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强化党对群团工作领导实施意见

时间:2022-06-23 09:40:06 浏览量:

  1 关于强化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 XXXX 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津党办发〔2017〕1号),为进一步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领和推动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市卫生计生系统群团组织在促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设美丽 XX、健康 XX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 充分认识强化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重要性。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当前,全市正处在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 XX 的重要历史时期,需要全系统各级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共同为之努力。近年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各级群团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必须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群团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情况。有的单位和部门党组织对群团工作重视不

  2 够,对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缺乏有力指导和支持;有的群团组织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盖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强,有的群团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一,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存在“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切实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对于新形势下保持职工群众队伍的团结统一,进一步密切党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主人翁责任感和 XX感,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具有重要意义。

  2. 强化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 X 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 XXXX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引导各级群团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为重点,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

  3 点,不断扩大群团工作覆盖面,增强群团组织凝聚力,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党政放心、职工满意的群众组织,更好地团结动员全系统广大职工群众积极立足岗位作奉献,为加快建设美丽XX、健康 XX 而努力奋斗。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群团工作领导机制

 3.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受同级党组织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指导同级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协调群团组织同党政部门的关系及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上级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领导或指导下级群团组织工作。委直属各单位应该注意听取上级群团组织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在领导班子人员分工上,一般由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为了加强领导,党委(总支、支部)应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及时研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提请党委(总支、支部)讨论的问题;党委(总支、支部)专门研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每年不少于 2 次;党委(总支、支部)的有关会议应吸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在提名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候选人时,应考虑同级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党员负责人,是否作为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本人的条件而定。

  4

  4. 进一步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整体推进、共建互促。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做到共建组织、队伍、阵地,实现群建与党建工作统一部署、检查、考评。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要以改善党员结构、壮大党员队伍为目标,加大“育优”力度,扩大“推优”数量,提高“推优”质量,认真落实好 28 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推优”的规定,团员青年比较集中的单位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团员通过“推优”加入党组织。

  5. 加 强对群团工作理论政策的学习研究。市卫生健康委党校应该开设党的群团工作理论政策课程,把工人运动基本理论、青年运动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等列入对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应该把群团工作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指导和帮助群团组织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到重要位置,根据职工、青年、妇女的不同情况,分层次、有重点地制定学习计划。

  6. 建立健全群团工作绩效评估机制。落实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党的群团工作纳入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党建工作的考核范围,列入党建述职内容;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

  5 容。上级党组织每年要组织开展对下级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三、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7. 发挥群团组织在卫生计生事业创新发展中的动员作用。群团组织要致力发挥团结动员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作用,把工人阶级主力军、青年生力军、妇女半边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转化为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以助推卫生计生事业创新发展为主战场,紧紧结合自身职责,深入开展全行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和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模范职工之家、“工人先锋号”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支持创建“青年文明号”、“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知识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动员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完善应急动员、应急救护、公益募捐等行动机制,在保障重大任务、支援抢险救灾、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

  8. 发挥群团组织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促进作用。群团组织要坚决拥护并广泛宣传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引导职工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依法理性表达

  6 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巩固和扩大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厚群众基础。深入研究各项改革对职工群众可能带来的影响,积极参与具体政策的制定,及时反映职工群众愿望呼声,注意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群众更多更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9 9 .发挥群团组织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引导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引领全系统广大职工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加强医院文化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单位凝聚力和职工归属感,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开展“我的中国梦.健康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最美女性”评选活动,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以好的家风支撑起良好的社会风气。支持开展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系统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

  四、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工作

 10. 支持群团组织建立健全服务 职工群众体系。加强服务型基层群团组织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广泛、快捷有效的服务群

  7 众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互助、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婚恋交友、生育关怀、“双联”帮扶等服务,使群团组织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组织管理,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入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加强“爱心妈咪之家”建设。

  11. 支持群团组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群团干部初任培训,全面提升群团干部法律素质。探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权益保护机制,建立职工权益实现情况及职工诉求报告制度和重大职工权益侵犯案件通报制度,完善维护职工权益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人事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建设,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提高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水平。

  12. 支持群团组织在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围绕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群团组织,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采取领导接待日、民主协商会等形式,使民主管理工作贯穿于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职工代表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单位应予以支持,不得扣减其工资,或降低其他福利待遇标准。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医疗卫生机构经营管理的重大事

  8 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规章制度和领导层及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五、切实加强群团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13. 选优配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职数选优配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群团组织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尽快配齐。依据《中国工会章程》,职工 200 人以上的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专职工会副主席应按中层正职配备。工会基层组织专职干部的编制,按不低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 3‰的比例确定。团委(总支)建制的单位应配备专职团委(总支)书记,并享受中层干部待遇。各单位专职团干部,一般应由党员担任,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0 周岁,离岗一般不超过 33 周岁。新任专职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团委(总支)书记应到市卫生健康委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团委挂职锻炼不少于 3 个月,丰富阅历,尽快熟悉工作。各级事业单位妇女人数在 30 人以上的要建立健全妇委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妇女干部;妇女人数在 30 人以下的,可以建立妇女小组,妇委会工作任务列入单位干部岗位职责内容。任免、调动群团组织负责人时,应严格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事先分别征得委工会、委团委、委妇委会的同意。

  14. 加强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

  9 团、妇委会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心群众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受到职工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群团干部的培养、任用、管理、交流纳入组织人事工作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积极探索群团干部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群团干部选配条件,支持群团组织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遴选工作人员或者采取聘用、兼职等方式吸引社会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推进群团干部多岗位锻炼,加强群团组织与党政部门之间干部双向轮岗。建立青年、妇女人才库,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培养输送优秀干部的重要基地。要关心群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15. 为群团组织服务职工提供物质保障。各单位要给予群团组织以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帮助群团组织解决好办公设施和活动场所。支持群团组织整合要素,通过项目联动、声势联动、资源联动、阵地联动等方式携手打造特色品牌,构建1+1+1 大于 3 的工作新格局。认真贯彻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工通〔2016〕45 号)精神,严格落实“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提取工会经费,并按相应比例上缴和留成”的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工会经费。支持工会组织对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和财政集中划拨。始终坚持工会经费正确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中

  10 心下移,将工会经费支出重点向基层倾斜,完善工会经费对下补助体制,对下回拨资金和超收补助资金要更多用于工会重点工作,确保大部分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切实加强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使用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16. 切实加强群团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各级群团组织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循“三严三实”要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根本的工作作风,推行群团干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制度,坚决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深入调查研究,经常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创新工作方法,以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工作,组织活动请群众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群众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群众一起评议。要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使群团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群团工作的整体水平。

相关热词搜索: 实施意见 党对 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