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聚焦文明创建带头倡导新风、聚焦社会治理带头化解矛盾专项行动,根据《县“我抓了什么做了什么·五聚焦五带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专办﹝2020﹞1 号)通知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五聚焦五带头”专项行动的实施,激励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争先创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推进措施
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列出以下 3 项具体工作,在全系统内开展专项行动。
(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1.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委常委会讨论意见,以“全市争取进位、全省前进十名”为目标,结合本单位责任清单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坚持全员化发动、项目化推进、目标化管理、制度化考核,拿出硬核举措,使出超常之力,高质高效提升创建水平。
2.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推进措施
(1)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的相关精神,坚持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造规范化行政执法示范点为抓手,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制度改革,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继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公平、阳光、法治政府。锁定行政执法主体,完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核查执法依据、职权类别,划分执法主体类别,明确执法投诉渠道。
(2)推进法治宣传精准化。继续推进实施第七个五年规划,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特别要加强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打造“互
联网+”普法新模式,加大“12348”法网、“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宣传力度,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宣传,搭建以案释法宣传平台,进一步实现“智慧普法”。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争取使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90%。
(3)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服务平台为抓手,努力促进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向平台汇聚,以需求为导向,做到“应驻尽驻”。以“一体化、智能化”为目标,在更高水平上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平台功能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推动优质法律服务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让公共法律服务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以智能化信息技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拓展移动端服务新形式,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智慧服务方向发展。
4.工作措施
(1)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科室、局要在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质完成。要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提升全局人员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文明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展现文明机关新风采。
(2)狠抓落实,强化考核。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创建指标,按照进度要求,及时跟进,分阶段抓好落实,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同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台账的整理。结合工作实际,把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与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创建结合起来。
(3)加大力度,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阵地,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定期刊登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引导全局人员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带动全民文明素质的提升。
(二)社会矛盾攻坚化解专项行动
1.工作目标
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为抓手,通过深入开展排查化解行动,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质效,为平安、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2.工作任务
(1)加强非诉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职能及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四种资源力量,充分运用各类线上线下载体,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构建完善我县“2+3+N”(“无讼+实体平台”二种手
段、县乡村三级平台、N 个调解组织协调联动)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体系。
(2)夯实“政法惠民”基础。认真学习对照《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发展任务分解及推进计划表》和“全市政法惠民实事项目”等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司法所“一所五站点”建设工作。在各司法所服务大厅设置公证协办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联系点、行政复议受理点、立法民意收集点等窗口或专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惠民服务。
(3)强化日常排查调处。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损害赔偿等各类传统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群访、涉疫涉医、校园安全、劳动争议、征地拆迁、金融风险、非正常死亡等重热点类型矛盾化解工作,预防发生民转刑、群体性事件等矛盾激化的情况。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做好向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衔接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坚决杜绝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4)用好线上调解平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告示等多种方式,加大“无讼”在线多元调处平台及 12348 法网、“微解纷”(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指尖调解”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解纷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积
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有关平台化解矛盾。
(5)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借助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法律专家团、党员突击队等工作力量,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综合运用七类非诉讼纠纷化解手段,积极吸纳公证员、仲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参与调处工作,提升调解服务专业化水平,妥善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3.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立足稳定大局,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及时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将有关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相结合,切实担起抓安全保稳定的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督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督考,细化分解岗位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级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日常工作短板不足,定期评估通报,及时整改提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建立有部署、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的工作闭环。
(3)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和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培优选树,对表现突出的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
1.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确保 2020 年全县法律援助受援人总量比上年进一步扩大,常住人口每万人受援率达万分之十以上;精准对接困难群体法律需求,案件办理规范,保障措施到位,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内容、方式不断丰富,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受援人满意度大幅提升。
2.活动内容
围绕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在全县开展“同心战疫情”“决胜达小康”“全力保平安”等专项活动,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1)倾情服务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状况审查。
(2)积极推广法律援助远程在线服务。结合 4.8 司法日活动,积极开展线上服务宣传,推进法律援助远程在线服务,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 12348 法网和掌上 12348 微信公众号等提交申请、收转材料,提高网上法律援助服务的接受度
和首选率。
(3)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支持企业用工稳定,统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依法妥善处理劳动者因欠薪、企业因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等引发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4)做好涉疫情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在法律援助机构开辟专门场所,用于法律援助人员、受援人参加互联网庭审。指导值班律师通过视频见证、线上送达等方式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加强对相关重点案件的协调指导,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5)实施法援惠民举措。围绕重点片区、经济薄弱村和农民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病残孤老灾等重点群体,以索取报酬、赡养抚养、生产经营、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范围,持续推出便民惠民措施。
(6)完善法律援助对象库建设。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本地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建设,补充更新农民工、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群体信息,数据库内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审查,不再提供有关证明。
(7)开展法律服务需求动态跟踪调研。深入养老机构、
福利机构、托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福利企业等特殊群体集中场所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摸排法律需求。对已建立专档和立案办结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全员回访和逐户跟踪,强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监测,全面摸清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涉法诉求,按照“一案一户”“一案一策”原则,逐一制定解决方案,推出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
(8)强化法律援助早期介入机制。主动融入 12348 法律服务队、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帮扶工作队以及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的对接,为活动开展、帮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提供法律专业支持,并通过他们与服务对象、帮扶对象建立有效联系,主动提供咨询、代书等诉前法律服务,及时指导群众依法维权。
(9)健全弱势群体帮扶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僵尸企业”出清、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等活动,积极为相关领域刑事案件受害人及权益受损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对破产企业、关停并转企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需求,优先受理、快速办理。
(10)推进行政法律援助试点。积极推进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试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 2020 年市政府扩大的 8 大类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通过专业律师的参与和引导,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11)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团。坚持关口前移、防早控小,组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金融等领域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团,深入企业、社区,开展现场咨询、法律知识宣讲,发布指导案例,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用法,加强法律风险排查,完善内控机制。
(12)强化分析研判。强化对法律咨询、援助申请的分析研判,对矛盾纠纷新苗头、新动向及时预测预警,按照有关要求向党委政府报告或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参与途径、内容、程序等要求,推动完善风险防控协同机制。按时向市局报送月度分析研判报告。
3.工作要求
开展好“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是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任务,疫情期间侧重“同心战疫情”专项活动,年中侧重“决胜达小康”专项活动,下半年侧重“全力保平安”专项活动。要将全年工作与“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紧密结合,狠抓落实,统筹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2020 年 3 月27 日前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牵头,办公室共同参与的“法援惠民生”活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活动内容,确
保系列活动不打折扣、不走过场、有序开展。
(2)强化队伍保障。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推动党委政府依法确定法律援助机构,在“三定”方案中予以明确。进一步充实一线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法律援助骨干力量。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办案补贴标准的要求。
(3)强化协调配合。强化与工会、劳动仲裁、法院、检察院、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完善援调对接、援诉对接机制,搭建法律援助案件综合化解平台,努力实现受援人利益最大化和社会效果最优化;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充分运用仲裁、公证、鉴定、诉讼费减免制度,依法及时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案件受害人给予救济。2020 年 5 月 1 日前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内的受援对象信息库要全部完善到位。
(4)强化办案质量。认真学习司法部和省厅下发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质量评估规范,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2020 年 4 月 1 日前完成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自查,迎接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5)强化服务网络。充分整合现有场所、人力等可用资源力量,设立针对农民工、“病残孤老灾”等困难群体的专门窗口、热线和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
工作,建立网格律师与法律援助机构直通渠道,完善快速受理和办案机制。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不断提高站点设施配置水平,发挥好一线阵地作用。
(6)强化信息宣传。要紧紧围绕系列活动的 12 项内容,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推广工作,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要及时总结,及时上报。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系列活动的服务内容、服务渠道、服务成效,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司法局办公室,由同志兼任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
司法所、各科室(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组织和参与“我抓了什么做了什么·五聚焦五带头”专项行动,确保活动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三)加快落实推进
司法所、各科室(局)要根据年度任务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任务清单,按时推进,确保每项任务有进展、
见成效,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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