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报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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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坪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建设单位( ( 盖章 ):
阿坝州南坪林业局
编制日期:
:2019 年 年 9 月 国家 生态 环境部 制 四川省 生态 环境厅 厅 印 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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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项目名称 南坪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建设单位 阿坝州南坪林业局 法人代表 罗建伟 联系人 李强 通讯地址 九寨沟县永乐镇下较场 联系电话 13698178311 邮政编码 623400 建设地点 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湾及草堂沟 立项审批部门 阿坝州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阿州发改行审 [2018]109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A0522森林防火活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300m 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 万元) 48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36.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7.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12 月 一、项目由来 2017 年 8 月 8 日 21 时 19 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北纬33.2°,东经 103.8°)发生 7.0 级地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以旅游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经济遭受重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遭受不同程度损毁。“8•8”九寨沟地震是继“5•12”汶川特大地震、“4•20”芦山强烈地震之后,四川遭遇的又一次强烈地震,震级高达里氏 7 级、震源深度 20 千米、最大烈度 9 度。地震波及四川、甘肃两省 4 个市(州)8 个县,四川受灾人口 216597 人,紧急转移安置 88856 人。地震造成 25 人死亡、5人失踪、543 人伤病,城乡住房不同程度受损,交通、通讯、市政、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破坏。2017 年 11 月 7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按照“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
持和发展“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新路,推进科学重建、绿色重建、人文重建、阳光重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九寨”的指导思想,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7〕56 号 )制定并下发了《“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拉开了“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序幕。
阿坝州南坪林业局经营区地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和若尔盖县,全部位于“8·8”九寨沟地震灾区,区域内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是灾后重建的重点单位。
阿坝州南坪林业局承担固定目标九寨沟县林业养护及森林防火任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社会稳定开展、强化保障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将有利于安全维稳能力的提升,有利于九寨沟社会经济的发展。森林防火对直升机参与的需求由来已久,它将有效的增大火险巡视面积,增强火险预警能力,提高消除森林火险隐患的效率。受直升机载油量少、航程短等因素的限制,灭火直升机依托军、民航机场起飞后,有的仅能到达重点林区及重点火险区的边缘进行航空灭火,甚至不能到达重点林区和重点森林火险区,造成护区范围内一些重点林区和重点森林火险区无法纳入航空灭火的范围,导致这些地区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和造成的损失都相当严重。因此建设直升机起降坪是必要的,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社会稳定开展、强化保障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将有利于安全维稳能力的提升,有利于九寨沟社会经济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的要求,该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09.01),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阿坝州南坪林业局委托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南坪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 、 产业政策 符合性分析
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七类“综合交通运输”第 6 项“综合交通枢纽防灾救灾及应急疏散系统”,第二十九类“现代物流业”第 9 项“应急物流设施建设”,第三十九类“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第 42 项“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本项目已取得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坪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阿州发改行审[2018]109 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分析 1 、与《“8·8” ” 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总体目标中的灾害防治安全有效“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常态化,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得以积极治理、合理避让,城乡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提高,保险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范和损失补偿等作用有效发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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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生态保护设施 修复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执法等设施设备,建设林区公路、防火作业道路等基础设施,维护加固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恢复提升灾区生态保护能力。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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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排查与风险评估 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加强灾区城镇、聚居点、景区和交通沿线等区域的地质灾害排查和危险性评估,科学划定危险区域和重点整治区域。对九寨沟景区、漳扎镇和重点旅游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开展精细化地质灾害详查和风险评估,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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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核查与动态排查 建立多层次、专业化的调查排查制度,动态开展城镇、聚居点、景区及主要交通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和判识。充分运用航空航天遥感等先进技术,提升隐患动态发现能力。对灾区全新世活动断裂开展精细化详勘,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依据。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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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对已查明险情重且不宜采取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威胁区的农户,实施永久避险搬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新村建设、城镇恢复重建及土地整理等工作,切实改善避险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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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提升地震、地质灾害、气象、测绘等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防灾减灾设施、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疏散救援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水源、救灾物资储备库、备用电源和应急移动通信系统,强化公共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健全应急转移疏散综合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受灾群众救助及生活保障水平。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加强防灾应急演练,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房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1 栋,新建直升机起坪 降坪 2 个,点 直升机取水点 5 个 个 ,项目 主要对“8·8 ”九寨沟地震受损的营房及设施设备进行恢复重建和增强火险预警能力,属于《“8·8” ” 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中的建设内容。
因此, 本项目的实施 符合 《“8·8” ” 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
2 、与《“8·8 ”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恢复重建 5 个专项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一)“8·8 ”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专项实施方案 (1)生态保护管理设施恢复 恢复重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工企业、基层林业站等单位生态保护管理业务用房 33543 平方米,其中修复加固 24485 平方米,重建 9060 平方米。配套购置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业务用房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区域内恢复重建生态保护业务用房,应遵循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2)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恢复重建林区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供电线路等林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林区公路及防火作业道路 154.4 公里,林区给排水管道 24.5 公里,输电线路8.5 公里。恢复重建林木种苗设施,重建河堤堡坎(毛石混凝土)2.48 万立方米。恢复重建南坪林业局苗圃基地 50 亩,包括恢复重建自动喷灌系统 1400 米、透视
围墙 1500 米、温室 700 平方米、业务用房 500 平方米、改良土壤 50 亩。九寨沟县苗圃业务用房维修加固 1000 平方米。
栏 专栏 4
生态保护设施恢复 生态保护管理设施恢复:
建设森林管护站 、保护区管理站、林业工作站、森林防火、房 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各类业务用房 33545 平方米,其中修复加固 24485 平方米,重建9060 平方米。配套购置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补充森林扑火机具,建设直升机坪 停机坪 2 处、取水点 5 个。
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恢复重建林区公路及防火作业道路 154.4 公里,临朐给排水管道 24.5 公里,输电线路 8.5 公里,恢复重建林木种苗设施,重建河堤堡坎(毛石混凝土)2.48 万立方米。恢复重建南坪林业局苗圃基地 50 亩,维护加固九寨沟县苗圃业务用房 1000 平方米。
(二)“8·8 ”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景区恢复与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1)地质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对景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评估,编制地灾防治规划,分类治理,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必要时采取人工干预和避险搬迁。修复地质灾害监测系统、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完善景区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探索应急疏散通道、避难场所和应急直升机停机坪设置。明确环境承载能力,控制村镇规模,建筑依山就势,减小对地形地貌的影响。选择典型地段开展相关自然过程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展示。
(2)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采取生境修复、生境恢复、生境保育等措施恢复受损栖息地和河湖湿地岸线等林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修复森林管护站、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执法等设施设备,建设林区公路、防火作业道路等基础设施。构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湿地、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等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
房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1 栋,新建坪 直升机起降坪 2 个,点 直升机取水点 5 个 个 ,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8 ”九寨沟地震建 灾后恢复重建 5 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7]101 号文件)”中“ 专栏4 生态保护设施恢复 ”中的“ 生态保护管理设施恢复 ” 中规划建设内容,因此 本
项目建设符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8 ”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建 5 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7]101 号文件)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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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 (1 )概况 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岷山南段贡杠岭北侧,行政区划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漳扎镇、大录乡以及若尔盖县包座乡。2009 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函【2009】213 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建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批准建立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批准面积为147844hm 2 ,地理坐标界于东经 103°24′~103°48′,北纬 33°02′~33°44′之间。南北长 75.96 km,东西宽 36.67km。保护区北连甘肃省阿夏、多尔大熊猫自然保护区,西接若尔盖县包座大熊猫自然保护区,东南与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连,东面以九寨沟县大录乡和漳扎镇乡界为界。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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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性质 四川贡杠岭自然保护区是以大熊猫、四川梅花鹿、川金丝猴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省级自然保护区,隶属于林业系统管理;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是集保护管理、科学监测、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于一体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管理机构——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是集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支持协助社区发展等功能于一体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 (3 )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是大熊猫、四川梅花鹿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自然生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完整的植被垂直带谱。
( (4 )保护区类型 根据《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关于保护区类型的划分标准,结合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和资源状况,四川贡杠岭自然保护区属于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 (5 )保护管理措施 森林火灾是保护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的大敌,对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具有毁灭
性,大面积的森林火灾将使野生动物失去赖以生存的家园。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和“五不烧、十不准”的野外用火制度,积极做好宣传、防火设施建设与扑灭森林火灾的物资准备等工作。„„在贡杠岭斗鸡台、红岩沟热尖、斯乌克盖和拉玛克盖建立 4 处护林防火瞭望塔,并配备微波监控设备,使火警、火情的发生信息能及时得到监控和传递。
房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1 栋,新建直升机起降坪 2 个,点 直升机取水点 5 个。
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主要拆除红岩林场碉堡楼、红岩林场沙勿护林站 后 ,在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岩背后进重建;建 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口 及配套取水口 5 处 处 , 主要目的是 增强火险预警能力 , 主要 用于森林防火应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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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本项目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1 栋,新建直升机起降坪 2 个,直升机取水点 点 5 个,其中,直升机取水点 2# 、3# 、4# 、5#和 和 2 个直升机起降坪均位于四川于 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于 2019 年 年 9 月 月 10 日下达了关于在四川 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南坪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九寨沟高山珍稀植物园提档改造与苗圃恢复重建项目的 批复(川林审批函[2019]235 号),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因此, 本项目的实施 符合 《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3、 、 项目建设与“ 三线一单” 的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1 )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
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需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本项目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位于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的一般休憩区,森林防火业务用房和 1#取水口不涉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本项目主要进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的增大火险巡视面积,增强火险预警能力,提高消除森林火险隐患的效率,同时项目也属于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不冲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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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选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好,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本项目建成后无废气排放,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易地重建森林防火业务用房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域标准;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 类水域标准。根据周边地表水体的监测数据可知,区域地表水水质较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营运期不产生污染,对环境而言属于正影响。
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易地重建森林防火业务用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项目建设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声环境质量是符合要求的。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的。
(3 3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主要对“8·8”九寨沟地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项目属于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
因此,项目资源利用满足要求。
(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目前项目选址区域暂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 森林防火 基础设施项 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因此本项目应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
4、 、 与《四川 九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7 年 年 )
》的符合性分析 因《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7)》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由四川省林业厅在成都主持召开了《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7)》评审会,并出具了评审意见。故借鉴其做符合性分析。
( (1 )概况
《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7)》于 2018 年由四川农大风景园林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经原林业部[林场审批字(1995)132 号]批复建立的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 37000 公顷,包括神仙池(嫩恩桑措)和甘海子两大旅游景区。规划范围为:地理位置介于东经 103°38′42″~103°48′14″,北纬33°2′13″~33°24′32″,为特大型规模的森林公园。
( (2 )森林公园定位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地和钙化池群观光及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 (3 )功能分区 根据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的现状的景观资源分布特点,结合公园性质与功能区划原则,将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划分为四大功能区,即核心景观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和生态保育区。本项目仅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在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项目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与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表 1-1 本项目建 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 及取水点 与 四川九寨 国家森林公园 功能 分区对比 一览表 表 功能区名称 规划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 是否符合要求 核心景观区 除必要的保护、解说、安全、环卫、片区管护站等设施,观海亭,游步栈道等游览休憩设施以外,不规划住宿、餐饮、购物、娱乐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一般游憩区 可进行适量适度的资源利用行为,规划少量停车场、宣教设施、娱乐设施、管理服务点以及小规模的餐饮点、购物点等 本项目主要对“8.8”九寨沟地震受损的营房及设施设备进行恢复重建和增强火险预警能力,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及 2#、3#、4#、5#取水口位于森林公园内,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应急使用 符合 管理服务区 区域紧邻九环线,在不占用林地的基础上,相对集中地建设管理设施,并提供一定数量的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医疗等接待服务项目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生态保育区 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为有恋曲提供满足生态平衡和拓展景观资源培育的空间,基本不进行开放建设、不对游客开放,防止人为干扰和破坏。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 (4 )发展目标 严格保护和利用森林公园旅游资源,以可持续发展为方向,致力将公园建设成为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环境宜人、功能健全、以森林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户外探险、体验教育、森林科普为主要功能的省内和国内旅游目的地。
( (5 )生态保护设施恢复 恢复重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保护设施;建设林区公路及防火作业道、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网等。
( (6 )森林防火规划 利用公园内的道路体系,作为灭火交通网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便能成为灭火人员、器具、物资的快速运输通道。
房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1 栋,新建直升机起降坪 2 个,点 直升机取水点 5 个 个 ,其中建 新建 2 处直升机起降坪 和点 直升机取水点 2# 、3# 、4#和 和5# 位于 四川九寨国家森林公园规划 的一般休憩区内,本项目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2018 年 年 12 月 月 7 日九寨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出具了同意本项目在此选址的证明,因此 项目的实施与《四川 九寨国家 森林 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7)
)
》不冲突。
5 、与相关文件的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九寨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南坪林业局森林管护业务用房恢复重建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九建住函[2018]51 号),明确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森林防火设施用地,同时,九寨沟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本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九国土资源函[2018]25 号),明确本项目已纳入《“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专项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符合地方有关规定。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相关规划。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1 栋;新建直升机起降坪 2 个,直升机取水点5 个,其中森林防火业务用房为拆除危房异地重建,原址地质灾害严重,主要拆除红岩林场碉堡楼、红岩林场沙勿护林站,于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岩背后南林局电站用地进行重建;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位于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弯沟;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位于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村草堂沟。
根据四川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南坪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九寨沟高山珍稀植物园提档改造与苗圃恢复重建项目对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报告》和四川省林业和格草原局下达的关于在四川贡杠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南坪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九寨沟高山珍稀植物园提档改造与苗圃恢复重建项目的批复(川林审批函[2019]235 号)可知, 本项目 建设内容中的 森林防火用房 和直升点 机取水点 1# 不涉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和森林公园 ;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草 堂沟直升机起降坪点 和直升机取水点 2# 、3# 、4# 、5# 在九寨国家森林公园一般休憩区和贡杠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 珍稀野生动植物和饮用水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地。
根据福建东辰综合勘察院编制的《南坪林业局局森林管护业务用房恢复重建和南坪林业局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结论南坪林业局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处于斜坡坡脚台地,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地质灾害中等发育;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变化较小,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好;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综合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拟建工程属较重要工程,因此本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一级,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建设项目有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可能性中等,拟建设场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甘海子海子湾及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处于斜坡坡脚台地,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地质灾害中等发育;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变化较小,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好;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综合地质环境条件复杂。
本项目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5 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101 号)规划中的停机坪和取水点,根据建设防火停机坪的的要求,停机坪均选址在林中空地,取水水量有保障,满足直升机取水扑火;快速反应,有利于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有利于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在遇森林火灾紧急情况时,可在短距离、短时间内到达完成取水,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对南坪林业局森林管护区域内进行停机坪选址,一是 122 林场位于九寨沟漳扎镇境内,处在九环沿线,交通便利,且靠近白水河布置,取水较为方便,管护面积
522068 公顷;二是 121 林场银青段,位于若尔县和九寨沟交界,交通不便,管护面积 155516 公顷,管护资源点多量少,森林资源小,离九寨沟县城 126 公里,系黑河水源头,水流量小,取水水量得不到保障;电力、通迅不便;三是 124林场,位于大录乡境内,管护面积 330516 公顷,属高山峡谷区;处于黑水河上游段,枯水期长,取水水量得不到保障;护林站点分布广,林区无通行道路,交通不便;该区域森林覆盖率极高,周边均为高山林地,无合适林中空地修建停机坪,对直升机起停飞构成安全威胁。
综合考虑,项目停机坪最终选址于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 122 林场的海子湾和草堂沟,其中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和直升机取水点 2#、3#、4#、5#在九寨国家森林公园一般休憩区和贡杠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珍稀野生动植物、饮用水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地,南坪林业局施业区森林大面积覆盖中心,森林资源丰富,火险 2 级,一旦发生火情火警,能在最短时间内最快到达灭火目的地,能切实有效保国家森林资源。且灾后重建项目中的林区公路恢复重建已与直升机起降坪连接,森林扑火直升机起降坪和取水点位于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湾及草堂沟,处于阿坝州南坪林业局主要林区红岩林场森林管护区的中心地带,场址位于半山腰,地势高、开阔且平缓,地质稳定性较好,无滑坡和滚石现象,附近无高大建筑物、乔木、高压线阻碍,有护林道路直达直升机起降坪,交通条件较好。直升机取水点采用甘海子村和 122林场自来水管道供水,取水水量有保障。
甘海子和草堂沟森林扑火直升机起降坪分别距九寨沟县城 74km 和 84km,均有林区道路与 301 省道相接,对外交通条件较好,便于扑火物料和人员输送。甘海子直升机起降点布置 2 个取水点(分别位于起降坪东边和西边),草堂沟布置 3 个取水点(分别位于起降坪东、西、北三边),每个取水点距离起降坪中心点均为 50m,并在每个取水点各建 1 口蓄水池,采用甘海子村和 122 林场饮用水管道供水。甘海子和草堂沟,交通、水源、电力、通讯、物资供应、净空等条件均较好,是停机坪建设最佳位置。
同时,根据九寨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南坪林业局森林管护业务用房恢复重建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九建住函[2018]51 号),明确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森林防火设施用地,同时,九寨沟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本项目用地
预审的意见(九国土资源函[2018]25 号),明确本项目已纳入《“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环境修复保护专项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符合地方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 ,本项目选址 没有 制约因素。
。
五、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性质、投资及建设地址 项目名称:南坪林业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建设性质:灾后恢复重建 总投资:480 万元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湾及草堂沟 2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1 栋,总建筑面积 899.6m 2 (框架结构,地上 2层,建筑总高度为 10.62m),不涉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2)新建直升机起降坪 2 个,直升机取水点 5 个,其中直升机取水点 1#不涉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和直升机取水点 2#、3#、4#、5#均在九寨国家森林公园一般休憩区和贡杠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
3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工程项目组成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见表 1-2。
表 表 1-2
工程项目 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览表 表 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施工期 营运期 期 主体工程 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防火用房 位于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岩背后南林局电站。总层数为二层框架业务用房899.6m 2 ,一层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 50m 2 、防火物资储备库 100m 2 及扑火队营房100m 2 ,多功能会议室 50m 2 ,过道、门厅及梯间 135m 2 ,卫生间 14.8m 2 ;二层为扑火队营房 300m 2 ,过道及梯间 90m 2 ,卫生间59.8m 2 。
土地占用、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施工废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弃土、对区域动植物的影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直升机起降坪 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 位于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弯,起降坪设计为方形,规格为 30m*30m,采用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为/
900m 2 。
响。
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 位于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村草堂沟,起降坪设计为方形,规格为 30m*30m,采用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为900m 2 。
直升机 取水点 1#、2#、3#取水点 为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取水口,其中 1#取水点设置于八朗沟磨房沟口,取水水源为黑河,采用 DN100PE 给水管将黑河河水引水至项目拟建蓄水池中;2#和 3#取水点均设置于 122 林场场部东面,取水水源为 122 林场场部自来水,采用 DN100PE 给水管将 122 林场自来水引水至项目拟建蓄水池; 1#、2#和 3#取水点分别建 1口蓄水池,有效容积均为 10 m 3 , 设 计 规 格 为2m*2m*2.5m,地埋式,池底和池壁均采用 C20 钢筋砼浇筑,池顶四周采用钢网围栏高度为 1.4m 防止人畜弱水,并设计安全门。
/ 4#、5#取水点 作为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取水口,采用 122 林场自来水管道供水,分别在起降坪的南、北边设置 DN100 的闸阀及水口,4#和 5#取水点分别建 1 口蓄水池,有效容积为10 m 3 , 设 计 规 格 为2m*2m*2.5m,地埋式,池底和池壁均采用 C20 钢筋砼浇筑,池顶四周采用钢网围栏高度为 1.4m 防止人畜弱水,并设计安全门。
公用工程 供电设施 施工期间临时供应,由市政电网提供 / 供水设施 施工期间临时供应,由市政供水设施提供 / 临时工程 施工营地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租用周边居民房屋或林场场部 / 施工场地 共设置 3 处,分别位于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湾及草堂沟 ,施工场地设置在项目用地范围之内,并在其四周设置围挡设施 / 施工便道 项目区域交通便利,不设施工便道 / 临时堆场 共设 1 处,位于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临时堆场设置在业务用房项目用地范围之内,并在其四周设置围挡设施,弃渣及时运/
至当地政府指定弃渣堆放场;2 处直升机起降坪和 5 处取水口均不设置临时和永久堆场,采取即挖即运的方式,将弃渣运至九寨国家森林公园和贡杠岭自然保护区范围以外。
环保工程
废气 飞机尾气及起降场扬尘:自然扩散 燃油废气 废水 森林防火业务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回用于项目周围的绿化或交由附近村民外运用于耕作,不外排 生活污水 固废 项目森林防火业务用房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由环卫系统清运至填埋场处理 生活垃圾 六 、主要工程概况 1 、森林防火业务用房 (1)项目建设地现状 本项目为拆除危房异地重建,原址地质灾害严重,主要拆除红岩林场碉堡楼500m 2 、红岩林场沙勿护林站 800m 2 ,共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 1300m 2 ,在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岩背后进重建。
红岩林场沙勿护林站、红岩林场碉楼位于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村。四川精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有限公司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结合现场检测、鉴定情况,对红岩林场沙勿护林站、红岩林场碉楼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 Dsu 级,即房屋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拆除。
本项目防火基础设施用房位于安乐乡中田山岩背后南林局电站,交通条件较好,与九环线一河相隔,项目用地与九环线已有桥梁距离九寨沟县城 1.5 公里,电站有 4.0m 宽混凝土路和一座 6m 宽的桥梁与九环线连接,场地内有已建成的原电站办公用房处于防火基础设施用房北面,距离 27m;在防火基础设施用房南面为待建森林管护业务用房,距离 7.8m;西面为山脚,距离 30m;白河位于东面,距离 18m,从北向南流经该区域。
(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为 899.6m 2 ,总层数为二层框架业务用房899.6m 2 ,一层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 50m 2 、防火物资储备库 100m 2 及扑火队营房100m 2 ,多功能会议室 50m 2 ,过道、门厅及梯间 135m 2 ,卫生间 14.8m 2 ;二层为扑火队营房 300m 2 ,过道及梯间 90m 2 ,卫生间 59.8m 2 。
工程设计等级三级,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总高度 10.62m(室外地坪至坡屋面檐口与屋脊的 1/2 高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建筑设计耐久年限 50 年。单项工程占地面积 460.6m 2 ,总建筑面积为 899.6m 2 。
2 、直 升机起降坪 (1)项目位置概况 本项目直升机起降坪为两处,分别为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和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其中:
①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位于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弯沟,距九寨沟县城 74km。其对外交通条件较好,项目建设地与九环线有一条 1.8km,5m 宽林区道路连接。
②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位于九寨沟县漳扎镇甘海子村草堂沟,距九寨沟县84km。其对外交通条件较好,项目建设地与九环线有一条 1km,5m 宽林区道路连接。
3 、直升机取水点 (1)直升机取水点位置 直升机取水点分别为 1#、2#、3#、4#、5#取水点,其中:
①其中 1#取水点设置于八朗沟磨房沟口, 2#和 3#取水点均设置于 122 林场场部东面。
1#、2#和 3#取水点分别建 1 口蓄水池,有效容积为 10m 3 ,设计规格为2m*2m*2.5m,3 口蓄水池均采取地埋式,池底和池壁均采用 C20 钢筋砼浇筑,池顶四周采用钢网围栏高度为 1.4m 防止人畜弱水,并设计安全门。每个蓄水池设置溢水管一根,采用 PE DN100 排水管,同时在每个蓄水池围栏上设置 200*200警示牌 1 个。
②4#、5#取水点为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取水口,采用 122 林场自来水管道供水,分别在起降坪的南、北二侧设置 DN100 的闸阀及进水口,4#和 5#取水点分别建 1 口蓄水池,有效容积为 10m 3 ,设计规格为 2m*2m*2.5m,地埋式,池底和池壁均采用 C20 钢筋砼浇筑,池顶四周采用钢网围栏高度为 1.4m 防止人畜弱水,并设计安全门。每个蓄水池设置溢水管一根,采用 PE DN100 排水管,同时
在每个蓄水池围栏上设置 200*200 警示牌 1 个。
(2)取水水源 ①甘海子直升机 1#取水点取水水源为黑河,采用 DN100PE 给水管供水;2#和 3#取水点取水水源为 122 林场场部自来水,设置 DN100 的闸阀及水口,1#、2#和 3#取水点分别建 1 口蓄水池,有效容积为 10m 3 ,能够满足发生突发性森林火灾时直升机灭火用水,取水水量有保障。
②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用水,采用 122 林场自来水供水,分别在起降坪的南、北边设置 DN100 的闸阀及水口,4#和 5#取水点分别建 1 口蓄水池,有效容积为10m 3 ,能够满足发生突发性森林火灾时直升机灭火用水,取水水量有保障。
七 、临时工程 (1)施工临时工场 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和施工运输条件,本项目共设置 3 处,分别位于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湾及草堂沟用地范围内,每处施工临时工场占地面积 500m 2 。施工场地主要分布有施工机械临时停放点、水电系统、材料堆放地和及管理用房,设置位置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由于施工工期短,故不单独设置机修、汽修设施,可利用项目所在地周边的机修、汽修厂。项目所需施工砂石料均外购成品,施工现场不设施工拌合站。
通过在施工临时工场四周设置硬质围挡,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临时工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选址合理。
(2)施工营地 森林防火业务用房拟建区域附近有居民区,租用其作为施工营地,用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办公等,因此不需要再设施工营地。
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距离 122 林场场部直线距离 2 公里;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距离 122 林场场部 3 公里,因此租用 122 林场场部作为施工营地用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办公等,因此不需要再设施工营地。
采取以上方式可以减少施工营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依托租用居民住宅已有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还可为租用居民增加收入。因此环评认为这种方式是合理的。
(3)施工便道
项目拟建区域有一定的通行能力,项目周边已建成通车的既有道路,施工设备及材料可以利用既有的交通条件运至施工现场,因此不设置施工便道。
(4)临时弃渣场 结合本工程建设内容较多的特点,同时考虑项目施工运输条件和道路所处的外环境特征,本项目共设置 1 处,位于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用地范围内,施工临时工场占地面积 200m 2 。弃渣一部分作为本项目填方,多余部分运至指定的弃渣场。
临时弃渣场采用草袋装土作临时挡墙,四周修建排水沟,拦挡在集中堆放的表层土边缘,防止散土随地表径流流失,堆土面采取土工布遮盖、砖石压护;在堆放前先对临时弃渣场进行表土剥离,并将剥离的表土堆放于临时弃渣场一角,用于临时弃渣场使用完成后进行迹地恢复。
位于九寨国家森林公园和贡杠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 2 处直升机起降坪和 4 处取水口均不设置临时和永久堆场,采取即挖即运的方式,将弃渣运至九寨国家森林公园和贡杠岭自然保护区范围以外。
环评要求:在临时弃渣堆场(含临时表土堆场)四周设置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恢复,采取上述措施后,临时堆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设置的临时弃渣堆场选址合理。
八 、施工土石方平衡及工程量 本工程挖方约 7900m 3 ,填方 7500m 3 ,弃渣 400m 3 。施工弃渣均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堆放场。本项目仅设置临时临时弃渣场暂存,不设永久性弃渣场。
表 表 1-3 主要工程量及原辅材料 项目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森林防火业务用房 1 C30 砼 m 3
288 2 C25 砼 m 3
22.7 3 钢筋 t 65 4 水泥 t 35 蓄水池 1 C25 砼 m 3
113.5 2 钢筋 t 28.105 3 成品围栏 m 375 4 PE 塑料给水管 DN100 m 1500 起降坪 1 砂砾石垫层 m 3
1800 2 5%水泥碎石稳定层 m 3
720 3 C30 砼 m 3
720
九 、施工主要机械设备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设备见表 1-4。
表 表 1-4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机械类型 单位 数量 1 装载机 台 4 2 挖掘机 台 3 3 推土机 台 3 4 1-2t 农用翻斗车 辆 6 5 振动碾 台 3 6 钢筋切断机 台 4 十 、 施工期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区域交通便利,不设施工便道;不设施工营地,森林防火业务用房拟建区域附近有居民区,租用其作为施工营地;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距租用 122 林场场部作为施工营地;施工材料均采取外购成品,不设施工拌合场等施工场地;施工材料及临时堆土场,均沿项目作业带内进行临时堆放,尽量避免新增临时占地。
因此,项目施工期总平面布置主要沿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布设。在临时堆场四周设置截水沟和沉淀池,收集降雨产生的地表径流,经沉淀后排放。白水江河道两侧分布少量的农户,故森林防火业务用房施工营地选取租用当地农户闲置用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现有设置进行处置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甘海子直升机起降坪距离 122 林场场部直线距离 2 公里;草堂沟直升机起降坪距离 122 林场场部 3 公里,因此租用 122 林场场部作为施工营地用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办公等,因此不需要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尽量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此外严格闲置施工时间,防治噪声对周边居住用户的影响。
综上分析,评价认为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九寨沟县安乐乡中田山村、漳扎镇甘海子村海子湾及草堂沟,项目包括易地重建森林防火用房 1 栋、新建直升机起降坪 2 个,直升机取水点 5个。其中森林防火业务用房项目用地现为露天堆放砂石,无任何遮挡防护措施,对大气污染较严重。本项目建成后该用地无砂石堆放,改善了当地大气环境。
本项目主要拆除红岩林场碉堡楼、红岩林场沙勿护林站,房屋现状:基础无下沉、位移现象;室外地坪局部下沉;承重墙体局部贯穿开裂、渗水;楼、屋盖板局部贯穿开裂、渗水。“8.8”九寨沟地震后经鉴定,红岩林场沙勿护林站、红岩林场碉楼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 Dsu 级。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表二)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 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九寨沟县位于四川省北部高原,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北部。地处北纬 32°53′~33°43′,东经 103°27′~104°26′之间。东临甘肃省文县,北与甘肃省舟曲县、迭部县交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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