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民生保障更有温度。一是保障标准明显提高。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全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 610 元,纳入保障 6344 人,支出低保金 1748.8513 万元。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上半年支出救助资金 268.315 万元,惠及困难群众 574 人次。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上半年支出补贴资金 1325.27 万元,惠及残疾人 8873 余人。密切关注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88.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 8659 人。二是保障能力更加精准。扎实开展低保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委托第三方对全区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力争将更多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常态化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按照“逢进必核”的原则,完成 58 户 91 人新申请对象核查比对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三是群众获得感更强。拓展保障范围,将重度残疾人“单人保”保障面覆盖到符合条件的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将重病“单人保”保障面拓展至城镇符合条件的大重病患者,35 名大重病患者、261 名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明确贫困残疾人从事辅助性就业所得报酬不计入家庭收入,更好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二)养老服务更富质效。一是抓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成效显著。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适老
化改造摸排工作。上半年共建成标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家,日间照料中心 1 个,符合适老化改造的困难老人 266 人。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将全区 70 周岁以上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以及 80 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留守(空巢、独居)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范围。上半年,完成三个街道 2100 名符合条件困难老人摸底排查工作。2020 年 5 月,我区获得获得2019 年省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政策。二是抓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开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累计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97 项,约谈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 13人次。
(三)儿童福利更加普惠。依托网格平台,对全区 135名无力监护、监护缺失儿童进行入户核查,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建立父母监护缺失和监护能力不足儿童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困境儿童保障对象范围,纳入分类保障 297 人。上半年,共发放困境儿童保障金 159.9万元。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困境儿童生活,为 13 名困境儿童发放慰问金 26000 元。高标准推进儿童“关爱之家”阵地建设,完成 3 个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常态化开展的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救助项目,上半年累计救助贫困大病儿童 19 人次,支付慈善救助资金 24.65 万元。
(四)基层治理更具活力。一是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定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推进计划,对 4 个社区阵地进行提档升级。规范基层民主自治,修订完善村民公约。二是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以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为抓手,开展社会组织“爱伴成长·志愿同行”六一关爱困难儿童主题活动,推动“党建+公益”有效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三是注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组织开展 2020 年城市色回去工作者能力提升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
活动,推动社会工作者在参与脱贫攻坚、服务困境人群等方面积极担当作为。
(五)公共服务更贴民心。一是殡葬管理取得新突破,扎实开展墓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完成主次干道沿线散葬坟墓搬迁 2678 座,老坟场整治 7 处。做好清明节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工作,推进 101 项目选址、全区公益性公墓生态葬区和曹集公墓二期建设,推动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二是区划地名管理渐趋规范。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完成对省图层、市图层中涉及本地区的内容审核及纠错。主动与自规局、市民政局以及宿城区、湖滨新区对接沟通,配合区委、区政府完成乡镇布局优化方案的制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布局优化。三是流浪乞讨救助再上新台
阶。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寻亲”等系列活动,积极协调市级救助站,配合做好被救助人员身份核实、隔离观察等工作。上半年,全区累计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 23 人次,有效发挥“兜底线、救急难”作用。
(六)风险防范底线更加牢固。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在完成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同时,扎实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低保入户核查、乡镇五保资金专项审计等活动,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全区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集中攻坚行动。
二、下半年计划
(一)巩固试点成果,夯实养老服务基础。一是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敬老院公建民营体制改革,深化医养康融合发展,确保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55%,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比达到 70%以上。二是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消防改造和房屋质量达标鉴定,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培训与扶持力度,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工程,年内,建成区级综合性、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 1 个;建成乡镇标准化养老服务中心(大于 200 平米)15 个、助餐点 4 个、助浴点
1 个。四是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水平,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农村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纳入服务群体,确保到 2020 年底,享受上门服务老人占比达到 10%以上。五是加强特殊困难老人群体关爱服务,扎实推进“3+1”安全关爱实施,确保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 100%纳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范围;全面推进区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确保 10 月底前年完成 300 户改造任务。
(二)强化兜底保障,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一是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会同扶贫办开展贫困人口排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落实重病、重残及建档立卡户三级智力、精神“单人保”政策,完善低保渐退缓退、就业成本抵扣办法,促进困难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调整救助范围,创新救助方式,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对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兜底作用,及时将返贫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着力防范脱贫群众返贫。二是深化大救助体系建设。打造区、乡、村三级联动的统一智慧救助信息系统,实现与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所有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结合智慧救助系统建设,深入推进救助领域“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改革,探索部分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或授权乡镇办理,最大限度精简审核审批程序和时限,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全面推广“急诊救助”
模式,提高综合救助实效。推进社会救助领域购买服务,创新“物质保障+服务帮扶”救助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三是提升救助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健全市区联动核对机制,规范核对流程,对在册低保对象开展新一轮全量信息核对,核查清理存疑对象,提高救助对象动态精准率。
(三)加强服务供给,补齐殡葬发展短板。一是落实市级殡葬规划,推进建设集区级公墓、殡仪馆、区级守灵中心为一体的殡葬服务综合体,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解决我区乃至全市殡葬设施建设滞后、水平不高、公益性不突出等问题。二是积极推进生态葬,提升改造生态葬和骨灰存放设施,规划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多样式生态葬区域,确保每个公益性公墓都配套建有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骨灰堂和规划合理、形式多元的生态葬区。三是推动城乡文明治丧活动规范化,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文明殡葬理念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建设城市守灵设施并推广应用,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保护力度,构建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儿童兜底保障和关爱保护,统筹用好孤儿救助、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政策,提高福彩公益金用于儿童支出比例,有力保障困难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需求。二是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持续加强区乡两级儿童关爱服务平台建设,新建 5
个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积极引入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形成多元参与的儿童福利服务工作格局。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建立稳定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实现村居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督导全覆盖,做到信息有效传递、特情及时响应。
(五)深化“三社联动”,增强基层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指导乡镇依法规范推进村(社区)布局优化,持续深化新型农村社区“一委两站五岗”模式,全力配合提升乡镇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规范开展村(居)干部缺位补选,选优配强村(居)委班子。抓好社工人才培育,确保每个城乡社区都能有 1—2 名全科社工。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培育推广一批优秀社区工作法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案例。二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减轻人情负担的“宿九条”和移风易俗有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推进以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微自治”社区协商实践,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等工作,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增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
相关热词搜索: 民政局 下年 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