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互联网+ + 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内容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4 号
电话:010-662624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004 室
项目经理:陈刚、史桂林
电话:010-63348493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项目-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内容 预算金额:7,586,312.00 元
最高限价:7,586,312.00 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公安部政务服务互联网用户体系,实现平台账号互认互通;新建“互联网+监管”系统并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企业投诉受理系统、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应用系统、消息处理系统、安全保障及运维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小程序等移动端应用;购买云平台服务,开展应用迁移上云相关工作;改造一期运行环境为部平台应用级备份;编制“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相关标准等 13 项建设任务。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品目清单内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品目清单内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
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59 号)对运维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建设完善部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体系、运维管理体系等。部平台综合运维管理系统主要包括:运维监控系统、政务协作系统以及运营数据收集系统。根据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08)有关要求,互联网侧的业务系统需要满足等保三级。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对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二期的总体建设方案进行规划,要求要深入的理解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对各地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技术体系要求;调研各地公安部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现有资源、建设情况与现状;总结国内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思路与方式;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期盼,对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二期提出建设思路,明确工作阶段、目标与主要任务,对总体建设方案给出清晰明确的工作方案与计划以及达成的目标。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 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天完成开发, 地点:北京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免费维护期内,中标方应提供由于软件自身缺陷修正或用户系统软件、用户系统平台升级而导致应用接口不可用,中标人承诺与用户系统集成、联调;协助完成相关的系统改造开发工作。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按照公安部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完成开发、安装调试,经过第三方检测合格后进行初步验收,试运行三个月以上合格后进行终验。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建设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应用,所有移动端应用后端接口一致,前端界面设计使用风格、操作方式一致。基于后台提供的统一服务接口开发基于微信、支付宝、百度等主流移动端第三方平台的公安政务服务小程序,小程序的申请、开发和设计需遵循小程序的规范要求,同时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业务数据不被第三方平台获取等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纸质方式发售(疫情期间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0 年 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6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 http://www.china-tender.com.cn 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010-63348287。
3、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方式包括:
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至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开标当日至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领取; 2)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至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开标当日至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领取。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3)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1 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室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时。联系人:杜庆;电话:010-63348281。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6、出售标书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03/8359,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先生。
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
(六)公告期限:5 5 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 年 7 月 2 日上午 9:30 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层 405 号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七评标室 (八)其他: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评标办法。
0 2020 年 年 6 6 月 月 1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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