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输煤专业 卫生清扫规定
第一节
现场卫生清扫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现场清洁工作作业人员的人身与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清扫卫生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定》及公司、发电部的安全规定。严格遵守《输煤系统清扫卫生工作安全管理协议》。
2. 凡从事生产现场清洁作业人员,男性 55 周岁,女性 50 岁,超过年龄必须辞退。
3. 新进厂参加清扫工作人员,必须到部安全员处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清扫工作。
4. 每年定期参加安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5. 输煤系统清扫工作管理员每周必须召集清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记录。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到。
6. 清洁工作开工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危险点预控单》内容。每日、每次开工前与结束后,综合班班长必须到煤控值班室或码头运行班长室与运行班长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清洁作业人员超越本职范围的其它作业或进入其它场所,设备等处进行清洁作业。
7. 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穿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裙子、凉鞋,女同志应
将长发盘在安全帽内,不能留长辨子。
8. 工作现场严禁烟火,现场严禁抽烟。
9. 高空(指离开固定平台 1.5 米)清扫要先系牢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挂钩应挂在牢靠的固定物上。安全带使用中任何部位不得有与尖利的物件接触或靠在热体上。禁止高空无安全带或在无围栏的脚手架清扫作业。脚手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挂验收牌)方可使用。每次使用前必须重新确认无异常。
10.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梯子。任何梯子(含固定道路上梯)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无异后使用,登梯必须使用双手。双手不得同时抓在同一蹬杠上。
11. 在现场工作时,听到皮带启动电铃声,应立即停止工作。听到喇叭播叫声,应立即停止工作,仔细辨听喇叭播叫内容。听到卸船机、堆取料机的警报声,应立即停止工作,站到安全地方。
12. 无论皮带或设备处于运行或静止中,均禁止在皮带上或设备上站立、行走、越过、存物件,以及传递工器具、物件等。严禁攀登转动机械及现场设备。
13. 禁止移动皮带及设备周围防护遮栏、罩盖等。不准擅自拆卸现场防护隔栅。
14. 不准乱动用现场设备及各种开关,不准关闭输煤系统喷淋阀门。
15. 不准对正在运行中的皮带机、滚筒、托架、支架以及传动部分进行清扫工作。
16. 负责加仓系统设备清扫工作的民工,必须在加仓结束并设备停止运行后,方可进行清扫工作。
17. 由于加仓需要,设备需要连续运行,应停止清扫工作。综合班应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工作安排。在皮带运行时,在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清扫走道等其他非转动的设备卫生,但必须征得当班班长同意。
18. 清扫堆取料机卫生工作的民工,必须在堆取料机停止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综合班班长应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工作安排,在堆取料机运行时,在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清扫走道等其他非转动的设备卫生,但必须征得当班司机同意。
19. 卸船机运行时,负责码头卫生清扫工作人员,禁止对船甲板上散落煤的清扫工作,确实需要清理,必须通知当班司机,征得司机同意,司机必须停止卸船机运行,方可对船甲板上散落煤的清扫工作,清扫工作结束后,应通知司机。
20. 卸船机运行时,禁止对运转设备进行卫生清扫工作,不能以做卫生需要交接班为理由,而对运行的设备进行清扫工作。综合班班长应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工作安排,协调好现场卫生清扫工作。在卸船机运行时,在确保人
身与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清扫走道、地面等其他非转动的设备卫生,但必须征得当班司机或班长同意。
21. 负责码头清仓工作民工,上下船梯要检查、观察船梯和跳板是否合乎要求,如果船弦梯下方如无安全网不得上船,应及时通知当班班长与船方解决。上下船梯要抓牢护绳。
22. 下船底清仓时应检查船梯是否牢固,不得同时双手抓同一阶梯横杆。下舱口时,如无照明可拒绝下舱底清仓,应检查下仓底舱口盖板是否牢固,打开底舱口盖板时,应固定好后方可下去。。遇到问题应找当班班长叫船上值班人员协调处理 23. 推扒车将舱底煤清好后,推扒车开到指定位置,在舱底清仓人员必须集中在停放推扒车的角落。桥抓抓煤时,舱底的清仓人员禁止在舱底走动。禁止边清仓边抓煤。注意推扒车行驶,防止推扒车伤人,应保护好自己。
24. 清舱时应注意船舱上方煤层情况,防止煤掉下伤人。注意协调好交叉作业,相互提醒,关照。
25. 应主动协助吊好推扒车工作,吊车时应服从现场司机的指挥,吊车时人要站在桥抓司机能看到的地方或退到安全地方,吊钩下禁止人员通行与站立。
26. 夜间清舱工作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
27. 船舶离、靠码头解、系缆绳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救生衣,
缆绳在受力时,人员要离开,防止缆绳拉断伤及人员。
28. 综合班班长每天应在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工作班人员执行安全工作情况以及工作质量。
29. 设备没有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严禁拉脱现场拉线开关和误碰其他保护开关。
30. 严禁使用消防水进行清扫卫生工作和洗刷工具。
31. 在清扫架空电缆层及配重间工作,必须与运行班长联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32. 清扫工作中严禁把铁件及杂物铲入皮带上和煤仓内,严禁向窗户外丢杂物。对现场杂物必须集中后,带离现场放入垃圾箱中。
33. 煤仓间密封皮带清理卫生时,撑杆不得高于 15 公分,撑杆必须用绳子系牢,严禁落入煤仓中。
34. 如不慎将木块,铁件及工器具掉入煤斗及煤仓内,或误碰开关、清洁用具绞入转动或移动设备上,以及工作中发现现场设备漏水、漏油、漏煤、火情、皮带跑偏等其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通知运行值班班长。
35. 禁止用湿手去触摸现场电源开关或其他电气设备的外壳。
36. 对照明灯的清扫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方可进行。
37. 清扫出的金属块、金属丝、木头、橡皮、编织带、塑料等物件,严禁放入输煤皮带上或煤斗内,必须集中后带
离现场放入垃圾箱中。
38. 不得从高处往下丢杂物。
39. 每天清扫出来的煤粉,必须集中装在桶中,严禁将煤铲到运行的皮带上,清扫出的煤应集中倒在各转运站回收,以免粉尘飞扬。
40. 禁止在卸船机、输煤皮带配重块、电磁铁块、高处有施工的地点下方通行或逗留。禁止在行走的行车、卸船机行走的轨道上行走、停留。禁止在煤仓密封皮带上行走、停留。
第二节
现场卫生工作清理要求
1. 舱底清扫岗位
1.1 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力投入清舱工作。
1.2 派专人不断巡视清仓情况,积极配合清仓机司机将边角煤清出。
1.3 在清扫船舱最后的余煤时,每舱必须派 3 人以上进行清扫,清扫干净后才能离开。
1.4 派专人巡视卸煤情况,及时派人帮忙协助处理抓斗钢丝绳扭结等意外情况。
1.5 以上各项有失责时,每次扣款 50 元。
2. 卸船机上岗位
2.1 每台卸船机上各派二人,无故不得离岗。
2.2 应及时打扫走道、栏杆卫生二次,栏杆扶手必须用破布
擦净,保持干净。有船时,此项工作必须在 8 点前结束。
2.3 应及时清掉机内皮带的积煤,防止皮带跑偏。
2.4 每周全面打扫一次设备表面卫生,做到不积煤,不染油污。
2.5 船卸空时,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及时清理大料斗和各落煤斗内的积煤、大块和杂物。
2.6 交接班或卸船机中途停机时,应按照码头作业人员的调配及时清除各处积存的大块和落煤斗内的积煤(进入机内清除时,要得到司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
2.7 每月定期 1 次对机器房、电气房和设备其它平常难以清理的地方进行彻底清扫。
2.8 应及时清理堆放在机上的石头、煤矸石、木头、破皮带等杂物。
2.9 负责各台卸船机计划检修后的整机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卸船机场所的清洁卫生, 2.10 配合码头班长和其它管理人员,完成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2.11 以上各项有失责时,每次扣款 50 元。
3. 转运站岗位
3.1 卸煤时,应保证 C-1A 和 C-4A、C-5A 转运站各除铁装置连续运行;设备故障时,要立即报告当班码头班长,不
得无故停运除铁装置。
3.2 将分离出来的大块要及时运出,分类堆放石头、煤矸石、杂物。
3.3 每条船卸空后,及时清理格栅上积存的煤块、石块等杂物;卸煤过程中,若除大块格栅上积存大量煤块与石块,应服从运行人员的调配,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及时清理。
4. 码头地面卫生清扫岗位
4.1 必须全天候负责码头面的保洁工作。
4.2 每周应至少 2 次打扫码头地面、引桥、转运站周围卫生,清除所有煤炭与杂物。
4.3 每卸完一条船冲洗码头面 1 次。冲洗前,应先清扫,后冲洗,顺序进行;必须将码头面的积水清扫干净,防止轨道等设备的腐烂。冲洗结束后,应将水龙带、水枪清洗干净后卷好并放回原位,关好冲洗箱柜门,发现冲洗设备及冲洗箱损坏时应及时汇报码头管理人员。
4.4 应主动配合装载机进行码头面的积煤清理工作。
4.5 每航次清理 1 次污水沟和污水池。
4.6 每月定期 2 次污水池清淤工作。
4.7 每天必须对码头休息、办公场所进行卫生清扫、保洁。
5. 皮带机岗位
5.1 当皮带机正常运行时,应将散落在皮带下煤铲到皮带上,如皮带上积煤较多时,应向码头管理人员汇报,联系启
动皮带。
5.2 船卸空时,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及时清理 C-1A 落煤斗内的积煤、大块和杂物。
5.3 每周清扫皮带机架,档风板卫生一次,档风板需显出油漆本色。
5.4 当皮带有故障或码头停卸 2 天以上时,地面上煤不允许铲到皮带上,应运到指定地点。
5.5 皮带机周边范围卫生工作必须在当天 9 点钟前结束。
5.6 以上各项有失责时,每次扣款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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