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省信访系统集中整治不正之风指导意见

时间:2022-06-23 15:50:07 浏览量:

 关于在全省信访系统集中整治不正之风的指导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我省信访部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省信访系统范围内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下简称“集中整治”)。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新希望和总体要求,以集中整治单位和系统内基层微腐败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哪里的问题,防止“集中整治”运动化,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切实把“集中整治”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之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全省信访系统的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纪律教育日常化、制度化,使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群众对信访部门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二、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各设区市、县(市、区)信访局、省信访局机关各处室。

 (二)整治时间:201X 年 X 月下旬至 201X 年 X 月底。

 (三)整治内容:

 1.窗口服务方面。是否存在登记、受理、办理制度不落实;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面向社会、公开的服务事项未明确专人负责办理;投诉渠道不畅,对群众投诉不办理或办理不及时等。

 2.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八项规定颁布以后出现职业疲倦,消极被动,应付式工作;对有的工作以出差、开会等理由不在岗或推迟办理;拖着不办,不得好处不办事;不兑现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不落实,群众反复信访;办事效率低下,“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

 3.作风不实方面。重点整治办事态度生冷,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

 皮;作风简单粗暴、不愿做细致的群众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应付了事;相关工作程序不告知,群众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自查自纠。各设区市、县(市、区)信访局、省信访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瞄准问题查、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信访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纪律约束教育,切实增强宗旨观念、纪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廉政意识和职业素养,让群众感受到信访干部实实在在的积极变化。

 (二)依靠群众参与。要主动、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鼓励群众通过网络、手机等方式表达诉求,方便群众监督。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做到投诉有渠道、热线保畅通、有问必有答,提高群众满意度。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建立社会评价和群众评议制度,让群众来评价“集中整治”的效果。

 (三)强化整治问责。各地要对近年来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排查,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教育广大信访干部。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要实行重点整治,限期整改。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

 等问题,及时依规启动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在省信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统一实施。省、市、县(市、区)信访局长是第一责任人,省信访局机关各处室、市信访局各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负责人,要精心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挺纪在前。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足抓早抓小,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同时,切实把正风肃纪与干事创业统一起来,区分问题性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故意造谣、诬告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支持保护信访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三)完善建章立制。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创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强化管理的约束机制,完善干部考核、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群众评议评价等制度,结合“信访群众之家、信访干部之家”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让优秀信访干部受到表彰,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信访服务流程,努力为信访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让群众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总结巩固提高。整治工作结束后,各设区市、县(市、区)信访局、省信访局机关各处室要进行全面深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总结工作成效,把握工作规律,及时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信访干部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各设区市、县(市、区)信访局、省信访局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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