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看守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06-21 12:20:08 浏览量:

 南宁市 第 四 看守所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协警、护士、炊事员工资

 项目单位:南宁市第四看守所 评价机构:南宁市第四看守所

 2017 年 01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南宁市第四看守所负责实施对在押人员的看守工作;组织、保障监所安全;开展监内案件深挖工作,保障侦查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依法押解已决罪犯送监执行工作;负责对判处短期有期徒刑、剩余刑期 3 个月以下的罪犯进行监管、教育、生产劳动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按历年聘用工资支付,依法履行合同,保障临时工合法权益,主要依据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临时聘用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保。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我所外聘人数为 65 人共计 282.2 万元。

 2 .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每年以相对固定的金额及模式作为经常性项目列支,涵盖了工资、加班费、保险、公积金,满足日常开支需要,保障全年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开支内容接受财政监督并予以信息公开。

  支出项目 支出金额 工资 171 万元 保险 90.3 万元 公积金 20.9 万元 合计 282.2 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

 :

 做好协警、护士、炊事员工资发放工作,支付本年临时聘用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辅助看押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就业紧张的现状,为部分社会就业准备青年提供就业机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付临时工工资的人数 65 人 质量指标 及时足额支付 100%及时足额支付 时效指标 当月支付时效 每月 25 日前支付完毕 成本指标 聘用合同规定(协警、护士、炊事员工资)

 平均 3300 元/月/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社会就业(缓解社会就业紧张的现状,为部分社会就业准备青年提供就业机会)

 向社会提供104个就业岗位(受益覆盖面 100%社会就业准备人士)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具体指标 临时工对工资发放满意度 不低于 90%

 长期绩效目标 :

 支付临时聘用人员费用,辅助看押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

  的合法权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付临时工工资

 65 人

 质量指标 及时足额支付

  每年 282.2 万元

 时效指标 每年 12 月前支付完成

 12 月 31 日

 成本指标 聘用合同规定

 平均 43415 元/年/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社会就业

 向社会提供 65个就业岗位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具体指标 临时工对工资发放满意度 不低于 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经我所绩效管理部门设计,根据看守所工作特点,与全市绩效考评工作口径保持一致,制定该项目绩效指标。

 (二)绩效评价框架 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围绕主要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设计关键指标。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结合看守所实际工作情况,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照标准、对项目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主要根据财政部门设置的指标、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单位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绩效目标制定,选取科学、灵活,具有可操作性,贴近实际。分为长期、年度绩效指标。其中:

 产出(一级指标)60 分,分为 4 个分指标(二级指标)。效果(一级指标)40 分,分为 2 个分指标(二级指标)。

 3、绩效标准 坚持客观、符合实际原则,根据项目设置分值,评价打分。

 4.评价方法 采用最直接比对方法,对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完全依靠数据上报,以各业务部门上报案件立案审结数据为绩效考评依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我所指定绩效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一是前期准备,明确工作分工、了解基本情况、设计指标体系;二是收集信息,分别落实工作,请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材料;三是对照检查核实,提出意见建议;四是数据分析、评价,相关部门交流意见,形成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本次评价由单位指定专门部门进行,评价不是太全面;二是本项目是我所的专项业务工作,有些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符合相关要求;目标合理,符合本单位的职能任务;项目预期目标结合实际和年度工作要求,指标明确;预算资金到位,保证了项目进度。其它方面与实际匹配。

 2.过程 业务部门近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3.产出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4.效果 项目特点决定本项目重在保证监管场所的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质量指标

  大于 99% 100% 时效指标

  大于 99% 100% 成本指标

  大于 99% 100% 经费支出核算

  符合国家财政法规规定 符合国家财政法规规定

  从上表可以看出,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二)评价结论 本年度“协警、护士、炊事员工资”,工作与经费管理规范,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服务对象总体较满意。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聘用人员工资五险劳保经费 项目单位: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评价机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2016 年 12 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市编委《关于确定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数额复函》的精神和要求,审核同意市院检察机关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数额 89 名。

 2.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资金每年以相对固定的金额及模式作为经常性项目列支,以文件为依据发放聘用人员工资及缴纳保险金。以足额发放保障聘用人员的辅助工作功能,保障全年案件侦破及批捕起诉等业务工作及其他综合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接受财政监督并予以信息公开。

 支出项目 支出金额 工资及五险 283.34 万 包干办公费 30.26 万 残疾人保障金 2.06 万元 合计 112 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 2016 年南宁市检察院承办案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五险支出 当年聘用人员89 人

 质量指标 聘用人员工资发放率 100%

  聘用人员稳定率 8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 100%

  足额发放 100%

 成本指标 开支标准 符合南宁 市财政关于聘用人员薪金规定

  预算经费 不超出当年预算

  社会效益指标 南宁市法治环境建设(保障聘用人员工权益,使之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助法制工作顺利进行)

 长治久安(直接受益89名员工),间接受益全体市民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经我院绩效管理部门设计,根据检察院办案工作特点,与全市绩效考评工作口径保持一致,制定该项目绩效指标。

 (二)绩效评价框架 根据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围绕主要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设计关键指标。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结合市检察院实际工作情况,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照标准、对项目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主要根据财政部门设置的指标、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单位职能职责、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绩效目标制定,选取科学、灵活,具有可操作性,贴近实际。分为长期、年度绩效指标。其中:

 产出(一级指标)分为 4 个分指标(二级指标)。

 效果(一级指标),1 个分指标(二级指标)。

 3、绩效标准 坚持客观、符合实际原则,根据项目设置分值,评价打分。

 4.评价方法

 采用最直接比对方法,对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分,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完全依靠数据上报,以各业务部门上报案件立案审结数据及工资发放情况为绩效考评依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南宁市检察院指定绩效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一是前期准备,明确工作分工、了解基本情况、设计指标体系;二是收集信息,分别落实工作,请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材料;三是对照检查核实,提出意见建议;四是数据分析、评价,相关部门交流意见,形成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本次评价由单位指定专门部门进行,评价不是太全面;二是本项目是检察院的专项业务工作,有些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设立,符合相关要求;目标合理,符合本单位的职能任务;项目预期目标结合实际和年度工作要求,指标明确;预算资金到位,保证了项目进度。其它方面与实际匹配。

 2.过程

 业务部门近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及时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务部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监督规范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

 3.产出

 项目产出实际完成达到绩效目标。

 4.效果

 项目特点决定本项目重在结合聘用人员离岗率及案件结案率及判决结果,辅助工作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聘用人员工作量占部门工作量比重 10%以上

  工资、劳保、五险支出89 人 工资、劳保、五险支出 89 人 聘用人员工资发放率

  100% 100% 聘用人员稳定率

  90% 90% 按时发放

  100% 100% 足额发放

  100% 100% 聘用人员工资五险劳保支出,执行相关开支标准

  89 人 315.66 万 89 人 315.66 万 从上表可以看出,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二)评价结论

 本年度“聘用人员工资与保险”,工作与经费管理规范,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服务对象总体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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