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布置及支护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说明掘进作业方式、劳动组织、劳动力配备、出勤率(附劳动组织图表)。
第二节
循环作业
第一百二十六条
根据掘进工艺流程、循环作业方式(日、班循环个数)、循环进尽,编制正规循环作业图表。采用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工时利用率。
第三节
主要技术指标
第一百二十七条
编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
第一百二十八条
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九条
综合防尘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条
防灭火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一条
高温巷道施工降温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二条
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和瓦斯异常区的局部通风机通风实行“三专两闭锁”,装备“双风机、双电源”,以实现“自动切换、自动分风”功能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沿空留巷防上漏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四条
排放瓦斯突出煤层中掘进巷道,采用预抽瓦斯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五条
排放瓦斯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其他“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
顶板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松软煤(岩)层、流沙性地层、地质破碎带、复合顶板掘进巷道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三岔门、四岔门、巷道贯通采取加强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三十九条
使用前探支护、防倒支架,严禁空顶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条
顶板压力观测、定期分析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其他顶板控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节
爆破
第一百四十二条
使用爆破器材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照规定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
特殊情况下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两条平行掘进工作面,间距在 20m 以内时,贯通、遇断层、老巷、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下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六条
掘进巷道卧底、刷帮、挑顶浅眼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七条
处理拒爆、残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其他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节
防治水
第一百四十九条
掘进巷道受水威胁、撤出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五十条
说明当掘进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
接近水量大的含水层。
(二)
接近导水裂隙、断层。
(三)
接近被淹井巷、老空。
(四)
接近矿井隔离煤柱。
(五)
掘进过程中发现有透水预兆。
第一百五十一条
探放老空积水时,加强防突水及对有害气体的检查和防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其他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节
机电
第一百五十三条
掘进机、装岩机、喷浆机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固定、使且维修、移动、撤除等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五十四条
掘进机、耙装机、喷浆机作业运行范围内,严禁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其他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五十六条
动力、照明、信号、通讯缆线的敷设、吊挂、管理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其他机电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节
运输
第一百五十八条
运输、转载设备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五十九条
下山施工防止跑车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六十条
上山掘进施工 25o 以上的斜巷时,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六十一条
利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等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六十二条
掘进巷道、提升、运输、转载系统的声光信号装置与启动装置闭锁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其他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节
其他
第一百六十四条
提高工程质量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六十五条
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第一百六十六条
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透水、冒顶、提升等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制定发生灾害时快速有效的传报技术和方法、撤出人员的区域和避灾路线、实施自救的条件、防上灾害扩大的措施、统计井下人数及其他应急措施等。
第一百六十八条
绘制避灾路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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