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 磋商响应方 书面函件,则视为 磋商响应方 同意参 加 磋商 。

 七、 磋商 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采购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 16000 元(应备注本项目编号)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竞标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保证金必须在 6 2016 年 年 1 11 月9 29 日上午 9 9 时 前到达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帐户 ,否则其 采购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保证金提交单位 名称 必须与报名 单位 名称 一致。

 。

 )

 3.形

 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 非现金方式; 4.单位名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舞阳支行; 6.银行帐号:9558851205000174279。

 八、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德清县房产管理处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8064939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和睦巷 2 号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 1 号行政中心 E 幢 2 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蔡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572-8061059;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572-8061059 3.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九、 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 十、 本 磋商 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6 2016 年 年 1 11 月 月 8 18 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 须知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德清县房产管理处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

 详见第 三 章内容

 3 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免收代理服务费。

 4 保证金:参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 答疑与澄清:如磋商响应方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4 点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中心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磋商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本中心将于2016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4 点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采购响应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

 6 采购响应文件组成:技术、资信商务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 (不同标项 响应 文件应分开装订密封, 未分开 装订密封按无效标处理。)

 磋商 报价应 在磋商小组对 技术、资信商务 文件评审完毕并在评分公布前提交 。

 7 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8 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9 磋商的原则和程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0 成交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 2 天内,磋商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

 等网站或媒体。

 11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2 保证金退还: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成交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中心退还综合得分排名前 2 位的竞标保证金,其他磋商响应方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退还。

 13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1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15 付款方式:

 以开始实施监测起满三个月为一季,每季金额为实际监测建筑数量* * 投标单价 /4 ,在监测服务实施过程中,如部分被监测房屋被改造或拆除,被改造或拆除的房屋当季费用全额计算,余款按 30% 计算。

 合同签订后 7 7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监测服务满 6 6 个月后

 7 7 天内支付合同总的 价的 40% ,如合同期内监测单位监测质量无出现重大问题的,合同期满且达到既定目标后 0 30 日内,按照本款约定进行结算并付清余款。

 在监测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新增 C C 级和 D D 级危旧房,按相应的投标单价及观测时间结算。

 16 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 17 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竞标截止之日或递交磋商、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8 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9 注意事项:1、磋商响应方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 17、18 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直至公示。

 20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一、 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需方”系指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4.“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

 6.带“ ▲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

 ( 三 )

 竞标 委托

 磋商响应方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如磋商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 四 )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 五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六 )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 七 )特别说明:

 1.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在组织商务、技术评审或资格性审查时,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该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

 2.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将没收中标人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竞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 号)规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原项目承接主体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一般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 5 年。

 5 5. . 根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 财库〔 2014 〕4 214 号 )规定, 符该 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2 家。

 ( 八 )质疑和投诉

 1.磋商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响应方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 采购文件

 (一)

 采购文件 的构成。本 采购文件 由以下部份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评分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

 磋商响应方 的风险

 磋商响应方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方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

 (三)

 采购文件 答疑

 磋商响应方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截至日期 6 天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 四 )

 采购文件 的澄清与修改

 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响应方有约束力。磋商响应方在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依法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至时间 2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三、 磋商响应文件 的编制

 注:

 磋商响应方 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 竞标的。如发现 磋商响应方 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 竞标 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磋商响应文件 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 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二 部份组成。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 竞标 的, 磋商响应文件 必须按标项分 别制作、分别密封,各标项 磋商响应文件 一正本 四 副本,且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包装、单独提交 。如 磋商响应方 不按上述规定制作 磋商响应文件 的,可能导致被拒绝。

 1. 资信及商务文件: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8 [2009]28 号), 凡 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本项目规定所需的资格审查文件已在注册供应商库中上传的。则在制作竞标文件时,可凭网上打印且 每一页都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 的“ 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等证明材料 ,代替相应的 竞标资格证明原件, 在 竞标 文件中免于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原件,但应当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承担责任。)

 A. 供应商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B. 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C. 采购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D.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E.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 磋商 时,请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由 采购单位 核查); F. 磋商响应方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G. 磋商响应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效的)(加盖公章)

 H. 磋商响应方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I. 磋商响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J. 磋商响应方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K. 磋商响应方三年来(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合同、业主验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

 L. 2015 年度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M. 磋商响应方的荣誉、质量证书、认证证书和专利证书等能体现服务质量的证书,拟竞标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并通过国家权威部门有关认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参考评分标准相应评分项要求) N. 本地化服务(服务网点)情况(须提供详细的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若服务网点为磋商响应方的合作单位,则需同时提供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合作单位人员组成、合作单位人员社保证明清单原件等)(加盖公章)

 O. 磋商响应方为中小企业,或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等)

 P. 商务偏离表(加盖公章)

 L. 针对本项目为采购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加盖公章)

 M. 采购文件 要求的,以及 磋商响应方 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 、 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正本 四 副本,封装成一袋。)

 A、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调研报告)。

 B B、 、 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

 决方案和合理化建议。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

 C、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详细的工作实施组织方案,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设立等保障措施。(包括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项目启动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考核方案、组织机构、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的详细说明及服务保障应急预案的详细说明)

 D、 ▲ 服务项目清单(不含价格)(必须详细列明服务明细项目等)(此项必须提供)。

 E、磋商响应方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一览表(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应对招标

 需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负偏离”、“部分负偏离”、“正偏离”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满足”应说明如何满足,回答“部分满足”要明确哪部分满足和哪部分不满足。同时明确满足的程度。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磋商结果的影响将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

 F、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情况:包括人员组成(要求必须为本公司员工)、数量、技术实力等。提供相关协议、社保证明清单原件 (不提供不得分)

 、相关经验履历、所获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G、项目服务期的质量保障措施(加盖公章)

 H、公司技术力量和合作方技术支持情况 I I、 、 采购文件 要求的以及 磋商响应方 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声明书 、 磋商函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 或盖法人章) ) 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

 磋商响应文件 的语言及计量

 ▲1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竞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 竞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

 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 2. 磋商报价 是履行合同的最终 价格 , 须包括人员住宿、所需工具、验收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费和税费等费用。

 磋商报价 为 磋商响应方 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

 磋商响应方对同一竞标产品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

 5.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

 磋商响应文件 的有效期

 ▲1.自磋商截止日起 90 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响应方协商延长竞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

 磋商保证金

 ▲1 1. . 磋商 响 应 方须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提交保证金。

 否则,其 竞 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3.未中标的磋商响应方(不包括综合得分排名第 2 的磋商响应方)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响应方须按保证金代退程序要求,及时提供退还保证金所需的收款收据及帐户信息,若因上述原因而导致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4.成交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中心按保证金代退程序要求退还综合得分排名前 2 位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保证金一律采用信汇或电汇方式退还。

 建议 磋商响应方 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 的同时,现场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清单一览表(提供 磋商响应方 自身完整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便于退还 磋商保证金 ( 磋商响应方 不用再次到采购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6 6. . 磋商响应方 有 下列情 形之一的 , 磋商保证金 将不予退还:

 (1 1 )磋商响应方在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无故撤回竞标的; (2 2 )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 (3 3 )磋商响应方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 4 )

 除不可抗力外, 供应商 在定标后 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恶意弃标 或 拒绝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 不仅 保证金 不予退还 ,还要赔偿合同差价 ,同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 (5 5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 6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 7 )无任何书面通知,而无故放弃 竞标 的; ; (书面通知应至少提前三天(2 72 小时)送至采购中心)

 (8 8 )磋商响应方无故未参加磋商会议的;

 (9 9 )其他严重扰乱招竞标程序的; (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磋商响应文件 的 装订、 签署和份数

 1.磋商响应方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

 2 2. . 磋商响应方 应按 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 1 1 份,副本各 4 4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 磋商响应文件 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 竞标 的, 磋商响应文件 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各标项 磋商响应文件 一正本 二 副本,且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单独提交。如 磋商响应方 不按上述规定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单独提交 磋商响应文件 的, 将 可能 导致被拒绝。

 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响应方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

 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

 6.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盖公章。

 (七)

 磋商响应文件 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磋商响应方 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二 部分密封封装 磋商响 应文件 。

 磋商响应文件 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 磋商响应方 名称、 磋商响应方 地址、 磋商响应文件 名称(资信/ / 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等)、 竞标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 磋商 时启封”字样,并加盖 磋商响应方 公章。

 2. 如果 磋商响应文件 密封袋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此 磋商响应文件 ,并退回 磋商响应方 。

 同时,由此造成 磋商响应文件 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磋商响应方 承担。

 3.磋商响应方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

 如果因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

 竞 标无效的情形

 1 1. . 在 符合性 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磋商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超出经营范围竞标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限制经营或需前置性经营许可的; (4)磋商时不能按采购文件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磋商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7)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的; (8)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资格信息登记表”及其网上注册登记的信息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且未在采购响应文件中说明并未补充提供相关书面资格证明材料的; (11)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及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12)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13)磋商时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16)竞标产品(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8)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19)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20)本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2 2. .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磋商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参数指标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磋商小组一致认定); (3)竞标产品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响应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响应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3 3.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磋商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 (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且供应商不能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5)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上限)。

 4 4. . 被拒绝的 磋商响应文件 为无效。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说明

 1. 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 本采购货物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制造;非标准货物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制造;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 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 磋商响应方 必须完全响应 。

 4. 本次招标采购由德清县房产管理处负责实施,采购工作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采购文件约定与危旧房所在的各个乡镇街道分别签订监测服务合同。

 二、

 项目情况和 采购 需求 :

 注:

 在 磋商 过程中, 磋商小组 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实质性变动 本章节 以下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必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磋商小组 对 磋商 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 应当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 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 磋商 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磋商小组 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

 (一)

 危旧房屋动态监测内容:

 (1)危旧房观察使用监测,包括房屋倾斜监测、裂缝监测、外部质量缺陷检查、走访观察等工作内容。

 (2)提供的变形监测服务成果资料。

 (3)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建立“一楼一预案”。

 (二)检测鉴定内容及执行标准: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 50344-2004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

 (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 年版)

 (三)观测频率要求

 C 级危房(89 幢)一般情况每个季度至少观测一次且每个月走访观察一次;D 级危房(231幢)一般情况每二个月至少观测一次且每 15 天走访观察一次,如遇到大到暴雨、下雪、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用户所需等)情况后,应增加监测和观察频率。

 (四)观测技术要求

 1、倾斜观测 (1)按标准布设观测点和测站点; (2)当遇基础附近因大量堆载或卸载、场地降雨长期积水等而导致倾斜速度加快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倾斜已严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时,应立即报告当地街道(乡镇)和县危改办,并协助做好居民撤离工作

 2、裂缝观测 (1)对需要重点观测的裂缝应统一进行编号。每条裂缝应至少布设两组观测标志,其中一组应在裂缝的最宽处,另一组应在裂缝的末端。每组应使用两个对应的标志,分别设在裂缝的两侧; (2)当发现裂缝加大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裂缝观测中,裂缝宽度数据应量至 0.1mm,每次观测应绘出裂缝的位置、形态和尺寸,注明日期,并拍摄裂缝照片; (3)当建筑严重裂缝,严重影响居住安全时,应立即报告当地街道(乡镇)和县危改办,并协助街道(乡镇)做好居民撤离工作

 (五)提供的变形监测服务成果资料

 1、填报《既有住宅房屋排查走访观察及外观情况简报》(C 级 40 天报一次,D 级 30 天报一次);《既有住宅房屋排查走访观察及外观情况简报》具体内容:

 构件的破损程度、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地位、周围环境影响、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等。检查承重墙体的改动、构造柱设置及圈梁闭合情况、砌体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拱脚裂缝等 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及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剪面裂缝状况、屋架平面外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等 危险预警信号: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或基础与承重构件连接处产生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大于 10mm;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等,有效截面削弱达 1/4 以上;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 1mm; 2、房屋倾斜监测记录简报(C 级 3 个月报一次,D 级二个月报一次); 《房屋倾斜监测记录简报》具体内容:

 房屋倾斜率大于 1%要预警上报;砌体结构单个墙、柱构件产生相对于房屋整体的明显局部倾斜;混凝土柱、墙构件产生相对于结构整体的明显倾斜;屋架的支撑系统失效导致明显倾

 斜;木结构构件屋架产生明显倾斜,顶部或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木柱产生较大侧向变形或明显倾斜等。

 3、《裂缝监测简报》(C 级 3 个月报一次,D 级二个月报一次); 《裂缝监测简报》具体内容:

 必须及时预警上报的内容:上部墙体产生的沉降裂缝宽度大于 10mm;基础与承重构件连接处产生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大于 10mm;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 2mm、缝长超过层高 1/2 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 1/3 的多条竖向裂缝;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裂缝宽度大于 0.5mm;底层框架房屋的底层砖砌抗震墙出现贯穿墙身的裂缝,且裂缝宽度大于 2mm;或者过渡层墙体裂缝严重,且最大裂缝宽度已大于 1mm;混凝土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 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墙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缝宽大于0.4mm;屋架产生较大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 1.0mm; 4、服务期满后提供一份完整的危旧房变形动态监测服务成果报告书。

 5、所有变形监测服务成果资料完成后,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给房屋所在的街道(乡镇),并报县危改办备案。

 三、

 商务要求

 (一)项目投标报价要求

 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

 2、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投标报价包括涉危旧房动态监测所需的劳务费、差旅费、通讯费、材料设备及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3、按国家规定由供应商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成交供应商向税务机关缴纳。

 4、实行动态监测的危旧房大部分主要集中在各镇(详见危房清册),请各供应商在进行磋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该因素。

 5、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监测建筑数量以幢为单位按实计算。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房屋监测服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技术服务发生人工费、成果(文本)编制费、专家评审技术费以及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

 6、 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以开始实施监测起满三个月为一季,每季金额为实际监测建筑

 数量*投标单价/4,在监测服务实施过程中,如部分被监测房屋被改造或拆除,被改造或拆除的房屋当季费用全额计算,余款按 30%计算。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监测服务满 6 个月后 7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40%,如合同期内监测单位监测质量无出现重大问题的,合同期满且达到既定目标后 30 日内,按照本款约定进行结算并付清余款。

 在监测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有新增 C 级和 D 级危旧房,按相应的投标单价及观测时间结算。

 成交 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中标价 10% ,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若 成交 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二)质量标准

 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的相关要求,所提交的报告须真实有效,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需动态监测服务的危房清册

 序号

 属地

 房屋名称

 地址

 建筑面)

 积(㎡)

 鉴定结果

 1 雷甸镇 德清县雷甸镇居委会 001 项目 新大街 186 号 181.71 C 2 雷甸镇 德清县雷甸镇居委会 001 项目 新大街 190 号 363.42 C 3 雷甸镇 德清县雷甸镇居委会 001 项目 新大街 216 号 181.71 C 4 雷甸镇 德清县雷甸镇居委会 001 项目 新大街 218 号 150.28 C 5 雷甸镇 德清县雷甸镇居委会 006 项目 老信用社宿舍 1382.4 C 6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49 项目 府前弄 7、9、11 号 450 D 7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39 项目 安头弄 63 160 C 8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63 项目 西白龙潭 52 220 D 9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69 项目 西白龙潭 3 号 240 D 10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70 项目 小港里 1-6 号 300 D 11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71 项目 小港里 7-11 号 580 D 12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72 项目 小港里 12、13 号 160 D 13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75 项目 小港里 27-31 480 D 14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76 项目 小港里 32、33、34、35 360 D 15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89 项目 沿河路 6 号 400 D 16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31 项目 新马路 3、4、5 号 250 D 17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02 项目 金梭丝绸厂内 1400 D 18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25 项目 居委会水产组(原米厂宿舍)

 1400 D 19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37 项目 许家弄 16 号 80 D 20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38 项目 许家弄 11、12 号 180 D

 序号

 属地

 房屋名称

 地址

 建筑面)

 积(㎡)

 鉴定结果

 21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40 项目 安头弄 64、65、66、67号 380 D 22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53 项目 新马路 18 号 600 C 23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59 项目 西白龙潭 72-80-81-82号 300 C 24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94 项目 港西墩 13 号 280 C 25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95 项目 港西墩 14、15 号 380 C 26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41 项目 安头弄 68、69 号 160 C 27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02 项目 三官台前 23 号 240 D 28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06 项目 堂前 25 号 200 D 29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08 项目 洛舍大街 3、5、7、9 号 240 D 30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16 项目 塘前 42、43 号 300 D 31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17 项目 堂前 8 号 150 D 32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19 项目 堂前 100 D 33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25 项目 东白龙潭 31 号 240 D 34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27 项目 东白龙潭 280 D 35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29 项目 农行后面 200 D 36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30 项目 杨家坆 17-18 90 D 37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166 项目 洛舍大街 174-186 号 500 D 38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35 项目 杨家坆 55-65 360 D 39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37 项目 府前弄 28 号 200 D 40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39 项目 府前弄 26 号 200 D 41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40 项目 杨家坆 25、27、29、31号 450 D 42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43 项目 府前弄 6、8、10 号 400 D 43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44 项目 府前弄 15、17、19 号 480 D 44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46 项目 府前弄 23 号 300 D 45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51 项目 西白龙潭 57、59、60、61、62、63、64 700 D 46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53 项目 西白龙潭 53-54-55 号 500 D 47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57 项目 西白龙潭 75 120 D 48 洛舍镇 德清县洛舍镇居委会 060 项目 西白龙潭 35 240 D 49 洛舍镇 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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